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上的一篇文章
大建楼堂馆所和集资建房与中央指示对着干
——揭发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严重违纪违法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有干警六十余人,刚成立时,办公地点是在老县政府大院内。随着形势发展,经批准于1995年,在原洪桥镇石门路新建了检察院办公大楼和家属宿舍。1995年前后,在检察院曾三次集资建房:一是在老干局背后集资建了一栋20套;二是在镇七小学校背后建了一栋24套;三是在石门路劳动巷建了四栋96套。共计140套。解决干警住房足足有余,有的把多余的住房都出售了。如今又以建新办公大楼为名,在洪桥镇兰子塘村征地50亩,除新建办公大楼外,又集资建家属宿舍电梯房2栋160套,并配有车库和停车位160个。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艺说:“集资建房是干警的一种享受”他不仅犯了严重的错误,而且还是违法犯罪的表现。一是没有与中央保持一致,而且还对着干。2013年3月20日,新一届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要坚决落实向社会承诺的“约法三章”即本届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祁东县检察院现在的办公楼是非常气派好端端的办公大楼。何必再耗国家巨资而重建呢?二是集资建房与政策不符。从上个年代开始,就不准搞集资建房了。如今又大炒集资建房,现在建的这160套住房,完全是多余的。在分配上又出乱点子,从建祁东检察院以来凡在检察院工作过的,不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不论是调走的还是政法委书记,都分得一套。调走的人不要房子,卖指标可得10万元。还有分不完的,县检察院向社会上出售高价房,县检察院变成了房地产商。
祁东县这次集资建房与2013年湖北省宜昌市“区政府团购房”是典型的公权私用,如出一辙,有过之而无不及。都是公权私用,同属腐败,新建检察院办公大楼就更不要说了。
这次批准县检察院建办公大楼和集资建家属宿舍,是原县委书记雷高飞(现任衡阳市发改委主任)调出前几个月批的。这与雷高飞在祁东县犯了滔天罪行,想拉拢县检察院帮助掩盖罪恶事实有着很大关系。
举报人:祁东县退休老干部
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