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克莱恩
Hart Crane
1899——1932
--------------------------------------------------------------------------------
………知道我们迷上了
那深深的惊奇,我们的故土………
——《大桥》
哈特·克莱思的诗与“那深深的惊奇,我们的故土”是那样地协调,因此,虽然他的作品在美国以外广为传诵,但他的风格仍明显地保留着个人和民族的特色。他在超验主义的传统中发展,但无法过一种遁世的生活。他的母亲是一个笃信基督教的科学家,对他的早年生活有很大影响。她引导他相信个人主义精神应该高于居次要地位的物质世界,并企图通过幻想获得一种基本现实。他在精神上做了努力,但在形体上他仍被禁锢在这居于第二位的世界上。他没有华尔顿湖[1];因此陷入了一个残酷的心理矛盾之中,他所受的正规教育很有限,十七岁时就踏入了到处都是失业的社会。他的父母分居很早。他自己是个同性恋者,而且嗜酒成性。他时而乐观,时而感到极度绝望,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况直到他三十三岁自杀之前(1932)仍没有得到解决。
他的书信虽然很少涉及国家大事,但主要谈的是文学方面的事。正是这种强烈、不懈的思想追求,才使他的诗充满了许多(有时是相互冲突的)隐喻。在另一个绝望到来之前,他似乎不顾一切地追求着生命和诗。
哈特·克莱思出生在俄亥俄州的盖雷次维勒,是家中的独生子。他的父母很富有,但在他十岁的时候便离异了。童年时代他很喜欢幻想,而且喜欢打扮得衣冠楚楚。他一生都未忘记他在《贵格山》一诗中称之为“对离异双亲的诅咒”。十七岁那年他离开了俄亥俄州克列佛兰的学校。
克莱思在校期间就已开始写诗。在他保存下来的最早的诗作中,隐喻和意象很多。这既是他较成熟作品的力量之所在,也是其晦涩难懂的原因。
大地的脉搏中沸腾的乳血
久久地,默默地,奋力挣断这草木的
腰带……
克莱思干过几年杂活,曾在纽约做过店员,做过广告撰稿员等等。这些不称心的工作他干得都不久。在此期间,他曾独自或偕同母亲到欧洲,古巴等地旅行。1919年,环境迫使他接受了父亲在阿克伦的一家商店给他的一份工作。他与父亲根本合不来,所以这个工作也没有千多久。
1920年他终于定居纽约,想在银行家奥托·卡恩的赞助下,努力靠写诗为生。1923年他完成了第一部重要的长诗《献给浮士德和海伦的婚礼》,后来收入他的第一部诗集《白色建筑》(1926)中。为了使他能够写出《大桥》一诗,卡恩曾借钱给他。克莱思到古巴附近的松树岛住了几个星期,写出了一些很优美的抒情诗。这些诗成为《大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两个绝望的年头中,他一个字都没写,接着又到旧金山和法国度过了一个歉收的季节。1929年秋返回美国后,他全凭着个人的意志而不是灵感,完成了《大桥》。1931年他获得了古根海姆研究基金,赴墨西哥准备写一部有关蒙太祖马[2]的史诗,但这时他几乎江郎才尽,精神面临着全面崩溃。他写了几首短诗,组成了《西部要隘:一束岛》和《破裂的塔》:
带铃的绳索在黎明拽来了上帝
把我放开仿佛我丢落了一个
末日的丧钟——踟蹰在大教堂中的甬道上
从深渊到耶稣受难像, 从地狱走出的脚步
越走越冰凉。
尽管他1932年头一次与一个女人正式结婚,但他的失败感已不可挽回。1932年4月27日,在墨西哥回美国的途中,他从奥里扎巴号客轮上投水自尽了。
从他的早期诗歌中可以看出,他对莎士比亚,韦伯以及马洛的语言都非常熟悉。这对他后期优秀的隐喻风格影响很大。法国诗人于勒·拉弗格以及他使用的讽喻语气对他也很有吸引力。他翻译了拉弗格的《怨歌集》。这位象征派大师对他的影响在《卓别林》和《黑手鼓》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他在《卓别林》中写道:
Hart Crane
