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吧 关注:327,746贴子:7,495,855

疫情相关信息专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春节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变化影响着我们每位吧友、每个家庭,听钟南山专家的话“不出门”,同时配合政府相关规定做好自己便成了战胜行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方法。然而,随着事态变化各网络平台及线下出现了众说风云的现象,为了给大家传递可靠、真实的疫情相关消息特开此贴(本帖内容以收集官方信息为主,为方便大家浏览谢绝跟帖评论)


1楼2020-02-07 21:37回复
    自明天起收集发送


    2楼2020-02-07 21:39
    回复
      2025-11-25 17:46:4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标题:网传“市县紧急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居民群众从现在起‘非必要,不外出’“系谣言!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0-02-08 09:24
      回复
        网传“市县紧急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居民群众从现在起‘非必要,不外出’” 系谣言!
        近日,微信群广泛传播一则“紧急通知”,“通知”内容为:市县紧急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居民群众(除有值班任务的领导和同志外)从现在起“非必要,不外出”,我市我县疫情非常严峻。明天1名省委常委蹲点督战。如果需要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派家里免疫力强的一个人外出,戴口罩,买好马上返回。明天起纠察队上街,发现三人以上外边同行者查处,被查处的人员将会连累到单位!明天开始全市禁止机动车上路。鉴于目前疫情严峻形势,要求从明天开始严格执行六个一律:
        1.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村;
        2.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村;
        3.各户人员一律不准出户;道路和村庄内户外不准有人;
        4.除医药店、证照齐全的生活超市外,其他门店、饭店点一律停业关闭;
        5.除配有检查证照和垃圾转运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外出;
        6.包村干部、值班人员、网格化管理员一᠋律配戴口罩、袖标、检查证等明显标志。通知,市县各城区内,于今日凌晨24后所有路口红绿灯,统一24小时改红灯,除特种车辆外,私家车闯一次6分200,禁止私家车辆出行,正常行驶,另行通知。(请大家踊跃转发)通知,县各城区内,于今日凌晨24后所有路口红绿灯,统一24小时改红灯,除特种车辆外,私家车闯一次6分200,禁止私家车辆出行,正常行驶,另行通知。监测到该信息后,经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该信息为谣言。
        网信部门提醒广大网民,非常时期,请大家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0-02-08 09:27
        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0-02-08 09:30
          回复
            陕西新增1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确诊病例累计195例
            来源:省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0-02-08 10:01 字体:【大中小】
            截至2月8日10时,陕西新增1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92例。新增确诊病例中,西安市8例、咸阳市1例、延安市1例、榆林市1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95例(17例治愈出院),其中输入性病例108例,密切接触者76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11例。累计确诊病例中,西安市88例、宝鸡市12例、咸阳市16例、铜川市8例、渭南市9例、延安市8例、榆林市3例、汉中市21例、安康市21例、商洛市7例、杨凌示范区1例,韩城市1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321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768人,累计9077人,均集中医学观察。新增解除密切接触者749人,累计解除密切接触者3837人。
            患者1,女,69岁,现居西安市新城区,与2月5日确诊患者4为夫妻关系。2月4日被隔离观察,当天出现症状,2月6日被转至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就诊。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2,男,46岁,现居西安市阎良区,有确诊病例接触史。2月4日出现症状,当天到阎良区人民医院就诊。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3,女,43岁,现居西安市阎良区,有确诊病例接触史。2月2日出现症状, 2月3日到阎良区人民医院就诊。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4,女,57岁,现居西安市碑林区。1月27日因胃部不适前往西安市东关南街社区医院就诊,1月30日至1月31日到雁塔区中医医院就诊并输液,2月4日发热37.2℃、胃部不适,再次到西安市雁塔区中医医院就诊,CT结果:双肺多发磨玻璃影。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安市胸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5,女,65岁,现居西安市莲湖区,系2月1日确诊患者7的母亲。1月19日从武汉市到西安市,1月30日出现症状,2月1日被转至西安市胸科医院就诊。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安市胸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6,女,66岁,现居西安市高新区,与疑似患者有聚餐经历。2月1日出现症状,2月5日到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7,女,31岁,现居西安市高新区,患者住所同一单元内有武汉市返陕人员。1月31日晚出现症状,2月4日到西安高新医院就诊,当天被转至西安市胸科医院就诊。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安市胸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8,男,22岁,现居西安市雁塔区,武汉市某大学学生。1月14日从武汉市到西安市,1月19日与人聚餐,1月31日出现症状,当天到西安市第四医院就诊,后被转至西安市胸科医院。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西安市胸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9,女,56岁,现居延安市延川县,与1月31日确诊患者19为夫妻关系。因家中有武汉市返陕人员,1月23日至1月29日被隔离观察,1月31日出现症状,当天被转至延川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延川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10,男,57岁,现居咸阳市三原县,与武汉返陕人员有接触史。1月31日出现症状,2月6日到三原县医院就诊。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咸阳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11,女,27岁,现居榆林市定边县,系2月6日确诊患者8的女儿。1月15日从武汉市途径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到榆林市定边县,1月22日出现症状,自行服药后缓解,2月6日作为疑似患者被收治入院。2月8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在榆林市北方医院隔离治疗。
            另2月4日确诊患者10,经进一步流行病学详细调查,发现其1月20日去过西北商贸中心。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0-02-08 10:15
            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0-02-09 12:00
              回复
                陕西新增13例新冠肺炎 确诊病例累计208例
                来源:省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0-02-09 10:02 字体:【大中小】
