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今天想写有期徒刑二年减刑的幅度。由于有一个网友的弟弟因为和朋友酒吧。喝酒以后,几个人拿着刀,陪朋友去人家家里讨债。硬是把手机和几百元现金给抢了回来。因为起诉入室内抢劫、目前已经在等开庭了。就找了一些最近抢劫的减刑情况,与所在地对应。
另外一个呢?也是套路贷,给老婆问的。公司涉嫌3000多万,个人名下业务几百万。问我如果按几百万定多少年?对于诈骗,我只能说,50万零1元和5个亿没区别。就是罚金多得很。又问我罚金不缴纳是不是不可以减刑。我有查了查了对应省份最近的减刑幅度,和政策。也方便其他家属心中有底。
查这些内容,分析这些内容,不一定说100%准确。起码心中有底。不被人忽悠花钱去买答案。律师费有点贵,就减刑假释的政策,我比律师还律师。
还有一个老公羁押在我在的城市,希望我帮忙推荐律师,我只能回答。这个真不好推荐。有一些东西,只能自己去请,有的东西,可以问。毕竟律师都是几万一个,还是普通的,人家可是要上税的啊!
今天又查了很多监狱消费的额度,我发现,越是偏远的地方,消费越高,有的一个月消费上千元。而有的地方消费控制在贰佰元以内一个月。又发现,消费高的,减刑既然幅度,比消费低的多几个月。我实在看不下来。难道,这个也分一锅二制?有点离谱,这些真的要改。我做的这个wx公众号 减刑假释一点通 毕竟影响力很底。可看不下去,人家老婆拖家带口的,来这些,外面的人不活吗?该限制的要限制啊!我的大佬们!
抢劫罪减刑的幅度与财产刑
某监狱:
A: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已缴纳12000元)
第一次减刑:2015年01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二十天(修正八时期)
第二次减刑:2016年10月30日刑事裁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十天 (修正案九,原本最多九个月,有个小立功)
第三次减刑:2018年07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天(罚金还差,是不是少了)
第四次减刑:2020年04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五天(刑期到5月12)这次减刑缴纳了罚金
每次减刑都间隔期一年六个月,原因,十年以上。
B: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2019年1月24日入监。
下面的时间是一年,呈报的时间1月。
2020年3月31日提出减刑,本院于2020年4月1日受理,表扬1个,新考核400分,本次减刑未履行缴纳罚金判项。本院予以确认。经委托监狱将该犯的改造表现和拟不予减刑情况公示,无异议。
服刑期间,虽能安心改造,获得一定的表扬奖励,但未履行财产性判项,故不足以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条件。裁定:不予减刑。
C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13000元,看这个罪名是不是很狂,感觉不能够减刑或者减刑困难对不对,马上出乎意料。
2017年11月至2020年01月(时间刚好二年,还多了二个月,意思是,无论他缴纳不缴纳罚金,二年间隔期,)获得监狱表扬4个。另查明,该犯系因抢劫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本次减刑缴纳罚金人民币3000元已上缴国库。还差10000元。
为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但该案具有法定从严情形,减刑幅度从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许广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天 九个月少了10天,这就是罚金没缴纳完。只扣10天,监狱政策好。
D 女 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33400元。2017年7月3日至2020年1月31日,获得新表扬5次。本次减刑交纳罚金10000元已上缴国库,未退赔。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但该案具有法定从严情形,减刑幅度从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因为退赔少减二个月,13万多该不该缴纳呢?
(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9月9日止)这个减刑的余刑很长很长,看不懂。这个得好好研究一下,为什么有的人减刑以后,在监狱最多只能是二个月以内,这个是五个月。难道是想告诉她。如果五个月以内,不老实一点,就撤销减刑吗?
