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隐阁吧 关注:36,647贴子:819,866

侠隐阁中为何把侠道分成两边?保护胖罗的选项代表了什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 ——《孟子·公孙丑章句上·第六节》
看了很多吧里的帖子,在纠结为何侠隐阁故意制造两个看似对立又非对立的观点给我们选择。
也在想为什么对胖罗只能一护到底而不是交给公正的去处理。
但是似乎都没提到侠隐阁中很重要的两个思想 ——“仁” 与“义”
阁主的思维是仁之极致,能动恻隐之心就动恻隐之心。
老段的思维是义之极致,能羞恶惩恶方能维系正义。
仁义道德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就并非是对立面,那为何在侠隐阁里总要我们去做出选择呢?
惩恶扬善是为侠
见义勇为是为侠
扶贫济困是为侠
侠本身是要消除 不公不义的存在,而这种不公不义很多时候是当前那个时代下律法所不能及而产生的不公不义。所以一般的大侠往往是义字当先的。
单来说你官家不管,那大侠我来管,大侠我的道德水平比你法律要求水评要高多了。大侠我既是裁判也是执法者,我觉得某罪犯该死弄死他,美其名曰——替天行道。
所以侠在小说中常常不是在体现官府的无能,就是在抢官府的正经工作。
于是才有那一句,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侠常常与官府都是对立面。
侠本身虽然是希望消除不公不义的存在。但是侠往往自己就是创造不公平的存在,因为他们常常游离在法律之外。每位侠客的道德标准不一样,同样一个罪犯,这大侠A觉得可以杀,大侠B觉得可以断个胳膊,大侠C觉得打个屁股罚点钱就完事了。
这个时候法律不一定管用,毕竟大侠们的思想觉悟水平早就“高”出律法,大多属于知法犯法。那能限制大侠们的行为准则就剩下了“仁”。“仁”能把大侠从惩恶的爽快中拉回来,多动恻隐之心,多给别人机会改过自新,降低惩罚标准从而实现相对更公平。“更仁” 与 还是 “更义” 的选择由此而生。
所以因为胖罗老婆孩子在身边,动了恻隐之心的,想护上一护给个戴罪立功的机会,那是侠。
因为觉得胖罗恶贯满盈,动了惩恶扬善之念的,也是侠。
侠既是裁判,也是刽子手。
仁越过了边界变质变成慈母多败儿。
义越过了边界屠龙者变成了恶龙。
所以怎么选都可能是对的,怎么选可能都是错的,令狐锦说,自己做的决定自己承担后果便是。


IP属地:广东1楼2020-05-22 01:47回复
    所以说切忌过犹不及,而两个选项都是过犹不及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5-22 02:12
    回复
      2025-11-23 02:46:5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觉得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这里的好事应该就是指心中认定得侠道。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05-22 07:15
      回复
        讚!!!!!!!!!!!!!!!


        IP属地:中国香港4楼2020-05-22 09:57
        回复
          交出去能公正?还有个拿砍刀的人等你交人呢。而且开局接任务也说了,老罗死了的话很多人没米,把这个坏的人修正成好人不就是最终目的,而不是要弄死他,死能解决问题么?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0-05-22 10:07
          收起回复
            多数人都是见风使舵,过度解读(重点),然后就是杠精。


            6楼2020-05-22 10:11
            回复
              把胖罗交出去,当然可以说是不公正
              侠客本身就是一群用私刑的人,官府可没给你这个权利。所以贴吧里大家才会探讨:死,这个刑罚是否过重。
              杀了罗胖是否 滥用了 私刑?这个问题其实不仅仅吧友纠结,故事里的人物也会纠结,究竟要什么标准来衡量才好。所以才有了那一句常出现的对白——
              血债血偿。
              这是一个把刑罚简单化的准则,大家一开始也觉得相对比较合理。
              可真是到了具体执行的时候,就有不合理的时候了。动机与手段的差异会让这个“血债血偿”变得空洞。
              罗胖是被胁迫的,他没有亲手杀人,他也没想杀人等等一系列的理由让血债血偿似乎有点站不住脚。
              我们似乎需要一个权威来去公正,到底罗胖该死不该死。或者说罗胖就是该死,但是可不可以不死?
              问题谁是权威?
              官府?官府能搞定,其实压根没侠什么事了,侠都散了就完了。
              侠隐阁?你确定阁主就一定是当大法官的料子?再说了,就算你认可侠隐阁的权威,很多人还是不认的。
              其实,没有权威。
              侠客们在这个时候无非比两件东西,
              拳头,谁的拳头大,听谁的
              名气,谁的名气大,听谁的
              所以无论谁来处理,都是可以说不公正。其实跟你交不交出去,没多少关系了。
              只是交到相对权威一些的部门或人处理的时候,反对的声音,能少一点。


