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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疫情】警示+举报+信息鉴别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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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黑龙江1楼2020-01-27 19:17回复
    1月26日17时许,一网民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段16秒视频并附文字称:“这是四方台的,一个人发烧咳嗽传染五个人,跑了没抓着”,造成不良影响。双鸭山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依法传唤到案。经核实,该信息为谣言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散布谣言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经核实
    这是谣言!
    谣言!

    双鸭山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网警提醒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民警提醒,面对此类信息,请广大市民一定要审慎转发传播。
    一是要学会理性判断,不要盲目、不假思索地随意转发。可先在网上搜索一下,看看其他城市有无这样一模一样的案例。
    二是要及时关注当地官方及主流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通过官方渠道了解事情的真相,不盲目轻信来自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以免让自己陷入恐慌。
    请发布、转发谣言信息的网民立即删除此类谣言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散布谣言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双鸭山公安


    IP属地:黑龙江2楼2020-01-27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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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5 2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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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加油!不造谣!不传谣!一起努力!


      4楼2020-01-28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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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鸭山网警辟谣!朋友圈:今日,所有路口红绿灯统一24小时改红http://tieba.baidu.com/p/6467211269


        IP属地:黑龙江5楼2020-01-3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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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鸭山7例都是哪里的?都是几号回来的?几号确诊的?接触过什么人,都去过那里?能不能说清楚?能不能透明?为什么就黑龙江播报的疫情这样?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0-02-03 09:24
          收起回复
            最新疫情通报
            //shuangyashan.dbw.cn  2020-02-03 11:38:00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2月2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疑似病例6例。  截至2月2日24时,全市报告确诊病例7例(尖山区1例、四方台区1例、友谊县5例),其中重症1例;疑似病例7例(集贤县1例、友谊县6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1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130人。  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


