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维权难难维权,举报“小事”不受理!》
12月29日在济南天桥区济南赫拉时尚美发沙龙理发,在口碑网团购的到店消费券,未经同意剪成别的发型,1月4日和5日去店里解决,被敷衍对待,更被店老板辱骂拉扯,恐吓威胁,评价还被删了,后投诉到12315,根据新消法对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财产损失,1月14日宝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我们双方去解决,又被商家谩骂诽谤,本来及臀的长发现在只到肩膀了,心疼死了,三翻四次遭到辱骂诽谤,白受这顿气吗?办事人员走出去让我们自己协商,要是能自己协商好能上12315投诉吗?我还同时举报商家的消费欺诈和侵权违法行为,要求行政处罚,结果却是同一个人合并处理投诉和举报,那要举报有何用?办事人员让我提供店家违法的确凿证据,我有录音录像,店那边也有监控,而且我评价确实被删了,都可以给他看的,况且调查取证惩处违法行为难道不是工商局的工作?还说举报不是都受理,要看事情大小,我这件连受理的资格都没有!每一件侵权行为对受害人个人来说都是大事,并且办事人员不支持我的赔偿诉求,偏袒商家,谈不拢负责调解的人就不管了。
调解期间店老板对我再次进行谩骂侮辱诽谤,态度恶劣,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我就不该来调解又白受他欺负一次,还恶人先告状报警,断章取义捏造事实污蔑我,警察来了解了情况也让我们起诉就走了,店老板也走了,那凶恶表现,我没敢接着走,过了段时间又回来骂我,这是没走一直在门口等着我!细思极恐!我就一直等到中午监管所关门我才敢走的。随后求助12345,告知要等相关部门回复处理结果后才能处理,要等5个工作日!只能被动等待,可我这事情都一个多星期了。现在马上过年,难道真要等到315那天才有希望解决?可是我总要去重新修剪头发的,剪坏的证据不就没了吗?随后我去政务大厅去看看有没有其他途径,结果又碰见骂我的店老板,还跟我打招呼说“又见面了”,巧合?
国家虽然出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可是又怎样呢?有了纠纷只有调解作用,造成的损失还不支持赔偿,还不如给个差评让商家忌惮,打电话咨询省消协,竟然不知道网购平台!监管部门不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店家赔偿,举报了也不会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你这事“太小了”,举报连受理资格都没有!可消费纠纷不就是这些鸡毛蒜皮小事吗?请问什么叫大事?那些大案要案很多不都是因为一些所谓的“小事”发酵不解决才造成的吗?法院起诉维权成本太大,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时间和精力上耗不起,还要自己掏律师费,种挣不着钱的案子律师也不接,去投诉和举报是因为无法忍气吞声,无法看到这些无良商家欺负了人还继续逍遥法外,是寄希望相关部门能行使监管权利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结果换来了事太小,不受理!






12月29日在济南天桥区济南赫拉时尚美发沙龙理发,在口碑网团购的到店消费券,未经同意剪成别的发型,1月4日和5日去店里解决,被敷衍对待,更被店老板辱骂拉扯,恐吓威胁,评价还被删了,后投诉到12315,根据新消法对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财产损失,1月14日宝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我们双方去解决,又被商家谩骂诽谤,本来及臀的长发现在只到肩膀了,心疼死了,三翻四次遭到辱骂诽谤,白受这顿气吗?办事人员走出去让我们自己协商,要是能自己协商好能上12315投诉吗?我还同时举报商家的消费欺诈和侵权违法行为,要求行政处罚,结果却是同一个人合并处理投诉和举报,那要举报有何用?办事人员让我提供店家违法的确凿证据,我有录音录像,店那边也有监控,而且我评价确实被删了,都可以给他看的,况且调查取证惩处违法行为难道不是工商局的工作?还说举报不是都受理,要看事情大小,我这件连受理的资格都没有!每一件侵权行为对受害人个人来说都是大事,并且办事人员不支持我的赔偿诉求,偏袒商家,谈不拢负责调解的人就不管了。
调解期间店老板对我再次进行谩骂侮辱诽谤,态度恶劣,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我就不该来调解又白受他欺负一次,还恶人先告状报警,断章取义捏造事实污蔑我,警察来了解了情况也让我们起诉就走了,店老板也走了,那凶恶表现,我没敢接着走,过了段时间又回来骂我,这是没走一直在门口等着我!细思极恐!我就一直等到中午监管所关门我才敢走的。随后求助12345,告知要等相关部门回复处理结果后才能处理,要等5个工作日!只能被动等待,可我这事情都一个多星期了。现在马上过年,难道真要等到315那天才有希望解决?可是我总要去重新修剪头发的,剪坏的证据不就没了吗?随后我去政务大厅去看看有没有其他途径,结果又碰见骂我的店老板,还跟我打招呼说“又见面了”,巧合?
国家虽然出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可是又怎样呢?有了纠纷只有调解作用,造成的损失还不支持赔偿,还不如给个差评让商家忌惮,打电话咨询省消协,竟然不知道网购平台!监管部门不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店家赔偿,举报了也不会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你这事“太小了”,举报连受理资格都没有!可消费纠纷不就是这些鸡毛蒜皮小事吗?请问什么叫大事?那些大案要案很多不都是因为一些所谓的“小事”发酵不解决才造成的吗?法院起诉维权成本太大,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时间和精力上耗不起,还要自己掏律师费,种挣不着钱的案子律师也不接,去投诉和举报是因为无法忍气吞声,无法看到这些无良商家欺负了人还继续逍遥法外,是寄希望相关部门能行使监管权利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结果换来了事太小,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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