E 女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未缴纳)(刑期自201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7月9日止)。
2016年3月 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8年3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0年4月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后面二次都没缴纳,相差一个月。说明监狱对减刑的幅度做了调整。减刑减多少,可以说是监狱建议说了算,而法院只是按照法律条文来裁定。是减还是不减,监狱的建议。关于消费额度,是看是否履行罚金没有,最重要的是罚金。如果罚金履行了,里面规定消费的额度有多少,就消费多少。没有履行,消费额度高。法院看到消费额度,就会对减刑的月份做扣减。罚金缴纳一部分对减刑有影响幅度,不缴纳影响间隔期。能够全部缴纳,作为认罪悔罪是最好的证明。
另外一个呢?也是套路贷,给老婆问的。公司涉嫌3000多万,个人名下业务几百万。问我如果按几百万定多少年?对于诈骗,我只能说,50万零1元和5个亿没区别。就是罚金多得很。又问我罚金不缴纳是不是不可以减刑。我有查了查了对应省份最近的减刑幅度,和政策。也方便其他家属心中有底。
查这些内容,分析这些内容,不一定说100%准确。起码心中有底。不被人忽悠花钱去买答案。律师费有点贵,就减刑假释的政策,我比律师还律师。
还有一个老公羁押在我在的城市,希望我帮忙推荐律师,我只能回答。这个真不好推荐。有一些东西,只能自己去请,有的东西,可以问。毕竟律师都是几万一个,还是普通的,人家可是要上税的啊!
今天又查了很多监狱消费的额度,我发现,越是偏远的地方,消费越高,有的一个月消费上千元。而有的地方消费控制在贰佰元以内一个月。又发现,消费高的,减刑既然幅度,比消费低的多几个月。我实在看不下来。难道,这个也分一锅二制?有点离谱,这些真的要改。我做的这个wx公众号 减刑假释一点通 毕竟影响力很底。可看不下去,人家老婆拖家带口的,来这些,外面的人不活吗?该限制的要限制啊!我的大佬们!
抢劫罪减刑的幅度与财产刑
某监狱:
A: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已缴纳12000元)
第一次减刑:2015年01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二十天(修正八时期)
第二次减刑:2016年10月30日刑事裁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十天 (修正案九,原本最多九个月,有个小立功)
第三次减刑:2018年07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天(罚金还差,是不是少了)
第四次减刑:2020年04月30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五天(刑期到5月12)这次减刑缴纳了罚金
每次减刑都间隔期一年六个月,原因,十年以上。
B: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2019年1月24日入监。
下面的时间是一年,呈报的时间1月。
2020年3月31日提出减刑,本院于2020年4月1日受理,表扬1个,新考核400分,本次减刑未履行缴纳罚金判项。本院予以确认。经委托监狱将该犯的改造表现和拟不予减刑情况公示,无异议。
服刑期间,虽能安心改造,获得一定的表扬奖励,但未履行财产性判项,故不足以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条件。裁定:不予减刑。
C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13000元,看这个罪名是不是很狂,感觉不能够减刑或者减刑困难对不对,马上出乎意料。
2017年11月至2020年01月(时间刚好二年,还多了二个月,意思是,无论他缴纳不缴纳罚金,二年间隔期,)获得监狱表扬4个。另查明,该犯系因抢劫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本次减刑缴纳罚金人民币3000元已上缴国库。还差10000元。
为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但该案具有法定从严情形,减刑幅度从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许广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天 九个月少了10天,这就是罚金没缴纳完。只扣10天,监狱政策好。
D 女 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33400元。2017年7月3日至2020年1月31日,获得新表扬5次。本次减刑交纳罚金10000元已上缴国库,未退赔。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但该案具有法定从严情形,减刑幅度从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因为退赔少减二个月,13万多该不该缴纳呢?
(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9月9日止)这个减刑的余刑很长很长,看不懂。这个得好好研究一下,为什么有的人减刑以后,在监狱最多只能是二个月以内,这个是五个月。难道是想告诉她。如果五个月以内,不老实一点,就撤销减刑吗?
E 女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未缴纳)(刑期自201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7月9日止)。
2016年3月 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8年3月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0年4月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后面二次都没缴纳,相差一个月。说明监狱对减刑的幅度做了调整。减刑减多少,可以说是监狱建议说了算,而法院只是按照法律条文来裁定。是减还是不减,监狱的建议。关于消费额度,是看是否履行罚金没有,最重要的是罚金。如果罚金履行了,里面规定消费的额度有多少,就消费多少。没有履行,消费额度高。法院看到消费额度,就会对减刑的月份做扣减。罚金缴纳一部分对减刑有影响幅度,不缴纳影响间隔期。能够全部缴纳,作为认罪悔罪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