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北京市地方
金融监督管理局《会议纪要》
2019年12月4日
各位先锋、网信的真实出借人,
各位饱受身心煎熬的受害者:
“ 这是给先锋、网信出借人、受害者的第十五封公开信。我不得不遗憾的告诉大家,经过近3个小时的情况反映与交流沟通,我们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但是所有资料得以提交,所有的诉求进行了记录,我们和金融局两位接访人员约定,下周将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01
—
资料准备
我们提供的资料有:
1、3390名受害人的签名的打印件;
2、难友要求尽快立案的《诉求书》;
3、目前调查公司的《情况统计表》(除签名涉及个人隐私外,其他文件已在砥砺前行各大群转发);
4、普惠、供应链空壳公司证据(应金融局上周要求);
5、线下全部产品统计表及统计说明,明确了先锋线下的自融关系,并出示了一个线下私募基金产品的完整证据链资料;
6、代表与朝阳区处非办12月2日的《会谈纪要》(《借款公司实地调查报告》已于12月2日提交给金融局);
7、央媒经济日报旗下财经媒体《经济》杂志关于《网信失信》的报道文章。
02
—
提出的主要问题
代表先锋、网信受害人提出的主要问题:
1、对于12月2日处非办接访人员对代表提出问题的答复意见,金融局作为其业务主管部门是如何判定的,对于相关问题金融局的答复是什么?
2、对于上次走访,金融局接访人员要求提供的空壳公司的证据介绍。
3、对于线下产品完整证据链的介绍,并要求金融局提交经侦予以立案调查。
4、要求金融局就银川产权交易中心的回函予以披露,明确资金是否经过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又转回了先锋、网信?
03
—
《会谈纪要》详细内容
1、处非办接访人员认为:其工作职责是针对网信线上的“普惠”产品,而“尊享”、线下属于金交所产品,不属于处非办的管理范围,只有在与“普惠”产品发生重叠时才会予以考虑。
●对此,金融局认为处非办的说法是否准确?
●金融局对于上述“三种产品”是什么态度?
●是否与处非办的说法一致?
●如果金融局明确尊享、线下产品不属于自身的监管范围,请出具函件,受害人立即到朝阳经侦要求立案。
2、处非办回答:自暴雷五个月至今,网信的资产梳理没有结果,具体出台时间不明确,也没有兑付方案。
●对此金融局如何评价,是否认为处非办工作不力?
●金融局有没有约谈先锋、网信“高管”,约谈结果如何?
3、关于网信平台“冻结款”的问题,处非办接访人员表示:“电脑中没有诉求的书面登记”。
●但是很多受害人都反映过该问题,金融局是否认为处非办工作存在问题?
●金融局如何协调先锋、网信尽快归还非法冻结的出借人个人资金。
4、处非办认为:网信平台未来如果出具兑付方案,无需处非办认可。
●对此金融局的意见是什么?
●作为金融主管部门,金融局是否应该监督企业行为,保护受害人权益?
5、处非办认为:对于企业注销、变更法人、减少注册资本金是工商局的责任。受害人可以在工商局的网站上提出,将企业变更为异常经营状态。处非办不能做任何工作。
●受害人代表要求金融局出面,调取先锋、网信借款公司名录,协调工商部门,对非正常经营公司进行调查,并将上述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6、处非办表示:经侦部门不立案与处非办无关,立案是公安部门的职责。经侦提出的出具“失联名单”和“调解失败函”才能立案的说法不成立。
●朝阳经侦在接访时和电话回访时多次表示,目前先锋、网信事件的主责部门为北京市金融局、朝阳区处非办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小组,政府部门是主责,没有移交经侦,所以不能立案,对此北京市金融局认为到底是谁在撒谎,受害人如何才能立案?
7、处非办认为:关于“债委会”、“有解商城”、“确权”,处非办认为属于企业行为,受害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认可。受害人认为目前的所谓“债委会”不能代表自己;经过价格对比,“有解商城”相当于二次收割;将700亿的欠款“确权”到注册资本金为100万的新公司。
●对于上述做法,金融局如何判断,请给受害人以建议。
8、关于处非办对于先锋、网信诈骗事件的调解时间将持续多久,处非办答复为没有时限。
●金融局认为先锋、网信诈骗事件政府调解的时限是多久?
