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李继红从秦皇岛市抚宁区调转北戴河新区团林林场,北戴河新区管委作为团林林场的上级主管部门在对李继红的《干部调动登记表》和本人档案进行审核,他的干部履历表上,出生日期一栏显示为“1969年”, 1984年1月参加工作”,根据换算,李继红参加工作时年龄只有15岁。
中组部、劳动人事部1983年2月发布的《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1979年底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全民所有制企业里的“以工代干”人员,可以转为干部,而对1980年1月以后的“以工代干”人员,不得列入转干范围。《通知》中还要求转干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
从李继红的人事档案材料可以看出,他是以合同制工人身份参加工作的,这种身份,就算他赶上1984年最末一批工转干的机会,按档案填写的信息算来,1984年他只有十五岁,初中毕业生的年龄,其年龄和学历都不符合条件,那么,他是怎么转成干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