1899——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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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们迷上了
那深深的惊奇,我们的故土………
——《大桥》
哈特·克莱思的诗与“那深深的惊奇,我们的故土”是那样地协调,因此,虽然他的作品在美国以外广为传诵,但他的风格仍明显地保留着个人和民族的特色。他在超验主义的传统中发展,但无法过一种遁世的生活。他的母亲是一个笃信基督教的科学家,对他的早年生活有很大影响。她引导他相信个人主义精神应该高于居次要地位的物质世界,并企图通过幻想获得一种基本现实。他在精神上做了努力,但在形体上他仍被禁锢在这居于第二位的世界上。他没有华尔顿湖[1];因此陷入了一个残酷的心理矛盾之中,他所受的正规教育很有限,十七岁时就踏入了到处都是失业的社会。他的父母分居很早。他自己是个同性恋者,而且嗜酒成性。他时而乐观,时而感到极度绝望,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况直到他三十三岁自杀之前(1932)仍没有得到解决。
他的书信虽然很少涉及国家大事,但主要谈的是文学方面的事。正是这种强烈、不懈的思想追求,才使他的诗充满了许多(有时是相互冲突的)隐喻。在另一个绝望到来之前,他似乎不顾一切地追求着生命和诗。
哈特·克莱思出生在俄亥俄州的盖雷次维勒,是家中的独生子。他的父母很富有,但在他十岁的时候便离异了。童年时代他很喜欢幻想,而且喜欢打扮得衣冠楚楚。他一生都未忘记他在《贵格山》一诗中称之为“对离异双亲的诅咒”。十七岁那年他离开了俄亥俄州克列佛兰的学校。
克莱思在校期间就已开始写诗。在他保存下来的最早的诗作中,隐喻和意象很多。这既是他较成熟作品的力量之所在,也是其晦涩难懂的原因。
大地的脉搏中沸腾的乳血
久久地,默默地,奋力挣断这草木的
腰带……
克莱思干过几年杂活,曾在纽约做过店员,做过广告撰稿员等等。这些不称心的工作他干得都不久。在此期间,他曾独自或偕同母亲到欧洲,古巴等地旅行。1919年,环境迫使他接受了父亲在阿克伦的一家商店给他的一份工作。他与父亲根本合不来,所以这个工作也没有千多久。
1920年他终于定居纽约,想在银行家奥托·卡恩的赞助下,努力靠写诗为生。1923年他完成了第一部重要的长诗《献给浮士德和海伦的婚礼》,后来收入他的第一部诗集《白色建筑》(1926)中。为了使他能够写出《大桥》一诗,卡恩曾借钱给他。克莱思到古巴附近的松树岛住了几个星期,写出了一些很优美的抒情诗。这些诗成为《大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两个绝望的年头中,他一个字都没写,接着又到旧金山和法国度过了一个歉收的季节。1929年秋返回美国后,他全凭着个人的意志而不是灵感,完成了《大桥》。1931年他获得了古根海姆研究基金,赴墨西哥准备写一部有关蒙太祖马[2]的史诗,但这时他几乎江郎才尽,精神面临着全面崩溃。他写了几首短诗,组成了《西部要隘:一束岛》和《破裂的塔》:
带铃的绳索在黎明拽来了上帝
把我放开仿佛我丢落了一个
末日的丧钟——踟蹰在大教堂中的甬道上
从深渊到耶稣受难像, 从地狱走出的脚步
越走越冰凉。
尽管他1932年头一次与一个女人正式结婚,但他的失败感已不可挽回。1932年4月27日,在墨西哥回美国的途中,他从奥里扎巴号客轮上投水自尽了。
从他的早期诗歌中可以看出,他对莎士比亚,韦伯以及马洛的语言都非常熟悉。这对他后期优秀的隐喻风格影响很大。法国诗人于勒·拉弗格以及他使用的讽喻语气对他也很有吸引力。他翻译了拉弗格的《怨歌集》。这位象征派大师对他的影响在《卓别林》和《黑手鼓》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他在《卓别林》中写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