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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酒】自述(我承认我是来水帖的~) 我在现实中无数次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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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酒】自述(我承认我是来水帖的~)
我在现实中无数次杀死别人,也无数次杀死自己。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3-29 09:00回复
    我叫Gin。
    本名黑泽阵。但我并不承认那个名字,因为它也许承载了我这辈子最温柔美好的时光。我不喜欢任何美好的东西,那些东西总是脆弱且易逝。
    我是一个人,有血有肉的存在。冷漠与残酷只是表象,而表象之下的人连我自己也不愿承认。
    所以,我不再认为自己是个人。
    看过了太多人卑微求存的样子,但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到底为了什么想活下去?做了那么多残害他人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活着?我扣下扳机,无数次按照命令如同抹杀蝼蚁一般毁掉那些活在渣滓中的生命也无数次在脑海中开枪杀掉自己。
    我无意去毁灭阳光下存活的生命,只求自己泯灭角落里令人作呕的下流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恶人,却还是忍不住想要保护一下美好的东西。
    这是执念,但执念太深并不好。
    我不想活着,也并不甘心死去。我希望自己的死亡是无法预期的甚至是突如其来的。我不会为任何事所羁绊,因为死亡将来得如此措不及防。什么东西都留不住我。
    背叛。
    位高权重的人几乎都是厌恶这个词的。我也厌恶,但根本原因也许是恐惧。我可以接受任何残忍的死法唯独不愿因为旁人的背叛而遭受哪怕一秒的牢狱之灾。我是恶人,但不想成为罪人。
    对于Sherry,我也许早就知道她不属于组织。那样的异类和Vermouth一样令人讨厌。她很年幼,带着令我作呕的天真。她明明那么脏了,怎么敢有背叛的念头?她以为自己是能被阳光接受的吗。
    傻透了。
    在空闲的时候我不愿休息,因为一旦停下我就忍不住会想,我到底在做什么。杀人放火还是掩耳盗铃?我在逃避些什么又在害怕些什么?
    我厌弃这些情绪,用一次又一次见证旁人的死亡来加固自己的心防。我很清楚自己的懦弱——一枪毙命绝不是为了高效。
    我害怕,但这并不妨碍我继续做那些事情。情绪与身体的行动早已分离,所有点一切都只是条件反射般的存在。行尸走肉也不错。我视其为我的人生乐趣。
    再做一次自我介绍,我叫Gin,组织的杀手之一。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3-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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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2: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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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矫情的想法而已~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3-2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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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在游乐园的过山车上,为了一个无足轻重的任务。当风极快地当面吹来的时候,仿佛一切都追不上来,唯独深植脑海中的过去。
        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只是个六七岁的孩子,活在最肮脏的城市角落里,和最下三滥的人打交道。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我站在游乐园门前,却从来没有进去过。我知道的,像我这种人是没有资格花掉钱去娱乐的。我的娱乐仅限于吃饱穿暖,再多的便是奢望。
        当我准备离去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男人,他没有嫌弃肮脏的我,反而蹲下身问我说,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过山车吗?
        我当然不知道,那样的问题让我觉得近乎被当众羞辱。
        他笑了,温和得不像我见过的任何人。他说,因为过山车跑得很快,快到烦恼也追不上。然后他揉了揉我的头发,问我要不要试试。
        我答应了。并且事实证明他没有骗我。当风吹来的时候,那股强劲的力道让我几乎忘记了呼吸是什么东西。他抓着我的手,似乎那样就可以带走我一切的不安。
        我问了他的名字,他却说叫我先生就好。我以为他只是因为同情才带我玩了一次过山车,所以不需要知道名字。他反问我叫什么,我回答,黑泽阵。
        他又笑了,顺便牵起了我的手,说,那我以后叫你Gin,琴酒,好不好?
