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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置顶】诸位笔友,我们抓住版权的机会来了(转自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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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北京1楼2020-05-03 08:32回复
    新帮大家理一下提交著作法草案意见的程序。 注意:这个是修改草案后的意见提案,右侧拉到下面有新修定后的和前的著作法对比。必须要针对左侧具体条目填写意见,否则无效。 注意左中右三段。所有意见都要先点左侧要修改的目录项,然后在中间填写意见。而修改目录项的具体内容在右侧预览图中。预览图一直拉到最下,可以看著作法修改前后的对照图。 来自:龙的天空
    原文:http://www.lkong.net/thread-2557623-1-1.html


    IP属地:北京2楼2020-05-03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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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17: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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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页面,填写省份和职业,其他可不填,但最好填上。


      IP属地:北京4楼2020-05-03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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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转比较重要的一条


        IP属地:北京5楼2020-05-0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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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著作权归属方面。
          (1)第二节十二条。这条对应的是左边第八条项目。修改后的原文增加了后一段: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 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 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 品的著作权。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 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该 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 权人许可。】
          个人建议大家在最后添加内容:第三方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修改原作品的著作权。 分析: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通常会被不良公司和组织通过修改主角名字或个别内容改头换面,特别是在合同中强迫作者签署容许改编的条目,这样是不容许的。我们应该争取权利。
          5.2再更新一下本条,这两天私信我的人比较多,交流了一下,我觉得有人提出的作品【续写权】很重要,天下霸唱因为这条打了官司,我们应该也把这条加进去。
          个人建议改为这样:在条目的前方加入“续写权”,改后是这样的 {改编、续写、翻译、注释、 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续写、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使用改编、续写、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 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原作品的一切权利,任何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擅自通过合同或其他手段剥夺原作品的著作权。}
          (2)草案第十五条。对应的是左边第十条项目。【第十五条 视听作品的著作 权由组织制作并承担责任的视听 作品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 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并有权按照与视听作品制作者签 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个人建议大家添加内容:在编剧、导演前面加“原作者”。
          分析:比如你的作品拍成电影或动漫,导演、编剧其他都享有署名权,但唯独没有你的,这样不行。应该强制让各种改编的视听作品出现原作者名字,任何改编的作品原作的署名权都是最重要的,我们一定要争取这个权利。改后是这样的 {视听作品的著作权由组织制作并承担责任的视听作品制作者享有,但原作者、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视听作品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2、权利的保护期方面。
          (1)第三节 第二十一条。这条无对应,勉强对应的是左边第十三条目录。
          【自然人的作品, 其发 表 权、本 法 第 十 条 第 一 款 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SW后 五十年,截止于作者SW后第五十 年的 12 月 31 日;如 果 是 合 作 作 品,截止于最后SW的作者SW后 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 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 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 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 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 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 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 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 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 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 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 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 护。】
          本条目著作法基本没有修改,这点请大家注意,很多无良公司欺负我们就在这一条上。大家可针对性自由发挥提交建议。 补充分析:个人保护期50年不要改。我的意思是大家在这里提交意见时,要让保护期体现出来,不能让无良公司和组织强迫我们签约高年限的转让许可合同。这点我在下面的21条中提了意见,要求人大在法律条目中增加“禁止公司和个人强迫作者签约10年以上的高年限转让许可合同。”。请大家针对本条或者其他条目支援这个说法。 建议大家提交禁止版权高年限许可转让。(过去的合同都是5、8、10年,大家对照一下就知道现在有多无良了,具体年限我修改一下不建议了,大家随便发挥。)
          3、著作权和与著作权 有关的权利的保护。(特别强调)草案增加了以下条目: 四十七条对应左侧二十一条目;
          【第四十七条 为保护著作权 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 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 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 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 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 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 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四十九条对应左侧二十三条目。 【第四十九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进行下列行为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上的权利管理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的除外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
          个人建议大家特别要针对这两个条目提交意见,在条目后面添加内容。避免有些公司和组织用各种手段强迫作者和编剧规避法律著作权。 分析:
          1、与相关组织签订协议时的霸王条款修改问题。
          2、相关组织的避规法律的合同如何处罚问题。
          3、相关组织擅自修改作品后的处罚问题。
          4、相关组织和个人给作者报酬的年限问题。
          补充:说的太简单了,可能有些人不太懂。详细说下。有些组织通过霸王条款规避法律中作者的著作权问题,我们需要在这里提交添加相应的处罚要求。
          比如在21条下添加“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技术或合同条款等手段签订超过10年以上的高年限转让许可”。
          在22条下的前面添加“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通过捆绑条约限制原作者的网名及笔名使用年限和范围,并故意删除……电视台播放……仍然向公众提供。”
          在23、24或者其他条目项下可以针对拖欠稿费和其他版权费提出增加年限要求。因为这些是在原来的著作法中没有的,我们可以要求添加。
          比如:“任何组织与个人在获得著作权权利人转让许可的合同后的5年之内,结清合同内所述有关条款的报酬,不得以任何技术和非客观原因拖欠稿费、版权费等。”
          这都只是思路,大家不一定按照我的模版写,可以畅所欲言提交修改意见。从21条到24条,都是著作法中新添加的,可以随便针对 哪个接近的尽管提。 来自:龙的天空
          原文:http://www.lkong.net/thread-2557623-1-1.html


          IP属地:北京7楼2020-05-03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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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在6月13日之前停止征集,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阅文的霸王合同,是钻了现在法律的空子,若不从法律的根源解决,那么阅文不会是最后一个,到时候我们跳槽去哪都没有用
            这不是谁的事,这是所有中国的创作者的事:如果我们都不努力拯救我们自己,谁还来拯救我们!


            IP属地:北京10楼2020-05-03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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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北京11楼2020-05-03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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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建议在模板文字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避免被当作刷子


                IP属地:北京12楼2020-05-0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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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17: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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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13楼2020-05-0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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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啊,楼楼说得对啊~可是我在想要不要换网站……起点新条款就是把我们当枪使,让800万作者沦为黑奴然后饿死……记住“程武”这个名字。这个让写小说的作家变成黑奴的人的名字,这个为了自己的业绩甘愿让800万作者做白日梦然后饿死的人的名字。我还有图片(转至贴吧)


                    14楼2020-05-03 09:40
                    收起回复

                      ——转至风落花葬的帖子


                      15楼2020-05-03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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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然转至她的帖子,那位说的对,现在签约就是给腾讯当黑奴、当枪使。


                        16楼2020-05-0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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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北京17楼2020-05-0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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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北京18楼2020-05-0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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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16: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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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2020-05-0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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