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方的主张是应该禁止高中开除学生。具体为高中作为行为主体,不应具备开除学生权力。今天我方主张应该禁止高中开除学生的认定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开除学生违背了“教书育人”这一个高中的根本目的。
基于高中生的年龄特点,一方面独立意识逐渐觉醒,叛逆意识强烈,另一方面价值观尚未完全建立,使得高中生这一群体的教育呈现出特别大的困难,于是作为校方必然会采取各种行为方式以便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开除学生一直以来都是被学校作为学校管理的最后一招。而我方今天所要质疑的正是这最后一招是否违背了学校管理的初衷。
对于学校来说,每个在校学生理应都是平等的,无论是成绩好的或是成绩不好的,也无论是乖巧的学生还是调皮的学生,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把他们教导成才的责任,特别是对于学习有困难或特别调皮的学生,作为学校理应对他们加强教育,把他们作为重点帮助的对象,而不应该放弃对他们的教育,更不应当以任何理由把他们开除出学校,这是校方最不负责任的做法。
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出发,校方对学校规章制定的出发点从一开始就是以便于学校管理为目的,而不是以帮助学生成长发展为目的,正是这一根本理念的偏差,导致了学校行为上的不合理。当校方把自身置于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考虑的是怎样把优秀的学生培养得更加优秀,从而让他们代表学校的形象,他们考虑的是如何把那些不好的学生清理出学校,以避免他们影响到学校的形象,这样的观念想法所导致的做法实质上导致了不同学生在受教育上的不公平。
最后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学校自身定位需要经历一个转型,学校不是管理学生的地方,而是给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地方,所以学校一切行为的根本立足点不应是自身利益的考量,而应该是关注每一个学生的进步和成长,把一个问题学生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学生与把一个优秀的学生培养成为更优秀的人才同样是对社会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甚至前者是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希望校长及老师能认真看完这篇帖子。
基于高中生的年龄特点,一方面独立意识逐渐觉醒,叛逆意识强烈,另一方面价值观尚未完全建立,使得高中生这一群体的教育呈现出特别大的困难,于是作为校方必然会采取各种行为方式以便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开除学生一直以来都是被学校作为学校管理的最后一招。而我方今天所要质疑的正是这最后一招是否违背了学校管理的初衷。
对于学校来说,每个在校学生理应都是平等的,无论是成绩好的或是成绩不好的,也无论是乖巧的学生还是调皮的学生,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把他们教导成才的责任,特别是对于学习有困难或特别调皮的学生,作为学校理应对他们加强教育,把他们作为重点帮助的对象,而不应该放弃对他们的教育,更不应当以任何理由把他们开除出学校,这是校方最不负责任的做法。
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出发,校方对学校规章制定的出发点从一开始就是以便于学校管理为目的,而不是以帮助学生成长发展为目的,正是这一根本理念的偏差,导致了学校行为上的不合理。当校方把自身置于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考虑的是怎样把优秀的学生培养得更加优秀,从而让他们代表学校的形象,他们考虑的是如何把那些不好的学生清理出学校,以避免他们影响到学校的形象,这样的观念想法所导致的做法实质上导致了不同学生在受教育上的不公平。
最后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学校自身定位需要经历一个转型,学校不是管理学生的地方,而是给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地方,所以学校一切行为的根本立足点不应是自身利益的考量,而应该是关注每一个学生的进步和成长,把一个问题学生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学生与把一个优秀的学生培养成为更优秀的人才同样是对社会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甚至前者是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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