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吧 关注:2,506,326贴子:59,698,621

回复:【分析讨论帖】为总管平反,关于东仙要实力的客观分析。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回复:363楼

88


IP属地:江苏366楼2009-08-20 23:00
回复
    当各位看到这条的时候我们学校已经断网了。


    IP属地:浙江367楼2009-08-20 23:01
    回复
      2026-04-02 11:01:4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那是必然,喜欢不喜欢由我。……此贴开得好。笑~~~


      368楼2009-08-20 23:01
      回复
        回复:361楼
        哈哈...阁下这个YY很有意思..很有想象力..!!!赞一个..
        至于对于这个说法的评论没有...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你的理论就构成!!
        现在灵王还没现身..并不明确他的立场..暂时做为预言!!


        369楼2009-08-20 23:01
        回复
          回复:363楼
          小泪晚安!!!


          370楼2009-08-20 23:02
          回复
            迭?哪尼?到此为止了么?


            IP属地:江苏371楼2009-08-20 23:04
            回复
                  希望蓝大不是为了某个不是大家喜闻乐见的理由而发癫,更不希望蓝大被一护的精神感动。话说这一点不成立
                  话说总有少年漫画画到最后BOOS或某个反派人气角色与猪脚对手戏进入高潮期时,总有一票平常很稳重的人为了某个莫名其妙的理由被主角感动,作出及其SB的行为。和某主角一起发癫,然后挂掉使得猪脚最终进化不能接受的是打到最后居然连BOOS也被主角的热血和白痴理由感动,放下武器长叹一声:我究竟是在干什么啊?一直很空虚啊- =
                  这一切最直接的体现就在X影这部漫画上,每当大战到激动人心的时候,总有某热血猪脚乱入,振臂呐喊一声:“这就是我的忍道啊!”看的我只想抽他!恶心到极点后终于从此不看这部漫画了(我的ZZ,我的KKX T.T)
              哎,只能希望死神不会这样了


              IP属地:四川373楼2009-08-20 23:08
              回复
                回复:373楼
                汗..也许吧..这个说不定..不过漫画多少有点这样的成分的说


                375楼2009-08-20 23:09
                回复
                  2026-04-02 10:55:4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 221.131.128.*
                  当大家看到这条的时候小黑又来用手机来水楼大的楼了


                  376楼2009-08-20 23:10
                  回复
                    回272楼,是我YY没错,但是这个问题是如此的直接,请不要无视,毕竟故事有很大的可能会流向与我的想法类似的形式。
                    再打个比方,蓝大这么做有着其他的目的,比如是为了一个世界和平的狗血剧情你会如何评价蓝大。


                    IP属地:四川377楼2009-08-20 23:11
                    回复
                      376楼……谢谢黑姐支持


                      IP属地:四川378楼2009-08-20 23:11
                      回复
                        回复:374楼
                        蓝染是否正义98就已经给于肯定的答案..没必要争论..
                        站在主角的对面的人..难道作者会让他是正义.?
                        那主角的存在有何意义.?


                        380楼2009-08-20 23: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