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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因服务太差被解雇,事后却死活不撤离,业主愤怒拒交物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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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因服务太差被解雇,事后却死活不撤离,业主愤怒拒交物管费!
近日有多位市民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已经被解雇,但是却死活不愿意撤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从该小区业主们的口中得知,他们这个小区从2016年1月正式交房入住,当时由开发商指定的物管公司为业主服务。但是几年下来物管公司的服务不到位,令业主们感到诸多不满。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几个业主,其中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物业服务很差,卫生很差,电梯的空调也频繁的坏。公共收益有明确法律条规给全体业主公示,但是该物业公司自己收了以后,也不根据法律设立独立账户,更不要说把钱公示给广大业主了。在前段时间,业主们通过电子投票的方式解雇了该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管公司,但是做物管公司一直不肯离场。
根据规定,前期物业合同失效后的15天内,旧的物业就必须要撤离这个小区。业主张先生表示他们也发了通知给物业,街道和相关部门也进行了两次协调,但该物业公司都拒不移交。目前该小区物业的管理还是由该物管公司负责,但已经有部分业主已经拒交物管费,新旧业主更换的问题也只能暂时搁置。
该小区业委会认为该物管公司无权管理小区,决定收回小区的公共物业。拒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的会所已经有三年多没有对外开放,并且被物管锁起来作为仓库使用。在采访当天,业委会就和物业沟通希望可以收回公共场所,但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因此业委会就在公共场所的大门处贴了封条,禁止物管继续使用。
对此该物管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小区成立业委会以及更换物管公司的流程不合法,所以他们拒绝撤场和移交物业,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该物业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该业委会在成立的时候没有双过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业委会做的东西是否合法都是一个问号。
但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则表示,业主在成立业委会以及选聘新物管公司的过程中,该物业公司都没有提出异议。在投票结果出来之后,该物业公司没有中选才提出的异议。
之后该地相关部门等相关负责人也证实,该小区业委会的成立以及选聘新物管公司的程序都是合法的。他们也已先后4次约谈该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该物业也承诺撤场并拿出了“移交”方案,但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去落实。
目前对于物业交接问题,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立案调查,最终都会依法依规处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1-04 11:02回复
    这样也就可以吗?物业不作为可以换?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1-04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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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5 22: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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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0-01-0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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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物业所谓的“经理”和“主任” 把自己高估了,忘了自己物业是服务业主的了,可笑的是把自己当成行政人员了,忘了自己是物业服务了,在业主面前还要摆出高高在上的架势,对业主指手画脚吆五喝六……呸!把自己的位置摆正,挂着物业所谓的物业“经理”和“主任”名义是管理你们物业内部人员的,是为了更好的提高你们对业主的服务水平,挂着“经理”和“主任”名义不是来管理广大业主的,广大业主也不需要你们物业来管理,业主花钱是让你们物业来有更好的服务的,物业经理和主任们你们放平心态,摆正位置吧。奉劝你们物业工作人员,业主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为了你们物业能长期工作下去,放平心态 回归为业主服务的位置上去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0-01-0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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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你们需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物业是服务公司不是管理公司,业主交给你物业费用是为了有更好的服务,业主交钱不是让你物业来管理业主的。业主们也不需要你们物业来管理,物业你就是服务业主的,物业你不是行政机关派出的单位,你们物业没有权利来管理广大业主,是广大业主在养着你们,广大业主就是你们物业的衣食父母,我们花钱不是让你们物业来管理广大业主的 ,你没有权利对业主指手画脚 ,请你们物业把自己心态摆正,把自己的位置归位到该去的地方……另外,提醒光大业主,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权利完全可以赶走物业,更换物业……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0-01-0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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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也在“扫黑除恶”的打击范围,这3类人躲不掉了
            相信大家对“扫黑除恶”这个词并不陌生,因为几乎每年都有专项行动,电视新闻也总是报道。但近两年,这个词不再仅仅是针对一些社会组织了,而是同样面向了楼市。对楼市加强监管,规范制度是目前很棘手的重点,因为房地产行业在近20年里发展速度太过迅速,拔苗助长难免发育畸形,所以再不出手整顿市场恶像可能会走向极端。房子是给人住的,因此行业里的“黑恶势力”与每一个老百姓都息息相关,马虎不得。3类人或单位将成为众矢之的,躲不掉了,群众遇到这些行为要记得举报。
            第一类:“涉黑”物业
            物业的兴起本事一件好事,如今却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一个称职合格的好物业可以大大提高业主的居住品质,可现实中能达到要求的好物业凤毛麟角,很多物业公司召集的都是社会上的闲散人等,根本没有安排过培训,做出什么恶事都有可能。
            业主钱没少花,却没有获得等值的服务:有的存在乱收费现象,当业主与物业交涉未果后,还会遭到恐吓威胁,甚至侵害业主的私人财产利益和人身安全。有的强拦小区建设工程,从中获利,对于需要修缮的设施不予理睬。还有的收受贿赂内定换届选举,物业公司的任何决定和花销都没有透明公开。因此,很多人都希望可以撤销物业组织。
            对于诸多不良现象,有关部门并不是不管,只是时候未到。其实早在去年相关部门官网就有公开发布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而近一年的时间里,各大中小城市也陆续相应号召,成立专项行动的工作组,召开活动推进会,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对有不规范性的物业进行约谈,对极其严重的“涉黑”物业进行处罚或取缔。正所谓事在人为,好的物业应该保留,坏的物业应该铲除,物业行业会不会凉,还得看未来表现,不作死就不会死。
            第二类:“黑心”中介
            与物业异曲同工,中介行业也背离了它存在初衷,为了赢得暴利也是绞尽脑汁的设下圈套,潜规则也是层出不穷。比如:恶意涨租金、涨押金、勾结开发商和房主一起“演戏”、恶意驱赶租客等等,不仅破坏了市场的正常规律,也没有尊重买家的平等权益。面对黑中介的威胁大家不应该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是应该勇于像对应部门进行举报,警察不够用就去找当地房管局,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类:“黑暗”开发商
            很多开发商为了还债,快速回笼资金,会做出一些违背购房者意愿的事情。比如:在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中,应用胁迫和违法方式将没有竣工、质量不合格的房子强行交付给买房者。又或者是,以“优惠抵现”等噱头忽悠购房者多交钱、乱收各种手续费。
            楼市的“涉黑”行为无法在文中一一列举,但相信老百姓心中都该有杆秤。诸葛小编发现,自己身边的小区都拉起了相关横幅宣传口号,这是一个好消息,就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扫黑除恶”行动仍在全面进行,参与者不应只是一线的工作人员,还应有群众的通力配合,勿以善小而不为,正义的举报也是一份贡献。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01-0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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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01-0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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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小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0-01-0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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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5 22: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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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小区人心齐泰山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0-01-05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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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小区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0-01-0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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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0-01-05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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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小区还有会所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0-01-05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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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0-01-0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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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进驻服务的时候你我同意了吗?想换或者不要物业公司,不好意思,你得选举业主委员会,公示,社区街道监督,半数同意撤换。。这不是抢钱是什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2-01-0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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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5 22: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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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2-01-05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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