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没有被拆的村子是万幸中的万幸
2019年,新《土地管理法》已经出台。这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更贴合社会实际,保障农村居民的权益。尤其是在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上,从长远角度出发,切实保护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今天,本文就带您看看,新《土地管理法》中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
首先,征地补偿不仅要考虑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更要保障长远生计。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其次,征地补偿中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还规定了,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再次,明确了区片综合定价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订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考虑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最后,对宅基地的补偿方式和原则做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规定,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也就是要充分保障农民居住权,保障农民生活水平和居住质量。
综上所述,新《土地管理法》的出台对被征地的农民而言是一件好事,一方面补偿范围增加了,补偿费用变多了;另一方面,更加有利于农民的长远生计
2019年,新《土地管理法》已经出台。这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更贴合社会实际,保障农村居民的权益。尤其是在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上,从长远角度出发,切实保护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今天,本文就带您看看,新《土地管理法》中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
首先,征地补偿不仅要考虑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更要保障长远生计。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其次,征地补偿中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还规定了,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再次,明确了区片综合定价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订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考虑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最后,对宅基地的补偿方式和原则做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规定,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也就是要充分保障农民居住权,保障农民生活水平和居住质量。
综上所述,新《土地管理法》的出台对被征地的农民而言是一件好事,一方面补偿范围增加了,补偿费用变多了;另一方面,更加有利于农民的长远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