9、向二位接访人员提交普惠、供应链空壳公司证据。
10、向二位接访人员出示先锋“线下产品”证据链。
04
—
网信受害人诉求
网信难友代表向北京市金融局提交受害人诉求如下:
(1)要求尽快约谈网信人员,明确现在网信的资产梳理进度,要有数额和《资产梳理明细表》,梳理出多少就上报多少,不能任由网信拖延时间。
(2)要求金融局责成先锋、网信立即归还非法扣留的出借人“冻结款”。
(3)要求金融局责成朝阳区处非办负责人、处非办对接先锋、网信的负责人、朝阳经侦派驻朝阳区处非办人员与三位代表见面,直接了解情况,倾听出借人代表诉求。
(4)要求约见金融局主管领导,与先锋、网信对接领导直接与受害人代表见面,回答受害人代表提出的问题。
★金融局接访人员表示:
会将上述情况如实上报相关领导。受害人代表要求下周再次走访时接访人员应有明确的答复,今天的沟通内容将以《会谈纪要》的形式转发给签名的3390名先锋、网信受害人和网信20万出借人。
05
—
重要提示(敲黑板)
金融局接访人员希望广大受害人能够配合金融局做两项工作:
(1)关注自身的充值、转款账号以及回款账号,如果出借人的出借款未转帐到网信平台,而是第三方账号,请立即记录转款账号并提交金融局,如果回款账号不是网信平台也要将该账号记录并提交金融局。
(2)请各位出借人向金融局提交自己的理财师姓名、职务、所在地以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以上是《会谈纪要》的全部内容,已经三位代表审核通过。
06
—
写在最后
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12月5日的凌晨了。
今天,是距离先锋、网信2019年7月4日暴雷的第154天,以后我们的公开信会不断记录这个时间,直到立案为止!
我们之所以随着公开信记录这个时间,是为了告诉我们每一位先锋、网信的受害人,我们没有忘却这个先锋、网信诈骗平台暴雷的日子!
★我们每一位先锋、网信受害人,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被骗子劫掠到血本无归的财富!
★我们每一位先锋、网信受害人,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被欺骗、被宰割的耻辱!
我们会用自己的行动去完成历史交给我们的使命,通过我们自身的行动,让先锋、网信诈骗事件变得更加透明,让全社会都知道骗子们卑劣的手段和无耻的表演!
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让法制回归,让正义回归,让受害人的尊严与财产回归!让先锋、网信诈骗事件不再重演!
★最后,强烈建议大家继续拨打您出借公司所在地的12315热线,将借款企业的经营状态变成“异常经营”,冻结所有的空壳公司和欠款企业。您举手之劳的一个电话,将为后续的立案、追赃提供最有效的帮助!
07
—
重温北岛《回答》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只带着纸、绳索和身影。
为了在审判之前,
宣读那些被判决的声音。
告诉你吧,世界,
我--不--相--信!
纵使你脚下有一千名挑战者,
那就把我算作第一千零一名。
如果海洋注定要决堤,
就让所有的苦水注入我心中。
如果陆地注定要上升,
就让人类重新选择生存的峰顶。
新的转机和闪闪星斗,
正在缀满没有遮拦的天空,
那是五千年的象形文字,
那是未来人们凝视的眼睛。
砥砺前行
2019.12.05凌晨
金融监督管理局《会议纪要》
2019年12月4日
各位先锋、网信的真实出借人,
各位饱受身心煎熬的受害者:
“ 这是给先锋、网信出借人、受害者的第十五封公开信。我不得不遗憾的告诉大家,经过近3个小时的情况反映与交流沟通,我们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但是所有资料得以提交,所有的诉求进行了记录,我们和金融局两位接访人员约定,下周将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01
—
资料准备
我们提供的资料有:
1、3390名受害人的签名的打印件;
2、难友要求尽快立案的《诉求书》;
3、目前调查公司的《情况统计表》(除签名涉及个人隐私外,其他文件已在砥砺前行各大群转发);
4、普惠、供应链空壳公司证据(应金融局上周要求);
5、线下全部产品统计表及统计说明,明确了先锋线下的自融关系,并出示了一个线下私募基金产品的完整证据链资料;
6、代表与朝阳区处非办12月2日的《会谈纪要》(《借款公司实地调查报告》已于12月2日提交给金融局);
7、央媒经济日报旗下财经媒体《经济》杂志关于《网信失信》的报道文章。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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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主要问题
代表先锋、网信受害人提出的主要问题:
1、对于12月2日处非办接访人员对代表提出问题的答复意见,金融局作为其业务主管部门是如何判定的,对于相关问题金融局的答复是什么?
2、对于上次走访,金融局接访人员要求提供的空壳公司的证据介绍。
3、对于线下产品完整证据链的介绍,并要求金融局提交经侦予以立案调查。
4、要求金融局就银川产权交易中心的回函予以披露,明确资金是否经过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又转回了先锋、网信?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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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谈纪要》详细内容
1、处非办接访人员认为:其工作职责是针对网信线上的“普惠”产品,而“尊享”、线下属于金交所产品,不属于处非办的管理范围,只有在与“普惠”产品发生重叠时才会予以考虑。
●对此,金融局认为处非办的说法是否准确?
●金融局对于上述“三种产品”是什么态度?
●是否与处非办的说法一致?
●如果金融局明确尊享、线下产品不属于自身的监管范围,请出具函件,受害人立即到朝阳经侦要求立案。
2、处非办回答:自暴雷五个月至今,网信的资产梳理没有结果,具体出台时间不明确,也没有兑付方案。
●对此金融局如何评价,是否认为处非办工作不力?
●金融局有没有约谈先锋、网信“高管”,约谈结果如何?
