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9日在深圳桂庙路岁宝百货段我的当事人驾车与另一轿车发生车追尾,我的当事人被该轿车车主打伤住院,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害,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行凶者被抓,被迫与我们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我方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行凶者一次性赔偿受害人人民币18万元。今天把这件案子拿出来只想告诉朋友们遇到人身伤害事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做法医鉴定,这是索赔最有利的证据,也是是否追究加害方刑事责任的证据;另外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能协商解决的纠纷尽量协商解决。详情请登录胡广明律师网站http://www.lawman.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