        我没有回答,就这样被他带走。我并不介意未来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只知道没有先生我会死在不知名的角落里。
        意识回笼,这个任务被该死的杀人事件耽误了一会儿。那个名叫工藤新一的少年让我觉得厌烦。他有着我少年时期所没有的朝气,他像一颗银色的子弹,从枪 口 射 出,丝毫不知何为畏惧,直直地破开阻挡真相的一切障碍。
        这种行为,我觉得该称其为不惜命。
        他很聪明,直觉也足够敏锐。但是同时,也愚不可及。我打算用APTX4869来结束他的性命,也顺便,结束一下怀念过去的坏习惯。
        我见过黑暗所以厌弃光明,见过光明所以忠于黑暗。这没错。
        我想杀死的少年不是他。
        可我从来不去记死人的名字,包括自己。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03-3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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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0-03-3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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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系更文,随时变坑。意识流写作,基本上没什么情节,叙事混乱。出于私心调节情绪用的文。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0-03-3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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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0-04-24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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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我和过去大相径庭。
                我不否认过去的自己过得不好,甚至狼狈不堪,如同雨蛙一般,生活在潮湿的角落,隐藏在树叶的阴翳之下。
                光是想想就觉得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暧昧不堪的粘腻。
                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没有人会愿意生活在贫穷之中。
                想要改变就必须去冒险。
                死在我枪下的人不计其数,我不记得那些人的名字,但我记得每个人死之前的模样。恐惧的,愤怒的,诧异的……
                我并非没有被临死之人指责过,他们对我破口大骂,却总是逃不出“冷血”“残忍”的范围。我冰冷得像一台杀人机器。我不敢说我是最精密的,但我绝对足够铁石心肠。
                他们已经是死人了,再多的谩骂也无非是肮脏又软弱的遗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所以,我接受他们留给我的恶意。
                我不难过。
                Vermouth是个令人厌恶的存在,我讨厌她的秘密主义,更讨厌她无时不刻都能调情的暧昧态度。
                风流浪荡或许是很好的伪装,但那就像雨蛙身上的黏液一样,危险又恶心。不过这不妨碍我去欣赏这个女人的美丽,但也仅仅是美丽。
                一个好看的女人总归是要有些特权的。
                无非就是容忍而已,过去的年岁里我并不是没有失去过尊严。更何况她根本无意玩弄我的高傲。
                适可而止是组织里所有人都该明白的道理。让人难得欣慰的是,大部分人都执行得很好。
                我对于叛徒十分厌恶。组织里需要很多各个领域的精英,而这也意味着当组织壮大到形成威胁的时候会混进来许多的老鼠。
                作为行动组的一员,揪出卧底这种事情我做了许多次。不得不承认,这是件耗费时间和精力的苦差事。所以,像宫野明美和sherry这样的二五仔格外讨厌。
                你以为我愿意天天找人玩吗?都没有时间去洗洗我的车。
                何必向往那所谓的自由?沾染了血腥的手又怎么可能洗得干净。
                我在尘埃与血液里摸爬滚打,至今成为组织里屈指可数的存在。剥开我腐烂的皮肤之后你会看见一颗强大的心脏。
                随着时间流逝,德国的雨蛙,也会变得强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0-04-24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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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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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躺在床上,四周安静极了,连自己的呼吸声都略显得聒噪。至于原因——今天我杀人了。
                  说实话,我对人类生命的逝去并没有同理心。死了便是死了,难过也无济于事。我只觉得无趣,十分无趣。
                  捉弄猎物是狩猎者的劣根性。
                  我从来都不是高高在上的人,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记得清清楚楚。狩猎者们总是对于猎物的惊恐和痛苦乐见其成。十年前的我也许还会痛恨这样的趣味,但当我站到狩猎者这样的高度时我发现,那的确是令人兴奋的事情。
