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省的中医药管理规定中,往往有这样一句话“中医类人员执业是应当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我觉得这句话不应该片面机械的执行。应该是针对中医药有优势的病种,应该以中医药服务为主。遇到一个脑出血、心梗、急性化脓性阑尾炎的,我们中医师还机械的给病人开汤剂服用,我觉得这是害中医,也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对中医治疗有优势的病种,如脾胃病、老年病,皮肤科、妇科,我们应该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中医药管理规定中,不应该过多的行政干预医生的执业,这样起不到保护中医的目的,相反,只会限制中医类执业医师的发展。中医要想发展起来,不是靠保护,而是与现代 接轨,靠中医药理论和方法是创新和切实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