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资讯】高密下发通知,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商场、饭店、理发店…… 何时营业?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为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强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严抓好社区(村居)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控管理。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住宅小区继续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格按照值守要求,认真落实外来车辆、外来人员管控,严格执行问询、实名登记、体温测量、证件查验等措施,严禁未戴口罩者以及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要广泛发动机关干部、各级网格员以及社区(村居)党员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继续实施“地毯式”摸排,实行网格化管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送诊排查,做到人员底数清、健康状况清、出入行踪清,严防脱离管控。
二、切实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所有网吧、影院、酒吧、KTV、景区旅游服务等旅游娱乐场所,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书店、文化书屋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和开放,所有宗教场所以及各类文艺演出、庙会、大集等继续暂停活动。对批准营业的商超、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都要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对拒绝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电梯、扶梯、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天至少消毒3次。复工复产企业在严格按要求落实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的同时,切实做好办公、生产、生活场所防疫消杀等工作,实行错时就餐或分餐制,避免人员聚集。为保障居民日常生活而开放的重点场所和公共区域、交通工具,严格落实进出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及人员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管理。要及时排查管控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对所有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一般接触者全部追查到位,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持有健康通行卡的省内潍坊市外来高返高复工复学人员,各交通卡点一律放行,不再实施隔离观察,但进出小区、社区、单位等,仍须及时办理通行证。其他自省外返高来高人员,执行省、潍坊市有关规定。
四、严格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大对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制售假冒伪劣涉疫情防护物资、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置力度。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因防控疫情需要进行的村居、小区等临时封控措施不配合,借机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拒不配合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人员,以及在隔离场所逃脱,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险等情形的,一律严查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
市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为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强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严抓好社区(村居)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控管理。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住宅小区继续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格按照值守要求,认真落实外来车辆、外来人员管控,严格执行问询、实名登记、体温测量、证件查验等措施,严禁未戴口罩者以及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要广泛发动机关干部、各级网格员以及社区(村居)党员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继续实施“地毯式”摸排,实行网格化管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送诊排查,做到人员底数清、健康状况清、出入行踪清,严防脱离管控。
二、切实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所有网吧、影院、酒吧、KTV、景区旅游服务等旅游娱乐场所,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书店、文化书屋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和开放,所有宗教场所以及各类文艺演出、庙会、大集等继续暂停活动。对批准营业的商超、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都要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对拒绝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电梯、扶梯、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天至少消毒3次。复工复产企业在严格按要求落实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的同时,切实做好办公、生产、生活场所防疫消杀等工作,实行错时就餐或分餐制,避免人员聚集。为保障居民日常生活而开放的重点场所和公共区域、交通工具,严格落实进出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及人员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管理。要及时排查管控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对所有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一般接触者全部追查到位,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持有健康通行卡的省内潍坊市外来高返高复工复学人员,各交通卡点一律放行,不再实施隔离观察,但进出小区、社区、单位等,仍须及时办理通行证。其他自省外返高来高人员,执行省、潍坊市有关规定。
四、严格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大对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制售假冒伪劣涉疫情防护物资、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置力度。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因防控疫情需要进行的村居、小区等临时封控措施不配合,借机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拒不配合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人员,以及在隔离场所逃脱,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险等情形的,一律严查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
市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