                  没有人是正常的。我们都喜欢这样的残忍。
                  渐渐忘记原本的样子,心甘情愿地待在这个黑色的大染缸里——我以为我是这样的。但是,我今天杀人了。并不难过,可就是让我忽然想起了以前的日子。
                  那个瘦骨嶙峋又满身伤痕的小家伙无端地冒出来,在我的脑子里失声尖叫。声音嘶哑得像是被逼入绝境的野兽。
                  他快死了。
                  他在求死。
                  我伸出手,指尖轻轻地触碰着冰冷的伯莱塔M92F。金属总是冰冷的不是吗?随时可以带来死亡。
                  这把枪是那位先生选给我的,枪的维修性好,故障率低,人机工效、设计合理。最重要的,射击精确度高。
                  他希望我是这样的人,果断干脆,冷漠到不近人情。他也只想要这样的人,乖顺听话,绝对服从。
                  可那样就不是人了啊。我在笑,却比哭好看不到哪儿去。
                  生而为人,我没有感受过太多这个世界的善意。唯一的温暖与快乐是先生给的。哪怕那段时间十分短暂,但我还是忘不掉。
                  我总要记得一些美好,好让自己清楚自己是个人。并非不会疼痛,并非没有感情。尽管先生不需要我有这些想法。
                  偷偷的吧,不被发现就好了。
                  一个人在没有人心疼的时候总是可以坚强得不可思议。可我并不是没有被心疼过。不管是记忆里遥远得快要记不清的父母,还是身边若即若离的先生都给过我难得的温柔。
                  真的假的都好。
                  我大概还是没能长大,像只不愿离巢的鸟一样。一双羽翼丰满的翅膀并不能让我飞翔。
                  不知道什么猎人的猎枪才会瞄准我,在意料之外的时间里不出意外地将我杀死在温暖的巢里……
                  回忆真是件麻烦的事,我想了那么久,似乎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也没有想明白。算了吧,只要好好睡上一觉,就可以像个孩子一样没心没肺地度过新的一天。
                  我躺在床上,昏昏欲睡之际对自己说了一句——生日快乐啊,黑泽阵。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0-04-29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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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地上是凌乱的脚印,我的车子似乎得到了不少目光——在我不知道的时候。
                    触到银色的车把手,冰凉的金属手感和雪花的柔软一齐在手心里升温。像拿着枪时手心里渗出的冷汗。除了少了那一丝湿闷,基本上毫无区别。
                    生性多疑不是我所期望的,但这样的敏锐一次次地把我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所谓游刃有余也无非是心惊胆战地去试探而已。没有表情,便坚不可摧。
                    在微微垂下的指尖旁边有一根不属于我头发——略带红色的金发。我不否认这样的颜色很温柔,但这并不能温暖什么。可惜那是只不听话的小猫。如果她听话,我其实愿意留给她一点宽容。
                    都是从小就待在组织的人,惺惺相惜也未必不可。
                    可她是个叛徒,为了那可笑的亲情选择离开。我是不是该说她果然是个小孩子呢?贪恋着那样的温柔才活着,一但失去便不再渴望生命。我同情她,因为我和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一样。但她确实不该离开,不然我也不必追杀这么一个小东西。
                    讨厌叛徒这一点永远不会变。也没有人值得我去改变。
                    我几乎看着这个小家伙长大,教过她怎样才能心狠手辣。但她是那么的不受教,除了说谎几乎什么也没学会。我早该清楚放任她带着善良长大是件错事。
                    利用便要利用得干干净净,就像要挤完海绵里的水一样。可她不仅没有被彻底利用,还带走了不少东西。
                    真是贪心。
                    杀手的更替是很残酷的,Pisco大概是真的老了,纵然是有老道的经验也无济于事。不能隐藏好自己比身手不再敏捷更加致命。很显然,Sherry没有学好这一课。
                    她的呼吸在发颤,我听过太多这样的声音了,带着恐惧与疲倦。或许还是带着疼痛的,只是我并不想知道她为什么痛苦。
                    一、二、三、四……我数着台阶往天台上慢慢走去。冬天的寒气顺着门缝就能传到楼道里,离开了温室的玫瑰要怎么美丽地绽放呢?我很期待。
                    黑色边框的眼镜真是难看得要死。
                    她都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有多漂亮,分明是那么冰冷的蓝色却偏偏固执地藏着温柔。光线的变化之下显得如此捉摸不透。就像她明明总是以冷淡示人,却喜欢穿着暗红色的短裙。
                    的确是像个乖乖的叛逆小姑娘。
                    诚然,组织里表里不一的人多了去了,但年纪这么小的目前只有她一个。我不好奇她到底是怎么从毒气室里逃出来的,我只是喜欢那漂亮血液。
                    她也很喜欢,不是吗。
                    多美呀……舞于黑暗中的白雪……染上绯红色的鲜血……为了逃避组织而穿戴的眼镜和制服……这样死是有点难看……不过这里倒是送一个叛徒下黄泉的最佳场所,对不对?Sherry……
                    她似乎是笑了那么一小下,带着某种医者冠冕堂皇的悲天悯人。我们在互相同情,又似乎都只是在自作多情。
                    这并不是那么好判断的事情。
                    猫捉老鼠的确有趣,放跑她一次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那个男人是谁呢?竟然带坏了听话的Sherry?
