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镍都金昌,只要提到我的名字,恐怕认识我的人都会在第一时间把我和无偿献血联系到一起。毕竟这二十三年以来,仅仅在金昌一地,我就捐献全血20600毫升、机采血小板3个治疗单位。省市各种媒体对我的事迹也多次进行过报道。
但这些年,除了无偿献血、回报社会以来,我参加的公益活动也不少。
就拿公益捐款来说吧:我的首笔捐款发生在2008年5月,汶川地震的时候。当地震发生后,我立即来到金昌市中心血站,希望能以无偿献血的形式为地震灾区人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然而,由于这时距离我上次献血的时间间隔太短,不符合《献血法》的规定,所以未能如愿。不过,我还是通过另一条途径实现了自己的愿望:5月14日中午,我通过邮局向中国红十字会寄出捐款600元,并发出“祝灾区人民平安”的美好祝愿;当天下午,当我在单位看到捐款的通知后,又立即通过单位再次捐款。5月18日中午,我又向金昌市红十字会设立的捐助点捐款500元。
这只是开始,从这时起,不论是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还是四川雅安地震,或者是云南鲁甸地震,当无情的天灾来临时,我每一次都毫不犹豫地捐出不多的积蓄……虽然我捐款的数量不多,但也算是为了灾区人民尽点心意不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陈光标先生那么富裕的。
不过,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在单位组织捐款时——当时单位还叫龙首公安分局建设路派出所——我只按照普通民警捐款50元的标准进行了募捐。内勤有些不理解,问我为什么在单位内捐款很少?我回答她:如果我在所里捐款几百上千元,你让徐所和关教怎么办?
内勤不说话了,毕竟公益要做,但为了做公益而让领导不高兴,可就不是智者所为了。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是我这些年来的生活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