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市里某三甲医院看变态反应科,哥们过敏性鼻炎,医院给开了卡介菌多糖核酸注射液,然后在医院打了一针,但是医生说让我回家旁边社区服务站打就好,4天一打,今天去了家门口社区服务站,死活不给打,先说我没证明,我给他提供了,又说自己怕担责任,有规定,巴拉巴拉的,其实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哪有这个规定,最后给他们领导打了好多电话也没接,最后接了,告诉我是药品管理法说的,具体哪条他也不记得了!我是觉得这点事,至于的么,刷新了我的认知!我这要是打个针再回去,时间很耽误,要打1个半月,4天一次,而且还占用3甲的资源。当然,最后我也没打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