              IP属地:广东8楼2020-05-22 11:35
              收起回复
                说的不错,令狐都说了,谁对谁错,孰是孰非,真有人能分得清吗?最后,唯有坚持自己的理念,以拳头来交心


                IP属地:澳大利亚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0-05-22 11:45
                回复
                  2025-11-23 02:40:5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讲道理武侠世界就是个拳头世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老段能一路杀十几年恶人,是因为他强,没人能奈何他,阁主能走自己的仁侠之路,不杀主义,还是因为他强,弱的最终就是罗胖子这样,扯进去之后只能由强的人决定自己的命运,虽然看着有点中二,但是武侠世界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IP属地:上海10楼2020-05-22 11:54
                  收起回复
                    说说另一边
                    把胖罗保下来,就是一定是为了维持公正或者扬善而努力么?
                    当仁不让,给人改过自新的权利可不可以?
                    可以,但是当你给了这个胖罗改过自新的权利的时候。又会有多少罪恶滋生出侥幸心理?
                    一个侠客杀了99个穷凶极恶之人,不小心错杀一个好人。该不该偿命?
                    如果是真不小心,那好像真不该偿命。
                    他的命留着好像可以做更多好事。
                    但是一个侠客为了抢一个善人的老婆,故意先杀99个恶人,再杀了这善人,他到底该不该偿命?
                    单看动机好像该死,但是这个侠客为了娶这个善人的老婆,肯定会行善下去的
                    留着他的命,他可以做更多的好事哦。
                    留着他好像对大家都好,唯独对这个善人不好而已,对这个善人的亲属不好而已。
                    各位大侠,如果你是那个善人,如果你是那个善人的亲属,你愿意成为被牺牲的那个么?
                    有人会说事已至此,无可挽回,不如减少后续损失。
                    那更多的平民老百姓明白了,要想行恶,就先去做善事嘛。
                    嗯,这样世界大概就会好起来了,想做恶的人,就要先去做好事。
                    先做20件好事,你就可以做一件同等坏事的资格了。
                    全世界都会有一堆做好事的人,那几件坏事微不足道了。
                    事实,真会如此发展么?这样的世界真的会很美好?我不敢想……
                    我只是在想,令狐锦那些为了逮捕胖罗死去的手下,你们好像真的没啥存在感……


                    IP属地:广东11楼2020-05-22 12:04
                    收起回复
                      说实话,拿现代三观本质上救赎反侠的概念的,原始的侠的理念是啥?墨家,而现代社会逻辑是法家的管理框架+儒家的人文思想+基于希腊哲学的民主神话,法的管理方式和墨家是彻底冲突的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0-05-22 12:25
                      收起回复
                        突然发现你对义的解释有问题啊,无羞恶之心一般解释成对不符合道德的事情的羞耻憎恶之心,绝对不是对恶人的以牙还牙,儒家虽然确实强调同态复仇,但是那是建立在复仇文化的基础上的,而古代复仇基本限定为亲手复仇,而这种血亲复仇在中华法系里是一以贯之的合法行为(秦汉时期甚至被法律所鼓励)当然假手他人那就是买凶杀人了;另外还有一个例外就是因刑受死也不存在合法复仇途径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20-05-22 14:04
                        收起回复
                          这个貼太恐怖了,人形码字机好多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0-05-22 15:18
                          回复
                            我比较好奇,有多少人在喊着老罗必须死的时候舔着学校里那几个满手血腥洗心革面的老师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0-05-22 17:06
                            收起回复
                              2025-11-23 02:34:5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这两个人都是混沌善良。自成理论体系。只不过体系相反而已,都和公理法则相违背。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0-05-22 18:55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