                    身上的短针效力很强,显然是短时间内的消耗品。其实走到今天这一步,这样的麻醉剂已经无法让我昏过去了。最多也只是犯犯迷糊而已。但那是可能致命的。
                    人的身体总是趋向于保护自己,所以自我伤害这种事情做起来没有那么容易。我还是个正常人,并非不会恐惧。可身体不总是那么听话,我向自己开了枪,黑色的大衣之下血色在蔓延。
                    对于血腥味,杀手比侦探更敏感。像真正的鲨鱼,不只是顺着血迹寻找还会真真正正地张开嘴撕咬。
                    不是猎犬,是野狼。
                    顺着烟囱爬下,解决掉老Pisco,所有的痕迹都销毁在橘红色的火焰中。只发出些噼噼啪啪的细小声响。
                    腹部的伤口愈合又裂开,裂开又愈合,反反复复。棉质毛衣的吸水性很好,将血液尽数吞噬殆尽。我有时庆幸自己的肤色是那么苍白,这样就看不出我真正的状态了。仿佛可以一直那么平静。
                    可是,还是很疼。血液干结,把伤口和布料粘在一起,带来格外的疼痛。我没有习惯这样的疼痛,习惯不了。
                    看啊,我的身上又多了一道伤疤。
                    ——真好,还活着。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0-05-01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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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刚结束了一场暗杀,将一条性命抹杀在漆黑幽深的肮脏巷子里。我不急着逃离,因为那样阴暗逼仄的地方曾是我最好的避风港。
                      那里无疑是肮脏的,堆满了垃圾。一场雨过后,更加臭气冲天。我无法忘记粘腻的苔藓之下包裹的水分,一脚踩下去,便溢出墨绿色的脏水来,像我这双眼睛,注定看见那些脏东西。或者是,本就是脏东西。
                      也许我那时会觉得痛苦吧。我抬起头,看月光勉勉强强地落在三米高的墙面上,听着自己缓慢而平稳的呼吸与心跳。
                      健康的,强大的。对所有痛苦都置若罔闻。
                      可事实真的就是这样了吗?我不信。
                      纵使一次又一次地警告自己不要对任何事情动容,我还是无法真的做到无视他人的性命。我不怕死人,但我害怕他人由生到死的过程。只是扣下了扳机,便夺了他人性命。
                      意义何在?
                      活着。
                      脑中的回答如此简单,我却付出了叫人不敢想象的代价。那是犯罪,终究是件危险的事情。迟早有人会发现,我也迟早有一天会被组织舍弃。
                      这样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我在组织里很多年了,无用的人只能被舍弃。到那个时候,我大概是会自我了断的。用那位先生亲自挑选给我枪,结束我忠于先生的一辈子。
                      天上开始飘起雨,细密的雨丝落在脸上,独特的微凉一瞬间便被身体温热,像从未感受过的,母亲的抚摸。
                      母亲啊…这个词在我的嘴里打了个转,吐出来的时候依旧波澜不惊。因为,不合时宜地想起Vermouth那个女人。或许我就是这样会把为数不多的诡异温柔记在脑海里的人,毕竟我的生活注定没有那么多平静。
                      不小心踢翻了易拉罐的声音在小巷子里回荡,听起来空荡荡的,寂寞得很。我看见了转角处的一个小孩子,八九岁的样子,瘦弱且肮脏。
                      无家可归。
                      我大概是抢了他的地盘,小家伙看起来怯懦又气愤,像一只快要发狂的幼兽。眼神不错,虽有些天真无邪,但带着足够的威胁意味。
                      无家可归的人总是有着亡命之徒般的勇气。
                      过来。
                      我戴上手套,蹲下身,向他招了招手。我的声音沙哑低沉,并且十分冰冷,但我清楚只要放轻声音,再冰冷的声线也会温柔起来。
                      温柔到让我控制不住那该死的泪腺。
                      小孩子扭扭捏捏地走过来,瘦削的脸上有怒气也有退意。他和我不一样,在我八九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放弃恐惧。拿起冰冷的匕首,深深地捅进别人那会涌出鲜血的温软身体里。