3、关于网信平台“冻结款”的问题,处非办接访人员表示:“电脑中没有诉求的书面登记”。
●但是很多受害人都反映过该问题,金融局是否认为处非办工作存在问题?
●金融局如何协调先锋、网信尽快归还非法冻结的出借人个人资金。
4、处非办认为:网信平台未来如果出具兑付方案,无需处非办认可。
●对此金融局的意见是什么?
●作为金融主管部门,金融局是否应该监督企业行为,保护受害人权益?
5、处非办认为:对于企业注销、变更法人、减少注册资本金是工商局的责任。受害人可以在工商局的网站上提出,将企业变更为异常经营状态。处非办不能做任何工作。
●受害人代表要求金融局出面,调取先锋、网信借款公司名录,协调工商部门,对非正常经营公司进行调查,并将上述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6、处非办表示:经侦部门不立案与处非办无关,立案是公安部门的职责。经侦提出的出具“失联名单”和“调解失败函”才能立案的说法不成立。
●朝阳经侦在接访时和电话回访时多次表示,目前先锋、网信事件的主责部门为北京市金融局、朝阳区处非办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小组,政府部门是主责,没有移交经侦,所以不能立案,对此北京市金融局认为到底是谁在撒谎,受害人如何才能立案?
7、处非办认为:关于“债委会”、“有解商城”、“确权”,处非办认为属于企业行为,受害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认可。受害人认为目前的所谓“债委会”不能代表自己;经过价格对比,“有解商城”相当于二次收割;将700亿的欠款“确权”到注册资本金为100万的新公司。
●对于上述做法,金融局如何判断,请给受害人以建议。
8、关于处非办对于先锋、网信诈骗事件的调解时间将持续多久,处非办答复为没有时限。
●金融局认为先锋、网信诈骗事件政府调解的时限是多久?
9、向二位接访人员提交普惠、供应链空壳公司证据。
10、向二位接访人员出示先锋“线下产品”证据链。
04
—
网信受害人诉求
网信难友代表向北京市金融局提交受害人诉求如下:
(1)要求尽快约谈网信人员,明确现在网信的资产梳理进度,要有数额和《资产梳理明细表》,梳理出多少就上报多少,不能任由网信拖延时间。
(2)要求金融局责成先锋、网信立即归还非法扣留的出借人“冻结款”。
(3)要求金融局责成朝阳区处非办负责人、处非办对接先锋、网信的负责人、朝阳经侦派驻朝阳区处非办人员与三位代表见面,直接了解情况,倾听出借人代表诉求。
(4)要求约见金融局主管领导,与先锋、网信对接领导直接与受害人代表见面,回答受害人代表提出的问题。
★金融局接访人员表示:
会将上述情况如实上报相关领导。受害人代表要求下周再次走访时接访人员应有明确的答复,今天的沟通内容将以《会谈纪要》的形式转发给签名的3390名先锋、网信受害人和网信20万出借人。
05
—
重要提示(敲黑板)
金融局接访人员希望广大受害人能够配合金融局做两项工作:
(1)关注自身的充值、转款账号以及回款账号,如果出借人的出借款未转帐到网信平台,而是第三方账号,请立即记录转款账号并提交金融局,如果回款账号不是网信平台也要将该账号记录并提交金融局。
(2)请各位出借人向金融局提交自己的理财师姓名、职务、所在地以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以上是《会谈纪要》的全部内容,已经三位代表审核通过。
06
—
写在最后
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12月5日的凌晨了。
今天,是距离先锋、网信2019年7月4日暴雷的第154天,以后我们的公开信会不断记录这个时间,直到立案为止!
我们之所以随着公开信记录这个时间,是为了告诉我们每一位先锋、网信的受害人,我们没有忘却这个先锋、网信诈骗平台暴雷的日子!
★我们每一位先锋、网信受害人,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被骗子劫掠到血本无归的财富!
★我们每一位先锋、网信受害人,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被欺骗、被宰割的耻辱!
我们会用自己的行动去完成历史交给我们的使命,通过我们自身的行动,让先锋、网信诈骗事件变得更加透明,让全社会都知道骗子们卑劣的手段和无耻的表演!
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让法制回归,让正义回归,让受害人的尊严与财产回归!让先锋、网信诈骗事件不再重演!
★最后,强烈建议大家继续拨打您出借公司所在地的12315热线,将借款企业的经营状态变成“异常经营”,冻结所有的空壳公司和欠款企业。您举手之劳的一个电话,将为后续的立案、追赃提供最有效的帮助!
07
—
重温北岛《回答》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只带着纸、绳索和身影。
为了在审判之前,
宣读那些被判决的声音。
告诉你吧,世界,
我--不--相--信!
纵使你脚下有一千名挑战者,
那就把我算作第一千零一名。
如果海洋注定要决堤,
就让所有的苦水注入我心中。
如果陆地注定要上升,
就让人类重新选择生存的峰顶。
新的转机和闪闪星斗,
正在缀满没有遮拦的天空,
那是五千年的象形文字,
那是未来人们凝视的眼睛。
砥砺前行
2019.12.05凌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