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语:无利不起早。担保公司为什么要为借款企业担保?说白了就是一个字:“利”!它要从对方那里赚取一笔担保费。既然担保,有赚有赔,风险自担,这是人人皆知的公理。担保公司在担保之前,一定要把借款方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偿还能力了解得透透彻彻、明明白白才行;糊里糊涂、睁眼一抹黑,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所知了了,那你担的哪门子保?担保费难道是可以眯着眼睛、随随便便挣的?
今晚网信官微公布了“代偿企业名单”,我想,如果这只是为了震慑借款方,通报监管,无可厚非,尽管去做;但如果网信有向投资者推卸责任的意思,那就大错特错了,最好免谈。既然“担保机构为借款企业代偿的资金目前仍未收回,影响了后续担保机构的工作”,说明先锋旗下的担保公司持续的担保能力已经难以为继,那公司为什么不暂时终止担保业务?为什么还要继续为新的借款企业担保?一个代偿资金完全枯竭的担保公司继续开展担保工作,这对出借人意味着什么?那就是:赤裸裸的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