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交流】邓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
公告公告〔2020〕1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0-04-14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3日、2019年8月29日和2019年9月18日分别以豫政土〔2019〕885、878、932和1003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共计109.4065公顷。现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本次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邓州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具体为商服用地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三十八),邓州市2019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具体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十三),湍北水库(蓄水工程)项目和邓州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具体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
二、征收土地位置
邓州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商服用地一位于裴营乡东丁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三十八位于桑庄镇田营村。
邓州市2019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十三位于桑庄镇田营村。
湍北水库(蓄水工程)项目位于裴营乡东丁村、锞郑村。
邓州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位于张楼乡北张坡村、小丁村。
三、被征地村组土地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
表格补充信息:
裴营乡东丁村和张楼乡小丁村,北张坡村补偿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约合每亩5.8万元;
裴营乡锞郑村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0.5万元,约合每亩4.7万元;
桑庄乡田营村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3万元,约合每亩4.2万元。
公告公告〔2020〕1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0-04-14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3日、2019年8月29日和2019年9月18日分别以豫政土〔2019〕885、878、932和1003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共计109.4065公顷。现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本次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邓州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具体为商服用地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三十八),邓州市2019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具体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十三),湍北水库(蓄水工程)项目和邓州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具体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
二、征收土地位置
邓州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商服用地一位于裴营乡东丁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三十八位于桑庄镇田营村。
邓州市2019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十三位于桑庄镇田营村。
湍北水库(蓄水工程)项目位于裴营乡东丁村、锞郑村。
邓州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位于张楼乡北张坡村、小丁村。
三、被征地村组土地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
表格补充信息:
裴营乡东丁村和张楼乡小丁村,北张坡村补偿标准为每公顷87万元,约合每亩5.8万元;
裴营乡锞郑村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0.5万元,约合每亩4.7万元;
桑庄乡田营村补偿标准为每公顷63万元,约合每亩4.2万元。
青青河边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