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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小区停车费,在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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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影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或听到一句对白:
“在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大多数情况下,这句话是小人物面对大人物时的台词。小人物知道有件事很重要,必须要提醒大人物,但因地位低下,害怕冲撞了大人物,反遭责罚,只好在说之前加上这句话,以达到有言在先言者无罪的目的。
大人物在听到这句话后,大都会沉吟片刻,然后用极为大度地语气答道:但说无妨!
也有一种情况,有些事已经如鲠在喉不得不说,小人物只是为说出来起个头,不管大人物怎么想,终究还是说了,至于是否会因言获罪,便顾不了那许多了。
大家都知道,老刘的主业是说安康,如果与安康人息息相关的事情不说上两句,实在对不起广大安康人几年来对老刘的关爱。所以,今天必须得对安康的大人物们说这句话:
“关于安康小区停车费,在下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
没有回声,老刘视同但说无妨。
安康小区停车收费高的问题,前两天老刘已经说过一次自己的观点,今天着重说说这个问题要不要解决?能不能解决?怎么解决?
1.要不要解决?
安康小区停车费问题,已经连续几年成为安康人的热门话题,几乎每次小区要收这个费,就会引发矛盾,拦车、堵门、拉条幅、扯条幅、上访、调解......一次比一次闹得厉害,闹的结果却又基本没什么悬念,费照收,舞照跳!
难道真的是我们安康人不讲道理爱扯经?不是!是这费真收得人肝疼!
2018年政府公布的安康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两万四千多元,深圳则是五万七千多元,安康大约是深圳的五分之二;而小区停车收费,安康近几年新建小区一直在四、五百元每月,深圳则为一、两百元,在这个方面,深圳大约是安康的五分之二。
另外,我们应注意到,小区停车费开支已占到我们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以上,能不肝疼吗?
更何况,这个收费的合法性一直备受质疑。
前几天,因为北城中央风波,市发改委价格科的崔科长曾对老刘讲解了下有关规定,小区停车费分为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两部分,服务费按政府指导价执行,租赁费则由市场调节。所谓市场调节,就是由双方自行协商。
崔科长的说法没毛病,但是太官方,只解决了责任问题,对矛盾本身并没有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
关键的问题是,要是一方压根不想协商咋办?协商不成又怎么办?如媒体报道,北城中央开发商和物业在这个协商过程的表现,强硬到让人不敢相信,从备好的钢管到只售不租的狂言,再到媒体报道后连包月也直接取消。整个过程,那就是一副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的架势。
至于政府相关部门,在本次事件中则表现出了罕见的宽容,物业方冒用政府单位名义制作收费公示,一句要求纠正就画上了句号。现场的钢管,究竟是不是撬岗亭的,至今没有结论。估计有关部门很为难,毕竟,那钢管的长度直径明显适合抡砸,并不适合用来做撬棍,但开发商和物业说这是撬岗亭的,就只能是撬岗亭的。
难道我们是这么来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吗?难道我们就任由无良商家一味压榨,去挤压广大业主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空间吗?
不能!
这些年,我们已经把开发商和物业惯坏了!有些开发商和物业,已经被惯得利欲熏心!惯得为所欲为!
但是,一座城市的发展与繁荣,绝非几个企业就足以支撑的,没有了街头那些奔波于风雨之中的小商小贩,没有了那些兢兢业业勤奋工作的职工,没有了那些对生活满怀憧憬在安康安家的新安康人,安康就什么都不是!而这些普普通通的市民,把一生的积蓄投入到一套房子一辆车子,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的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吗,难道我们还忍心让他们继续接受无良企业钝刀割肉般地盘剥?!
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毕竟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虽然开发商和物业也是人民的一员,但那是少数。当一个问题长期存在并损害的是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时,做这个选择题并不难。
2.能不能解决?
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答案是肯定的。
早在2014年,山西太原市出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就将车位租赁费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并进行标准规范。在此之前,太原和安康一样,也是市场调节,在市民投诉较多的情况下,太原市政府及时进行了干预。
2016年7月,山东济南市出台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费为每月35元,车位租赁费为每个每月220元,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
2019年5月,鉴于市民投诉太多,青海西宁市制定了强化物业服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了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租赁费最高限价,明确指出要防止开发建设单位以高额租金限制租赁,达到只售不租的目的。详细内容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链接。
西宁:重点规范打击车位只卖不租、限充水电费、乱收费等行为!附投诉电话
其实,人家的投诉量相较于安康,真的不算多。安康市11月仅12345热线接到的物业相关投诉就多达300余件,其中北城中央138件。
还有老刘上篇文章提到的深圳,老早也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制定了比安康合理N倍的停车收费标准。
以上种种,既充分说明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是个广泛问题,但也是个绝对能解决好的问题,毕竟,那么多城市的成功经验都等着我们去借鉴。当然,办法再多,方法再好,最终还是要取决于有关部门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为百姓办事的决心。
3.怎么解决?
按理,这个轮不到老刘来说三道四,但这段时间对小区停车费的持续关注,老刘倒是想了些主意,反正有言在先,说说也是无妨的。
首先,小区内的车位无论地上或是地下车位均属于不动产物权,均应依法登记。有关部门应及时对车位产权确权,能卖不能卖也就一目了然了。对开发商而言,产权如果都不是你的,你有啥权力卖;对广大业主来说,即便买也买个安心,整个连证都没有的车位算咋回事。
无论是停车服务费还是车位租赁费,价格部门都应制定一个合理的政府指导价,最次也应制定一个最高限价,不能让物业以市场调节的名义搞霸王收费。中省规定小区停车费的放开,绝非是放任不管,我们应真正做到“市场之手”与“政府之手”的挥洒自如。
期间,还应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尽快制定出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力求从根源上杜绝这种乱象,让开发商和物业不再想起钢管,让广大业主不再劳神伤心。
总之,不管当讲不当讲,老刘也说了这么多,最后,再给有关部门一个忠告:尸位素餐,真的会胖,胖了再减肥,终归有点迟!
谁是有关部门?自己猜!
(完)


IP属地:陕西1楼2019-12-16 14:03回复






    IP属地:陕西2楼2019-12-1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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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17: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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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3楼2019-12-1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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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岭别墅就是例子,最后拉下马一大片。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12-1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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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人主义领导真是该走了,安康耽误不起啦。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12-1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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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理有据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9-12-1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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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你的长岭始末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12-1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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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的政治生态破坏太严重,一旦撕开口子,你想走怕是也走不了,一锅端。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9-12-1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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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17: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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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部门默许的,甚至暗中支持造成的乱象!!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9-12-1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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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刘总能说到点上。比双鱼村长厉害的多。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9-12-1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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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二字怎么理解?
                      商在后,协在前……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9-12-1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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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12-1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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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一个作为的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9-12-1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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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重心长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9-12-1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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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7 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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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科长的话经不起推敲,既然是双方协商定价,但物业报批的价格是没有协商的价格,那崔科长当初为什么要签字通过!?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9-12-1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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