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卫所制度为军区制,要求各卫所进行整合,将全国划分为湖广、青州、直隶、辽东、安南、西凉六大军区。军区统领称为统制,由皇帝钦定。
2.勒令各大军区严整军队,剔除军中老弱残兵及作奸犯科者,并派亲信加以监督。
3.施行军队专业化,将兵户分为甲等和乙等兵户。将精锐部队与世代为兵者划为甲等兵户,允许其脱产、专门负责准备战争,并严加训练;将老弱残兵以及其他兵户划为乙等兵户,专门负责屯田以供军队使用。朕养兵百万,不费民众一针一线。
4.从有经验的老兵之中严加筛选、提拔一批军官及教头,并赋予下层军官更大的指挥权限。
5.精简军队指挥体制,并建立军中监察制度,避免相互推诿、效率底下。
6.强化内阁权力,召六部尚书入阁,凡事由百官提议、内阁论证、皇帝定夺;行事方案由内阁起草、百官践行。
7.赋予内阁批驳皇帝诏令的权力,皇帝诏令若有不合理之处,内阁可不予同意;同时,百官在接到内阁方案后,可以提出意见、 阐明利弊,也可以酌情变通。
8.广开圣听,派遣心腹及锦衣卫前往民间各处,收集百姓意见、了解民间要求,结果直接向皇帝报告。
9.接受来自东洲的朝贡,并认定印第安为大明藩属国(理解一下,人家毕竟送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