                      何必害怕得畏首畏尾呢?别人不死就是自己死。二选一,犹豫不得。
                      我从右边的口袋里拿出一颗水果糖放在手心里,递到他手边。拿或者不拿是他的选择,二选一,他也无法犹豫。总有东西逼会着他做出选择。
                      快选吧,快选吧……我快要抑制不止嘴角的笑意了。
                      小孩子的手指微微动了动,我已经知道了答案,看着他伸出手把我手心里的糖果拿走。
                      彩虹膜在黯淡的光线下依旧泛着漂亮的梦幻色彩。这看起来不像是我会带在身上的东西,但我的确带了不少。
                      粉色的圆形糖果从彩虹般的糖纸里剥离,小孩急急忙忙地把糖果塞进嘴里,却是舍不得咬碎的。
                      我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走到巷子口的时候,巷子深处便传来了一丝微弱的痛苦呻吟,不出三秒,回归寂静。
                      我笑了笑,从左边的口袋里拿出了一颗糖。一样的彩虹光泽在明亮了许多的灯光之下越发美丽,像是我童年时期里做过的最美好的梦。
                      粉色的糖果很漂亮,看起来十分温柔。尽管这么形容一颗糖可能不是那么合适。含在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在舌尖上绽开,一点点地蔓延开来。
                      小女孩般的娇俏的味道与我格格不入,但没有人会知道。就像不曾有人相信我也会温柔。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给你甜头,从先生拉住我的手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
                      那是代价。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0-06-0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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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呛到鼻腔和口腔里血腥味刺激得让人想吐。那微不足道的甜味只会勾得我越发难受。
                        苦味从舌根开始蔓延,我知道那只是错觉。大脑总是联合身体欺骗自己,唯一的温柔便是大发慈悲地让你昏过去。
                        可是,我从来不对自己温柔。
                        说到底,我一直都不清楚我为了什么而活着。似乎是有很多理由的,可仔细一想却也没什么是真的放不下的。不管是喜爱的还是厌恶的,当我死得不能再死的时候,这些东西又能把我怎样呢?
                        没有人会为了我的死亡而悲伤哭泣,他们甚至会十分欣喜地接受我的死亡。或许,也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庆祝我的解脱吧。如果没有,那也不是什么令人意外的事情。这么温柔的事情,还是不要发生在我身上比较好,毕竟到时候我已经死了,这姗姗来迟的温柔实在太悲伤。
                        我还记得十分钟前的感受。子弹穿透了我的肺叶,在离心脏很近的地方。金属划过骨骼时的震动和粗暴地贯穿肉体的撕扯都传来属于生命流逝的低吟。
                        那是细碎的,短暂的,却也是我听了一次又一次的。
                        我随手拿起掉在一旁的礼帽,轻轻盖在了脸上,遮住那透过弥漫硝烟的阳光。阳光并不刺眼,只是我不想再看。
                        疼痛是不会麻木的,我只是学会了面无表情地去面对。但我现在有些想哭,想无意识地放任自己呻吟出声。我真是爱透了意识模糊之际那不会被嘲弄的软弱无能。
                        人就是人,怎么样都不会变。
                        何时才能结束这样生活?我睁开眼看着漆黑的一片,这样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
                        容许我在此刻幻想吧,让我想想十几年前的我不再贫穷,让我想想父母都在身边的感觉,让我想想正常的作息与社交,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终究是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过去的种种几乎快要被我忘记,可如果连我自己都忘了那些,那还有谁会记得呢?