            IP属地:黑龙江7楼2020-02-03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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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内源扩散,坚决遏制疫情聚集性传播
              //shuangyashan.dbw.cn  2020-02-04 20:56:36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当前,我市正处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从我市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情况看,已出现多起聚集性病例,内防扩散工作变得十分突出。截止2020年2月3日24时,我市确诊病例12例、疑似病例12例,其中友谊县确诊10例。近期友谊县两起因家庭聚餐而导致多人传染的疫情案例引人警醒。
                案例一
                王某,2020年1月24日,和儿子、儿媳、孙子到其弟弟家中与其大哥、大嫂、侄子等14人聚餐。1月25日,王某出现发热症状。2月1日,到农垦红兴隆管局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2日被确定为确诊病例。2月3日,同王某共同聚餐的其大哥、嫂子、侄子3人相继被确定为确诊病例,其弟弟为疑似病例,王某的弟媳、侄子、儿子、儿媳、孙子等9人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正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案例二
                李某,2020年1月24日,与其妻子、儿子在父母家中共同就餐并留宿。1月25日下午返回自己家中。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日在农垦红兴隆管局中心医院传染科入院治疗,当日被确定为确诊病例。其父亲2月1日出现轻微感冒症状,母亲无症状,二人立即到医院就诊。2月3日两人均被确定为确诊病例。李某妻子、儿子无症状,目前正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两起典型的家庭聚餐和密切接触引起的聚集性疫情案例,足以证明家庭聚会、聚餐和密切接触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传播途径。
                按照市疾控中心专家意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应对的主要措施:
                 1.严禁聚会、聚餐。疫情防控期间,自觉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按照省委要求,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违纪聚集性聚餐一律开除,领导干部一律免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为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广大市民应以居家为主,做到少出门、不出门,少去公共场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3.出行做好自身防护,因需要必须出行的,要佩戴好口罩。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允许营业的超市、药店、加油(气)站等公共服务场所,对不佩戴口罩人员应拒绝接待和提供服务。
                 4.实行最严格的隔离措施。对排查出的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采取集中隔离观察,尽全力切断传染源和传染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5.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科普知识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及新媒体等各种途径及时发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希望广大市民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防控氛围,严防疫情扩散和聚集性传播,做到全社会共同努力,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02-0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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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鸭山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典型案例的通告
                //shuangyashan.dbw.cn  2020-02-10 13:28:28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依法防控疫情,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市公安局收集、筛选疫情防控期间7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希望全市广大群众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底线,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2020年2月3日,宝清县居民杨某到医院就诊,隐瞒其女儿为外地返乡人员事实,在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后,亦对防疫人员隐瞒该事实,其女儿赵某从外地返乡后,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居家隔离,未如实向有关部门登记,多次外出聚餐,出现发热等症状后未如实报告,导致1人被确诊、2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与其密切接触的17人被隔离观察,宝清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9日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杨某、赵某立案侦查,于2月9日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2、2020年1月30日晚,升昌镇太昌村村民马某在微信上散布谣言称在抗击疫情期间,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出租车暂停营运。导致双鸭山市部分出租车停止营运,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散布谣言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集贤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3、2020年1月26日17时许,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网安大队巡查发现,李某在微信聊天群散布谣言称“四方台的一个人发烧咳嗽传染五个人,跑了没抓着”。该人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三、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
                  4、2020年2月1日,贾某在《双鸭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发布后,未按要求关停四方台某旅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四方台公安分局对该旅店业主贾某处以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5、2020年2月8日21时许,双鸭山市友谊县友谊镇居民马某未按要求戴口罩,未持通行证出行,并拒绝接受检疫工作,不听从民警劝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友谊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马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四、寻衅滋事
                  6、2020年2月6日,尖山区居民高某因对疫情防控期间双鸭山市实施交通管制不满,在微信群中发表辱警不当言论。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高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五、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
                  7、在双鸭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从重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后,2020年2月3日19时许,宝清县李某组织居民曲某等6人以用扑克牌玩牛魔王的形式进行赌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宝清县公安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对曲某、朱某、陈某、王某、马某、王某等六人分别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对赌资及赌博工具进行收缴。
                  双鸭山市公安局
                  2020年2月9日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0-02-10 13:38
                回复
                  2025-12-25 2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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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鸭山市自来水公司紧急辟谣
                  //shuangyashan.dbw.cn  2020-02-10 16:49:53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市区用水户:
                    近日在微信中传播城市供水加注大量氯气,在饮用和煮饭时需要放出并静置两小时方可饮用的消息,实属谣传。双鸭山市自来水公司制水消毒程序和标准,一直严格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水质达标,请广大用户放心饮用。同时,提醒广大用户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护,健康生活,坚决打赢防疫战!
                    双鸭山市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
                    0469-2683107
                    双鸭山市自来水公司
                     2020年2月10日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0-02-11 07:28
                  回复
                    辟谣!市里二马路金山国际某单元603住户被确诊新冠肺炎?假的!
                    双鸭山公安 2020年2月16日
                    双鸭山公安网警巡查发现,在微信群内发现有网民转发视频并附文字称市里二马路金山国际某单元603住户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经与相关部门联系确认后,此信息为不实信息,视频拍摄地非我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全市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0-02-17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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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回惠州需帮忙开车的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20-02-29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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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投诉岭东区抗疫工作不当行为
                        岭东区在抗疫工作过程中,多次不与市委步调一致,搞特殊化 区别待遇化,拒不执行市委下发文件,当下形势还依然大搞形式主义工作作风。
                        岭东区政府未执行2020年3月10日”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12号)“中第四条取消原有居民出入证、车辆通行证和相关证明,取消出入次数限制。举例岭东区博爱园小区,其做法是有针对性的一刀切,对所有普通居民实行不可以开车进入小区,只可以步行,导致大量车辆密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造成人员集聚,且该小区占地面积较大,如离大门较远的居民甚至要步行20余分钟才能到家,有时外出采买生活必备品也要拎着大包小裹在寒冷的冬天艰难步行。而对人民群众对大量放行的车辆提出质疑时,大门处的某位负责人称他们是领导。至此大家也想知道这些可以随意开车进入大门的人是什么领导,是谁的领导,是区里的领导还是市里的领导。但是不管是哪里的领导都不能脱离群众,站在群众的对立面搞特权主义。望市委责成岭东区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通告精神切实从人民群众角度出发和正确的政治认识。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0-03-1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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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为患,羸弱多殃。逝者已矣,存者自强!
                            体能充电,提升健康。社区公园,最佳馆场。
                          爱心转帖:《众志成城,抗击“新冠”!》 
                            勤习内功,练好身体;培养正气,抵御病毒。
                            俗话说:“拳怕少壮,棍怕老狼!” 我们说:“新型冠状病毒最怕身体雄棒”!在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考验我们的时刻,更加期待国人积极发挥我们民族优秀的传统健身文化艺术峨眉内养功夫优势,把身体练得棒棒的,坚决抵制任何传染性疾病的侵扰。
                          诚然!
                          有了好日子,
                          还要有健康慢慢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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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以载道,武以振魂!
                            儒家不羸弱,夫子精六艺!
                            时尚早晚节假日健身兼职!
                            峨眉通背内功缠丝拳会馆(全球连锁)。
                            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推进“优先发展体育健身产业”重点项目。
                            促进全民健康,共建全民小康!
                            巴渝武术文化品牌缠丝拳在行动!
                            缠丝拳会馆是全球连锁武术健身俱乐部,理论上各地都有。
                            目前尚属早期,有些省市的机构还有待于你我共同组建。
                            有心学习的人士可以到重庆市荣昌区缠丝拳会馆总部学习。
                            如要上班或学习时间不方便,可以先通过网络教材学习,基本掌握后到总部短期面授集训考取相应资质,然后回到各地开设连锁会馆。“武术进校园”,全新的学校师资需求!
                          (教材见百度“缠丝拳会馆”吧,点化:要吧爸起武而要尔要久舞)


