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吧 关注:2,717贴子:27,028

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别人不可以在其他任何产品上使用您的商标标示。
2:避免他人复制或简单修改后在其他产品上使用您的商标标示。
3:国家认证证书,定期公告宣传,更有利您打造品牌知名度可信度。
4:为您商标、版权侵权提供有利的举证证明。
5:有效撤销他人恶意申请商标和外观专利等,与其冒险前行,不如多加层保护。
6:登记一次,最长保护终身至死后50年,期间无需再续费。
7:软著著作权可用于减免税务、申请高新企业认证、保研加分等。
8:国家政府也加强了版权保护力度。
9:证明标志(商标)的归属权,以免了以后因归属权问题导致商标无效。
10: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
11:一件作品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没有版权登记很难证明归属权,无法确定原始的权利,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12: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而导致的权利缺失。
13: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因此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这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14:下证速度快,普通担保受理日起31-35个工作日可下证
专业办理软著版权加急,有需要联系我


1楼2020-02-20 09:22回复
    1


    2楼2020-02-21 08:48
    回复
      2025-12-20 19:57:1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2


      3楼2020-02-22 09:52
      回复
        3


        4楼2020-02-24 09:20
        回复
          4


          5楼2020-02-26 09:32
          回复
            5


            6楼2020-02-28 09:54
            回复
              6


              7楼2020-03-02 11:15
              回复
                7


                8楼2020-03-06 08:57
                回复
                  2025-12-20 19:51:1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8


                  9楼2020-03-11 09:26
                  回复
                    9


                    10楼2020-03-17 20:09
                    回复
                      4.16


                      11楼2020-04-16 21:04
                      回复
                        4.27


                        12楼2020-04-27 11:20
                        回复
                          5.24


                          13楼2020-05-24 14:09
                          回复
                            6.28


                            14楼2020-06-28 10:32
                            回复
                              2025-12-20 19:45:1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怎么查我的版权登记通过了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0-07-02 17: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