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那会儿,写日记已经蔚为大观,差不多读过点书的人都写,但有没有人看就不一定了。有的人很自信,觉得死后一定有人看,写时就很照顾读者的心情。但大多数人是写给自己看的,写的时候不像“做《内感篇》《外冒篇》似的须摆空架子,所以反而可以看出真的面目来。”这是正宗嫡派的日记写法。
鲁迅跟正宗嫡派很不一样,“写的是信札往来,银钱收付,无所谓面目,更无所谓真假。”所以后人读鲁迅日记,多觉得在读流水账。研究鲁迅的人,也从中寻找蛛丝马迹,较议鲁迅的交游经济等事,然而鲁迅提前告诫他们说:“不很可靠的。”
鲁迅对正人君子的调皮相,无处不在。

他在写日记上露出的调皮相,是不是排第一不清楚,但肯定能够前排就坐。
除了写给自己看的日记,鲁迅又专为发表写了《马上日记》和《马上支日记》《马上支日记之二》,还写了日记体小说《狂人日记》。
《马上日记》和《马上支日记》(包括《马上支日记之二》)很容易让人误解,但其实不是“马上打天下,马上坐天下”的“马上”,而是“马上写出来,马上寄出去”“如果写不出,或者不能写了,马上就收场”的“马上”,“也是杂感一类的东西。”比如自己的生胃病,中西医之争中发现“西方的医学在中国还未萌芽,便已近于腐败”,买药时看到“满街挂着五色国旗,军警林立”的景象,一早醒来就发现“一个小蝇子在脸上爬来爬去”,跟人谈些报纸上登载的“真伪莫辨”的事,抄录废纸中《茶香室丛抄》式的东西,看看报章里半年来的“铭心绝品”,坐在灯下读安岗秀夫所著的书等等。
可惜他那个时候没有网络,否则就可以“马上发表,马上阅读,马上回复”。一个人的杂感顿时引起众多人共鸣、补充、辩驳、质疑、挑刺、乃至咒骂、站队、组团、威胁……也许马上就可以成为现象级的日记。

《马上支日记》的名称更是大有来历。之前已经在刘半农编的副刊上发表《马上日记》,《语丝》也有意刊发目下的杂感,那怎么办呢?“政党会设支部,银行会开支店,我就不会写支日记的么?……于是乎作支日记。”据我所知,这做支日记的,除了调皮的鲁迅,没有第二个人。
《狂人日记》看起来似乎跟调皮无关,鲁迅自己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这的确庄重无比。
但谁说庄重无比就不可以调皮?
庄谐杂陈,才是鲁迅。
《狂人日记》一开头,就告知读者:这只是已痊愈的“迫害狂”患者病中时的一篇日记,“多荒唐之言”,似乎完全不用认真对待,只是献诸旧友引人“大笑”的笑话材料而已。其中荒诞不经的细节,开篇即是。比如著名的“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不见月光“已经三十多年”……但在大调皮背后,则是鲁迅对当时的社会、文化、制度的深刻思考及价值评判。他落笔处那种彻骨的恐惧感,至今没有人写得这么深透,哪怕人人都传说“狼性社会”,也时不时说一句“吃人不吐骨头”。
在现代文学史上,鲁迅有两个地方其他人很难企及。一个是他的思想,他是思想型的作家;另一个是他对文体的高度自觉,他对各种文体的创新运用和自如运用,罕有其匹。“几乎一篇有一篇新形式,而这些新形式又莫不给青年作者以极大的影响,欣然有多数人跟上去试验”。这样的评价,放眼世界,也是少有。
当鲁迅试验日记的各种可能性,他一定如陈丹青所说,带着“跌宕自喜”的表情吧?
但无论怎样调皮,鲁迅那时写日记,可以私下写写,也可以公开发表,是否虚假,主要是写作者自己是否端架子,不会有人来检查。万一有,他也可以“马上收场”,借口“蚊子咬我,就此不写了”。
说明:文中引文均出自鲁迅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