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动抓拍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公告
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动抓拍机 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全旗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管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0年6月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4处卡口和18处路口电子警察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管理。
现将卡口和电子警察抓拍点位予以公示:
卡口
1、新惠路喇嘛蒿卡口
2、新中街污水处理厂卡口
3、新工街军威拆车厂门前卡口
4、新化路二十二万卡口
电子警察
1、新惠路与新兴街十字路口
2、新惠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3、新惠路与惠州街十字路口
4、新惠路与新州街十字路口
5、惠宁路与新西街十字路口
6、惠宁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7、新化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8、新化路与惠州街十字路口
9、新园路与新州街十字路口
10、团结路与惠州街十字路口
11、团结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12、团结路与滨河街十字路口
13、文昌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14、振兴路与兴隆街十字路口
15、迎宾大道与新工街十字路口
16、迎宾大道与外环路十字路口
17、新中街与外环路十字路口
18、小河沿街与外环路十字路口
上述违法行为经卡口和电子警察抓拍取证后,将于5日内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新惠城区电子警察已公示以下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上述全部电子警察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上述全部电子警察路口)、逆向行驶(上述全部电子警察路口)、违反交通标线(上述全部电子警察路口,其中新中街与外环路十字路口、新惠路与新州街东、西路口、新化路与新中街南、北路口抓拍包括机动车压非机动车道线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敖汉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日
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动抓拍机 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全旗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管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0年6月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4处卡口和18处路口电子警察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管理。
现将卡口和电子警察抓拍点位予以公示:
卡口
1、新惠路喇嘛蒿卡口
2、新中街污水处理厂卡口
3、新工街军威拆车厂门前卡口
4、新化路二十二万卡口
电子警察
1、新惠路与新兴街十字路口
2、新惠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3、新惠路与惠州街十字路口
4、新惠路与新州街十字路口
5、惠宁路与新西街十字路口
6、惠宁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7、新化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8、新化路与惠州街十字路口
9、新园路与新州街十字路口
10、团结路与惠州街十字路口
11、团结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12、团结路与滨河街十字路口
13、文昌路与新中街十字路口
14、振兴路与兴隆街十字路口
15、迎宾大道与新工街十字路口
16、迎宾大道与外环路十字路口
17、新中街与外环路十字路口
18、小河沿街与外环路十字路口
上述违法行为经卡口和电子警察抓拍取证后,将于5日内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驾驶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新惠城区电子警察已公示以下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上述全部电子警察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上述全部电子警察路口)、逆向行驶(上述全部电子警察路口)、违反交通标线(上述全部电子警察路口,其中新中街与外环路十字路口、新惠路与新州街东、西路口、新化路与新中街南、北路口抓拍包括机动车压非机动车道线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敖汉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