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局的文,其他各省都在参照处理
一是1月21日前的价格为原价,22日开始超出原价的(原来卖过同一物品,进货价没变的)
二是进货价发生变化,购销差额比1月21日前扩大的(原来卖过同一物品,但进货价提高了的)
三是无参照原价,购销差额超过15%的(原来没卖过,22日后开始卖的)
对防疫物品 囤积 提价 串通涨价 的
处50-300万罚款
一是1月21日前的价格为原价,22日开始超出原价的(原来卖过同一物品,进货价没变的)
二是进货价发生变化,购销差额比1月21日前扩大的(原来卖过同一物品,但进货价提高了的)
三是无参照原价,购销差额超过15%的(原来没卖过,22日后开始卖的)
对防疫物品 囤积 提价 串通涨价 的
处50-300万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