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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预征对象及家长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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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征对象及家长同志们:
     
     你们好!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举国欢庆之时,在雄伟壮观的国庆阅兵大典圆满结束之际,今年的征兵工作已正式拉开帷幕。首先,对你们关心热爱国防、积极支持军队建设,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已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部队战斗力的生成方式出现了质的变化,对兵员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突出对文化素质的要求。为了鼓励更多优秀青年、普通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配套政策。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优惠政策,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享受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我们真诚地欢迎广大预征对象踊跃报名、志愿报国、贡献力量。
     
     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2009年入学的学生优先征集,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征集新兵的年龄条件是: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高职(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参照男兵征集年龄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1楼2009-10-30 18: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