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振明(代表民进江苏省委员会) 在营商环境建设中,从“门槛管理”到“信用管理”,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飞跃,是从注重事前审批到完善事前事中事后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建议:一是加快信用立法进程。推动信用立法步伐,加快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各部门完善信用管理的内部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和问责机制。二是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强化信息归集的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对不能按时完成信息归集的进行问责。加强信息数据的内部分析、应用,为研判提供决策服务。区别信用数据的内部使用和社会公示,科学确定内容和范围。建立统一失信惩戒标准,构建诚信社会建设良好氛围。三是创建信用服务贯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