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其他任何商业团体一样,广告公司从一诞生之初就是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这是商业经济的特性所决定的。而在创造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很多企业团体将社会公益事业提上议程,大型的广告企业更将此作为企业的核心事业来对待,这是由广告公司作为传播者的本质所决定的:广告的本质是传播,那么广告公司的本质就是传播者!广告公司作为传播者,其掌握着先进、有效的传播工具和手段,同社会接触的层面更为广泛和深入,以及其行事的方便性和灵活性,这是政府教育、文化部门有所不及之处。正原于此,同政府文化、教育部门一样,广告公司应该将自己定位成社会文明形象的宣传窗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广告传播者不仅要做商业经济的传播者,更要做社会文明的传播者!在这个中西方文明剧烈碰撞、相互纠结,科技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极不协调的时代,这样的使命感更显得尤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