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摘自北猿资本 林辉云 2020.02.05发表的《注册制对并购重组的影响》

除了IPO,科创板并购重组的审核也将施行注册制,即上交所进行申请受理、审核问询、会议审议,将审核意见报送至证监会进行注册。2019年8月23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也紧接着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我们研读一下几个特别法律规制:
1.《特别规定》明确,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2.《重组审核规则》突出了协同性原则,规定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3.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标准认定: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科创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发行定价方面,《特别规定》要求科创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现行规定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科创板的定价有所放宽。
5.高效审核,电子化审核。时间上看,上交所自受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至出具审核意见,不超过45天,公司回复总时限两个月,整体形成时间更短、预期更明确的审核制度安排。
6.支付方式多元化。《重组审核规则》提出,科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应当符合《重组特别规定》等,并允许市场主体间自主约定转股期、赎回、回售、转股价格修正等条款。
7.重组上市从严。标的资产设置了“净利润”“营业收入+现金流”两套财务指标的“硬门槛”: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8.其他特别规制。

除了IPO,科创板并购重组的审核也将施行注册制,即上交所进行申请受理、审核问询、会议审议,将审核意见报送至证监会进行注册。2019年8月23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也紧接着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我们研读一下几个特别法律规制:
1.《特别规定》明确,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2.《重组审核规则》突出了协同性原则,规定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3.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标准认定: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科创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发行定价方面,《特别规定》要求科创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现行规定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科创板的定价有所放宽。
5.高效审核,电子化审核。时间上看,上交所自受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至出具审核意见,不超过45天,公司回复总时限两个月,整体形成时间更短、预期更明确的审核制度安排。
6.支付方式多元化。《重组审核规则》提出,科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应当符合《重组特别规定》等,并允许市场主体间自主约定转股期、赎回、回售、转股价格修正等条款。
7.重组上市从严。标的资产设置了“净利润”“营业收入+现金流”两套财务指标的“硬门槛”: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8.其他特别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