                        留下那个软弱的自己吧,受伤时的哭泣没有那么丢人——我说过了,我爱极了意识模糊时的软弱。
                        只可惜我被某个家伙拖回了医院,又要活着继续工作了。
                        嗯…想要休假。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20-06-08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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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我十九岁。
                          仿佛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的我还年少,比起现在,更像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人。
                          乘着轻飘飘的梦回到那段堪称美好的年纪,我发现曾经以为被遗忘的东西依旧那么光鲜亮丽。或许人是不会遗忘的,只是找不到通往过去的正确道路了而已。
                          那是我的第一个假期,远离了充满硝烟味道的靶场,不再需要进行高强度的体能训练,更不需要一次次地进行拳拳到肉的实战。
                          那意味着我不会再受耳鸣的侵扰,也无需感受体力透支的疲倦,更不用身体力行地感受疼痛。那一点快要消弭的少年心性最终还是让我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难得的安逸或许会让我死亡,但似乎没什么值得后悔的。现在的一切太过美好,对于我这条捡回来的命来说,任何多出来的时间都是恩赐。
                          我不信上帝,但我依旧感谢这样的安排。
                          她是个很普通的女孩,脸上长着淡淡的褐色雀斑。并不漂亮,但很可爱。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的。或许看多了冰冷血腥的东西所以任何一个阳光下的人都让我觉得舒服。而她,恰好出现了而已。
                          我想,如果换一个出现也会是一样的结果。我从不否认内心的寂寞,因为看得出来的人终究会看透,看不出来的人也永远不会看懂。伪装是留给自己的,仅仅为了求得一丝安慰。
                          亚麻色的短发俏皮地打着卷,阳光透过蓬松的发丝,像柔软的手指轻轻插入头发之间,打理着微风中凌乱的发尾。
                          真的是可以碰到的,她离我是那么近。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甜味,很杂但是不乱,是各种甜品混在一起的纯粹味道。
                          我在那家咖啡厅里坐了很久,一本书却没有翻过几页。银色的短发纵使是在黄昏的阳光下也不会显得温暖,或许可以带上同样顺滑的光泽,但那终究有着东施效颦的味道。
                          不过,头发始终是柔软的吧,服帖地垂下,又轻又软。咖啡厅的大门打开,气流的变化带动发丝,粘在嘴角。
                          真是…令人无奈到苦笑。
                          她注意到了我,对视一会儿之后便平静地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但那样已经足够了,许久没有被带着平和的目光静静注视过,难得的平静安抚了过往记忆的暴乱。
                          或许,我可以继续看这本书了。看到夕阳沉没,星辰初现。
                          她离开了,或者说下班了。
                          我也该走了,走得会彻底一些。离开这个国家,抹掉一切可以抹掉的痕迹。住过的客房里将会干净得仿佛住过一个重度洁癖患者。
                          有时候这样的行为会让我有些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存在。当然,我清楚这样的问题毫无意义,但思考一下也并不妨碍什么。我总是离开得很干净,也总是把自己给别人的印象降到最低。我甚至觉得一旦我死了,不出几天所有人就会忘记我存在过。
                          也只有这一刻我才知道我是在渴望,渴望留下点什么。
                          可能哲学问题都有催眠的功效,失眠了好几天的我很快就睡着了,快到我还没有来得及整理房间。不过,算了吧。我才十九岁,我想仗着年轻做点任性的小事情。
                          不要逼着自己做任何事了,困了就睡吧……
                          我记不清梦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这个梦带着粗重的喘息和微妙的暖意。是令人快乐的。
                          我打开了窗,让石楠花的气息被风从房间里抽离。
                          其实我时常不明白其他人的想法,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视“性”为不可言说的东西。没有必要把“性”挂在嘴边,因为那是隐私,可逃避是为了什么呢?谁人不是欲望的产物?