                          17楼2020-05-14 14:14
                          回复
                            这吧里总有些自以为是的人,像个臭🐟一样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0-05-16 14:01
                            回复
                              2025-12-25 2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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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鸭山市政府、市纪检委:
                              本人:任宝林 电话:15604692777,
                              举报内容:双鸭山市交通局和尖山区政府因修路拆迁,导致本人500平米临街房屋(商服房照)断水断电4年,至今即未被拆迁、也未得到分文补偿,现恳请政府给予核查处理。
                              一、未动迁房屋情况
                              本人在双鸭山市马鞍山岭西交警队道东拥有一套二层500㎡的商服,此房屋原一楼租给他人开办玉柴汽车修理服务站、二楼是发动机配件商店于2012年起签署租期十年的合同,(年租金收入3万元)。因2017年双鸭山市交通局牵头修建的集档公路马鞍山段,通知房屋动迁,(本人也于2017年初与服务承租人解除了合同),但四年来本人始终未收到任何拆迁通知。现我家房屋紧邻路基,路基边的土堆比我家房屋门前原有路面高出1.5米至1.8米之间,现不但人员和车辆均无法通行,因被断水断电目前也无法居住,周边和前后住户就仅剩我家没有动迁,恳请政府能给我解决此事,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让我的损失得以弥补,可以安心的养家糊口。
                              本人因房屋被断水断电不具备居住条件导致空闲四年等待房屋动迁,四年间颗粒无收,本不想给政府添麻烦,可是今年疫情期间也无法工作,收入甚微,再次恳请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能帮我解决此事,能让我的生活有保障。
                              二、给本人造成的损失情况:
                              1、2017年租户与我协商,由于修路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租户无法营业,本人退还了房屋租金及补偿搬迁款,从2017年修路至今仅损失租金就达10万元左右。
                              2、由于房屋被修路断水断电,导致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冬季屋冷无人看护,房屋内楼上楼下20多组暖气片及室内其它物品全部被盗,价值人民币10万元左右。本人当时已向尖山分局永红派出所报案。
                              3、修路时一场大风房盖被刮没了,我又重新花钱维修了,同时,因修路施工造成积水,导致房屋主体后面塌陷,目前该房屋已成为危楼。下图为证)。
                              三、周围房屋因修路的被动迁情况:
                              1、我房屋周边左邻右舍以及我房屋后院水淹房都已经陆续动迁了,就连临时抢建的房子都得到了应有的拆迁款,(有照片附上)也可查证!
                              2、当时因修路跑水把我家及邻居陈,关两家房屋严重淹毁,当时陈、关两家阻止修路闹事,派出所和动迁办的都来了,过了几天陈、关两家,同样也都得到了几十万的赔偿款,虽然陈、关两家房屋不在修路动迁范围,但也都得到了拆迁补偿,而为何家房屋紧挨路基却四年都无人问津,这是什么道理???
                              3、我房屋道对面隔着火车道的农家炖菜馆四百多平米的平房,修路根本没有占用但却被动迁了,得到几百万拆迁补偿,我想问问,修路拆迁房屋的范围是什么?补偿的标准又是什么?(有图,可查证)。还有,家常炖菜馆旁边的还有个保温厂,听说动迁给了一千多万。
                              4、马安山道口左侧山坡2个夜晚抢建临时房几百平米,房架子都没有,就外墙皮抹了一层水泥灰,空码的大砖,动迁办给赔偿七十多万,有拆迁后剩余的房岔相片为证。上述所说全部属实,上述线索相关部门可以核查。
                              5、现路已修完,本人多次去找交通局和尖山区沉陷办及修路指挥部,他们互相推诿,最后市交通局让棚改办牵头给我评估,但我四五百平钢混结构的楼房(商服房照)还有动力电源评却只给估了75万
                              本人无法接受。我想问问有关部门,我隔壁的邻居房子没有我家一半面积大,缺因拆迁得到近百万赔偿,为何我的家的评估价格这么低,评估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恳请政府倾听本人的合法诉求,恳请政府给予妥善解决,恳请给予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恳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核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人:任宝林
                              2020年5月18日


                              IP属地:辽宁20楼2020-05-2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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