                截至2月9日10时,陕西新增1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73例。新增确诊病例中,西安市8例、宝鸡市1例、渭南市4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08例(20例治愈出院),其中输入性病例112例,密切接触者84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12例。累计确诊病例中,西安市96例、宝鸡市13例、咸阳市16例、铜川市8例、渭南市13例、延安市8例、榆林市3例、汉中市21例、安康市21例、商洛市7例、杨凌示范区1例,韩城市1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343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945人,累计10022人,均集中医学观察。新增解除密切接触者822人,累计解除密切接触者4626人。
                患者1,男,32岁,现居西安市莲湖区,与武汉来陕人员有接触史。2月4日出现症状,当天到莲湖区大兴医院就诊。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2,男,35岁,现居西安市高新区。1月19日从西安市到湖北省荆州市,1月25日返回西安市。1月27日出现症状,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校医院就诊,当天被转至西安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就诊。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3,男,50岁,现居西安市莲湖区,曾与2月8日确诊患者4有共同参加葬礼经历。1月21从西安市到华阴市,1月23日在华阴市参加葬礼,1月25日返回西安市,2月5日出现症状,2月6日被送至红庙坡医院就诊。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4,男,43岁,现居西安市周至县。1月22日,陪同父亲前往西安市第五医院就诊并陪护,1月23日返回周至县。1月26日再次到西安市第五医院,1月27日在西安市第五医院与1月29日确诊患者3有接触,当天被隔离。2月3日出现症状,2月5日被转至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就诊。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5,男,29岁,现居西咸新区。1月21日到马来西亚旅游,1月28日返回西安市。1月29日出现症状,1月30日到西电医院就诊,1月31至2月4日在三桥启航佳苑B区卫生院输液,2月5日到西电医院复查被隔离,当天被转至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就诊。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6,女,66岁,现居西安市灞桥区。1月22日从西安市到湖北省随州市,1月26日返回西安市,当天出现症状,自行服药。1月28日体温正常,2月6日陪同发热亲属前往唐都医院就诊,当天被隔离治疗。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唐都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7,女,43岁,现居西安市灞桥区。1月20日到西北商贸中心购物,1月26日出现症状,1月28日症状加重,自行服药效果不佳。2月2日到唐都医院就诊。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唐都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8,男,70岁,现居西安市高新区,与2月8日确诊患者6为夫妻关系。2月5日被转至西安医科专修学院附属医院隔离检查,2月7日被转至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就诊。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9,女,61岁,现居渭南市临渭区,与2月5日确诊患者20为夫妻关系。 2月4日被隔离观察,2月6日采集标本检测,2月7日实验室结果阳性。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渭南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10,男,22岁,现居渭南市临渭区,系患者9的侄子。 2月4日被隔离观察,2月6日采集标本检测,2月7日实验室结果阳性。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渭南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11,女,14岁,现居渭南市临渭区,系患者9的外甥女。2月4日被隔离观察,2月6日采集标本检测,2月7日实验室结果阳性。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渭南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12,女,51岁,现居渭南市澄城县,高铁保洁员。1月21日至2月2日曾先后从西安市往返上海市、成都市、峨眉山市等地,2月1日出现症状自行服药,2月3日到澄城县,2月5日到澄城县医院就诊,当天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澄城县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13,女,56岁,现居宝鸡市扶风县,暂未发现明确暴露史。2月2日出现症状,自行服药。2月4日症状未见好转,到扶风县人民医院就诊。患者拒绝做胸部影像学检查,自行回家服药未见好转。2月6日再次到扶风县人民医院就诊,胸部CT显示右肺多发斑片状淡薄渗出影。2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扶风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20-02-09 12:02
                回复
                  2025-11-25 17:40:4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关于严控严管来汉返汉人员的紧急通告【第12号】
                  汉中发布 今天
                  汉中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2号
                  关于严控严管来汉返汉人员的紧急通告
                    当前正值春节收假人员返程高峰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现就来汉返汉人员管控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解除禁令止,一律不允许外地人员来汉,如来汉,一律安排到指定酒店集中隔离留观14天;返汉人员,必须在交通检查点检测登记,并经查验有效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后2小时内到达登记信息的固定住所,立即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告,一律不得随意出行,居家隔离留观14天。隔离期满,经县区疫情防控机构检测评估后方可解除。
                    二、全市所有村(社区)、小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居住人员若需外出,由村(社区)、小区自行规定。
                    三、如个人拒绝配合登记、检疫、隔离、治疗,擅自离开隔离地或者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县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来汉返汉人员交通入口管控、隔离留观工作。如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输入或扩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2月9日12时起施行。
                    汉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点右下角扩散周知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0-02-09 12:54
                  回复
                    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网信中国 今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积极利用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 收集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一般不针对特定地区的所有人群,防止形成对特定地域人群的事实上歧视。
                      3. 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4. 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