                          或许是我真的有些奇怪了。
                          我睁开了眼,有那么一瞬间分不清今夕何夕。银色的长发铺散在脑后,有些乱糟糟地缠在一起。
                          对于长发,我并不执着。让我当即剪掉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我所执着的是那一丝温柔,尽管我并不拥有。
                          梳子艰难地穿行在长发之间,我忍住了皱眉的欲望,只是在思考昨天晚上我到底是怎么睡的。还是说梦到以前的事情就让我不那么平静了吗。
                          拉开黑色的厚重窗帘,阳光倾泻而入。我想,我应该是真的爱上阳光了。和十九岁的时候一样,深深地,爱着阳光。
                          那么,请让我再任性那么一下吧。
                          拿起锋利的匕首,割断握在手里的一把长发。银丝没有散落,被紧紧攥在手里。没办法,乱糟糟的长发打理起来太麻烦,还是重新养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20-06-21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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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大脑才是掌控身体的器官,但我依旧相信心脏也能承载情感。
                            那个坐在实验室里的小家伙与这里的冰冷格格不入。或许年轻鲜活的生命总是带着令人羡慕的光芒,纵使四周黑影重重也挡不住她的模样。
                            Sherry,装在瓶子里的西班牙阳光——比起Gin这种听起来就不近人情的烈酒要温柔得多。
                            我喜欢她,并且并不掩饰。阳光是有些刺眼的,但那毕竟无比温暖。我像一个普通人般养着一个孩子,我对她的感情也无非如此。虽然一般人不会教孩子开枪杀人,一般的小孩子也不会平静地接受。可那又怎么样呢?她是个孩子。尽管她会长大,但至少现在还是孩子。
                            一个聪明又略显沉默的孩子。
                            铁石心肠太久就会把温柔压缩到一个角落里,一旦有人闯入,满心的欢喜便再也难以掩饰。我喜欢她细软的茶色卷发,揉起来像一只猫或者狗。虽然不是那么好摸到,但哪怕一下也是好的。
                            她坐在转椅上,把头往后仰起,光洁的额头露了出来,一双蓝色的眼睛干净得不可思议。我可能不是很喜欢那双眼睛,因为这个人并不比我干净。唯一不同的是,她杀人并不需要见血。
                            毒药肆意破坏着人体内精妙的平衡。环环相扣的东西一旦出现那么一点问题,结果都是毁灭性的。
                            她拿着听诊器,神色平静地听着一个人的心跳渐停。我未曾听过那种那种声音,因为生命消逝的过程太过残忍。我可以平静地接受“死亡”,但并不愿意体会“死亡”。
                            那种自虐般的行为会教会你敬畏生命,而我并不可以学会那种微妙的情绪。说到底,她是个医者,而我是杀手。我不知道当我开始敬畏生命之后我是否还能不动声色地夺去一个人的性命。
                            四周终究是变得很安静,一个人从人变成尸体只花了三十秒。比不上枪杀的速度,但依旧可怕。那痛苦的呻吟仿佛戛然而止,空气中开始飘散一种“死气”。那可能是一种气味,也可能只是一种感觉。
                            “你看起来不是很好。”她这么说着,从转椅上站起身来。明明是身高还不到我胸口的小东西,却莫名带着一种悲天悯人的气场。是所有医者都会有这样的怜悯,还是说这个不务正业的科学家还保存着无用的善良呢。
                            她不等我的回答,似乎也不需要我的回答。小孩子的心思永远比大人想得要通透。她什么都明白,只是越长大才越不明白。
                            她把听诊器给我戴上了,把手探进我的风衣里,轻轻扯开之后把微凉的听诊头按在了心脏的位置。
                            金属特有的冰凉透过薄薄的衬衫传到了皮肤上,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贴着我心脏的是一把手枪而非仅仅是听诊器。
                            那也许是我第一次在平静的时候去倾听自己的心跳。没有被逼到穷途末路,也没有把体力压榨到极限。
                            砰…砰…砰……
                            很慢很慢,仿佛不会停下,也没有任何情绪可以让它产生变化。
                            血液在心室里快速地流转更替。心脏跳动声音沉闷有力,血液的流动似乎顺滑又滞涩。从肢体末端回到原处,也无非是几个瞬间的事情。
                            无端地,让我想起鲜血从动脉里喷射而出的场景。心跳再慢,血液也依旧高速流动着。
                            一分钟四十次。周围很安静,我除了自己心跳外再也听不到任何其他声音。
                            来自生命的安慰让人平静。
                            属于我的声音戛然而止,换上了对方的心跳。很快,但依旧平静。属于孩子的,鲜活又脆弱。那样的频率让我生出些莫名的焦躁来,再鲜活也勾不出一丝美好。
                            许久。
                            “该换我听了。”她那么说着,取下听诊器给自己戴上,像个老神在在的糟老头子医生一般听着我的心跳,“我们,一样。”
                            一样?
