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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发帖批评警方被拘 媒体:公民监督本不该被如此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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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发帖批评警方被拘 媒体:公民监督本不该被如此对待


1楼2019-11-18 12:38回复

    ▲2018年4月11日,在富裕县拘留所的刘向阳。受访者供图
    据报道,2018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公务员刘向阳因在网上发帖批当地警方“渎职不作为”被拘留,事后,刘向阳起诉富裕县公安局,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行政处罚,并赔偿精神损失。近日,齐齐哈尔中院二审判决当地警方违法,认为刘向阳“通过微博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出于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针对富裕县警方执法行为的公开批评,并非发布虚构事实”,同时判令富裕县公安局向刘向阳给付国家赔偿金3159.4元。


    2楼2019-11-1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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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3 04: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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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刘向阳而言,三千多元的国家赔偿金当然并不多。但是,这一赔偿无疑具有象征意义。它意味着,刘向阳此前的维权行为是正当合法的,司法守住了正义的底线。这无论如何都值得欣慰。
      刘向阳之所以能讨回公道,源自他的契而不舍。作为一名当地公务员,公开与当地公安局叫板,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碍于体制内的身份与政治前途,他也可以选择息事宁人。但他没有。从网络公开举报,一而再,再而三起诉,他坚定为自己权利而奔走。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得到的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维权品质。


      3楼2019-11-1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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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作为齐齐哈尔中院,捍卫司法公正,为受冤屈者讨回公道,更值得钦佩。在司法实践中,“民告官,难告赢”,向来是突出的问题。由于法院人财物等各方面都受制于地方,不少时候,法院要想公正裁判,向违法行政行为说“不”,往往要面临各种压力。而齐齐哈尔中院为刘向阳主持公道,体现出一种责任担当,正是这种担当,最终守住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一个正常的网络举报,不仅让举报者遭受不公对待,也让执法部门声誉扫地,面对这一双输的结局,富裕县当地警方恐怕得认真反思。


        4楼2019-11-18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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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国家机关进行建议和批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网上发帖,只要不是凭空捏造事实,就属于合法的公民表达和监督,理应获得执法机关的尊重和保护。但刘向阳基于事实的举报,却被当地警方认定属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因此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明显于法于理不合。


          5楼2019-11-18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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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11-1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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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法院点赞,一般来说蚁民去告状基本不给立案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9-11-1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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