                      5. 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流动情况,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
                      6.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规违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网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及时处置违规违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以及造成个人信息大量泄露的事件;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本文内容系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20-02-09 17:06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0-02-09 19:14
                      回复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汉台区融媒体中心 2020-02-09 17:17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21,杨某某,男,目前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9人,但尚未完全寻找到位。现公布其活动轨迹,向社会征集与其密切接触者的信息:
                        1、1月14日—18日每日8时至18时在自己开办的中山街嘉捷快印店上班。1月17日8时至11时,在田园酒店三楼会议室布置会场。
                        2、1月19日8时到18时在中山街嘉捷快印店上班,18时10分左右在东大街张明富面皮店就餐,随后步行回家。
                        3、1月20日8时至8时30分在伞铺街农贸市场买菜,后到中山街嘉捷快印店上班,18时10分左右在东大街张明富面皮店就餐,随后步行回家。
                        4、1月21日10时30分左右从中心广场乘坐21路公交车,11时—11时30分在宗营镇下车后,到镇菜市场买菜约10分钟,16时自驾车由宗营新校村返回将坛小区家中,19时—20时在将坛路月亮湾洗浴中心洗浴,后回家。
                        5、1月22日8时到18时在中山街嘉捷快印店上班,下班后步行回家。
                        6、1月23日8时去伞铺街农贸市场买菜,停留约10分钟,随后返回将坛小区家中打扫卫生,19时—20时在华润超市(万邦店)购物,后回家。
                        7、1月24日9时左右自驾车回宗营镇新校村9组岳父母家中,未外出。
                        8、1月25日早上7时左右自驾车从汉中褒城上高速,12时左右到西乡县白龙镇沈河村4组老家,25日—28日与家人在一起,未外出。
                        9、1月29日早上9时开车返回汉中,12时左右到宗营镇新校村9组,约13时左右返回汉中将坛小区家中,至30日未外出。
                        10、1月31日因发热到3201医院就诊,随即住院治疗。2月6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患者居住小区单元已实施封闭管理,并进行医学消杀处理。
                        在上述时间段及相关场所与其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看到通告后:
                        1、第一时间向所在辖区社区居委会或办事处进行报告,登记相关信息,并请您和家人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2次体温监测。
                        2、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配合医生按要求进行隔离治疗。
                        咨询电话:
                        0916—3188950 0916—2729093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0-02-09 20:17
                        回复
                          陕西新增5例新冠肺炎 确诊病例累计213例
                          来源:省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0-02-10 10:01 字体:【大中小】
                          截至2月10日10时,陕西新增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88例。新增确诊病例中,西安市2例、咸阳市1例、渭南市1例、安康市1例。陕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13例(26例治愈出院),其中输入性病例111例,密切接触者90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12例。累计确诊病例中,西安市98例、宝鸡市13例、咸阳市17例、铜川市8例、渭南市14例、延安市8例、榆林市3例、汉中市21例、安康市22例、商洛市7例、杨凌示范区1例,韩城市1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375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964人,累计10986人,均集中医学观察。新增解除密切接触者677人,累计解除密切接触者5303人。
                          患者1,女,55岁,现居西安市碑林区,在西安市东门人人乐超市上班。1月26日出现症状,1月28日到西安市第四医院就诊,遵医嘱服药未见好转,1月30日症状加重,再次到西安市第四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当天被转至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陕西省传染病院(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2,女,70岁,现居西安市莲湖区,曾与2月8日确诊患者4有共同参加葬礼经历。1月25日出现症状,1月30日症状加重,2月1日、2月2日到莲湖区丰盛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自行服药未见好转。2月3日到陕西省康复医院就诊,2月4日被转至西安市胸科医院就诊。2月10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西安市胸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3,男,66岁,现居咸阳市武功县,与2月2日确诊患者3为夫妻关系。1月31日被隔离观察,2月1日出现症状,当天被转至武功县医院就诊,2月9日被转至咸阳市中心医院东郊分院隔离治疗。2月10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咸阳市中心医院东郊分院隔离治疗。
                          患者4,女,45岁,现居安康市紫阳县,与2月3日确诊患者3为夫妻关系。1月31日出现症状,2月2日被转至紫阳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2日至2月8日先后5次采样进行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疑似阳性、疑似阳性、阴性、阴性、阳性。2月10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安康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5,男,43岁,现居渭南市富平县,有武汉来陕人员接触史。1月27日出现症状,1月28日到富平县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嘱其回家继续观察。1月29日再次到富平县医院就诊,1月29日至1月31日居家静脉点滴和自行服药。2月2日症状加重,当天到富平县医院复查治疗,2月3日至2月4日居家静脉点滴。2月5日症状未见好转,再次到富平县医院就诊,当天被收治入院。2月10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目前在富平县医院隔离治疗。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20-02-10 10:20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0-02-10 15:37
                            回复
                              2025-11-25 17:34:4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生活
                              好消息!汉中首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0-02-11 11: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