                            去倾听一种完全不属于自己也无法复刻的声音,听着它渐渐与自己诡异地重合,直到兵荒马乱又变得古井无波。
                            一下午的时光,换来恍若无声的倾听。
                            请相信我,我一直都在听着呢——那来自心跳的原罪。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20-06-2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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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22: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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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第一次企图做伤害自己的事情。完完全全来自自我的,渴望伤害的冲动。
                              在此之前,我很仔细地想过。我并不想对任何人施虐,对于血腥残忍的东西也没有病态的喜爱,我似乎只是十分难得地冲动了一下。
                              心理正常的一般人是不会对疼痛产生快感的。自残是种违背自我保护的存在。这让我产生恐惧。
                              但是,恐惧并不妨碍我去做任何事情。
                              我喜欢推动美工刀刀片时的“咔哒”声,缓慢且规律地响着,仿佛漫不经心地倒计时。五、四、三、二、一。足够了。
                              我珍视我的每一滴血液,温热且美丽的。它离开了我便会失去温度与美貌,即使那样的流淌也依旧是一种美。可那太冰冷了,好像一直在失去什么似的。
                              我不太清楚为什么大部分人会下意识地选择在手腕上动刀,分明不是适合隐藏的位置,也基本上很难死。当然,我的理由很简单,仅仅是方便而已。我不需要以此来博得任何人的同情,也不需要任何刻意的隐藏。这样一个坚强又脆弱的地方,刚刚好。
                              有些粗糙但依旧锐利的刀尖抵在我的右手腕上,我用力地将刀尖往下按着,控制在一个尚且合适的力度。
                              尝试过的人都会在那一刻明白,皮肉和血管是坚韧的,并非那么脆弱。如果要彻底割断,需要的勇气和力量会远远超过想象。
                              左手带着刀尖在手腕内侧慢慢划动,带来一丝丝的钝痛。我不是很矫情的人,但自己对自己下手的时候我觉得远比别人动手要来得难熬。
                              美工刀的刀尖着实算不上锋利,但依旧在压力的作用下划破了一层薄薄的皮肤。鲜红色的血珠从那道白色的划痕里慢慢沁出来,小得几乎要看不见。三厘米长的划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肿起来,把那滴已经干涸的小血珠衬得格外显眼。
                              第二刀,依旧在原来的位置。我不能保证那是完完全全相同的位置,但差上那么一点又何妨呢?看起来依旧会是一条漂亮的小伤口。
                              美工刀真正的刀刃割开刚才微微愈合的表皮,只需要用很轻的力度来回切割,就可以看见皮肉一点点被割开的样子。可以看见与皮肤颜色完全不同的,肉粉色的皮肉。仿佛只要把刀尖插进那里面,就可以把皮给剥下来。事实上,也的确可以。
                              见血不是我的初衷,自残也不是。鲜血与疼痛或许是能给我带来宛如站在战场上的快感,但那终究不是我热衷的东西。比起右手的疼痛,我可能更喜欢左手的所作所为。
                              我不是在接受,而是在实行。全部的身心都投入在左手所做的事情上,感知着右手的疼痛,却一点也不在乎。
                              这样的认知让我兴奋得有些战栗。我并不否认那里面掺杂着恐惧。我不喜欢这种近乎不能自控的感受,那样迟早会毁掉我。尽管我现在的生活在大多数人眼里已经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糟糕状态了。
                              我需要隐忍且克制,哪怕这样的喜好无伤大雅也不代表我可以那么放任自己的冲动。尽管我想要的时候连一向平稳的指尖都会难挨地微微颤抖。
                              一、二、三、四、五。
                              收起了美工刀,我盯着手腕上颜色艳丽淫靡的伤口仔细看着。作为第一次,它很不错。没有犹犹豫豫的试割伤,干脆极了。虽然第二刀的位置略有偏移,但还是在它该在的地方,与之重合着。
                              我抬起手腕凑到嘴边,用舌尖轻轻舔过浅淡的血迹。血的味道很淡,饭或许是尝过太多次血腥味从喉咙里翻涌而上的味道,这样的血腥味轻而易举地让我反胃起来。
                              我的胃轻微痉挛着,我知道那是心理上的反感造成的后果。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我从不厌恶血的浓烈的味道,但在今天难得的安逸之中,我放任自己脆弱。
                              像个想要得到关注的孩子一样,做些不对的事情。哪怕得到的只是责骂。
                              我像只开化的野兽站在这未开化的土地上,看着这场注定没有回应闹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20-07-03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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