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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化浙江到底是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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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9-08-09 23:01回复
    悲剧 不仅仅属于受害者
         孙伟铭父亲
         市民想给他捐钱
         变卖房产、四处借款……孙父的近况让人心酸。曾先生昨日打进本报热线,表示看到孙父太可怜,想给他捐点钱。
         面对协商一致的百万元赔偿款,肇事司机孙伟铭的父亲孙林承诺,抵押房屋、四处借款,在3个星期之内尽力凑钱。昨日,看了本报的相关报道后,市民曾先生表示,想给孙伟铭的父亲一点经济上的资助。
         “我觉得因为孙伟铭的过错,弄得他老父亲太可怜了,我想给他捐点钱,希望帮助联系。”在电话中,曾先生不愿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话语很简单,只是很诚恳地称希望联系上孙林。
         曾先生说,因为孙伟铭自己的过错,让他的父亲承受如此多的压力和痛苦,孙林的行动让他很感动。他想见见孙林,详细了解一下赔偿的相关问题,看孙林能赔付到哪种程度,再视情况作出相应资助。
    本质上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物质损失,是一项法律义务。因而,无论是否改革二审判决,双方都应该能够接受。但现在的问题是,孙父似乎已经认定,只要能够拿出受害人家属要求的100万,儿子就可以保住一命,并且为此孤注一掷。为了这100万,孙家打算卖掉两栋住房,加上自己的10元,尚有缺口18万。赔偿当以基本生活资料为限,倘情况属实,那么可以说孙家已经在过度赔偿。假如真能得偿所愿,倒还好说,但如果不能换得孙伟铭一命,结果将会怎样?
    赔偿当以基本生活资料为限,倘情况属实,那么可以说孙家已经在过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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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5月,在成都一技术公司工作的被告人孙伟铭购买了一辆别克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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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个人存疑,别克的车钱是偷来的麽?至于他老爹要赔这么惨?没有财产隐匿?
    赔偿当以基本生活资料为限,倘情况属实,那么可以说孙家已经在过度赔偿。
    ---------------------------------------------------
    这也算是受到过度重罚严判的社会恶果吧,若属实
    


    2楼2009-08-09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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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03: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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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36.222.*
      苍蝇不叮


      3楼2009-08-0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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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的父亲是扳道工,能有多少钱,别克是公司配的车吧,孙自己买的话,怎么可能没驾照。
        而且这个案子里是撞死4个,重度致残1个,包括撞飞一辆车,70马是一个人赔偿113万。


        4楼2009-08-0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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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有意思很雷人
          到底是啥咛在糟事阿
          可别被敲诈集团什么学去
          不然。。。请看,,怎么个评理吧

          


          5楼2009-08-09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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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7.65.167.*
            比起被撞者以及被撞者的家属所承受的灾难,这些痛苦又算是什么呢?


            7楼2009-08-10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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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213.21.*
              还真没有看出哪里妖魔化浙江了...事实上中国舆论对浙江很优待宽容了...


              8楼2009-08-10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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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不是故意杀人
                民意真是杀人如麻


                IP属地:北京9楼2009-08-10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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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03: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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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吧,谁让影响力离浙江比较远呢~


                  10楼2009-08-10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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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64.133.*
                    2楼结论很好。惩罚就是要过度惩罚。杀一人,则让你死之前多少点嘴。还得别人家家破人亡,那就让你家破人亡前,还得破产。否则不足以惩戒


                    11楼2009-08-1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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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伟铭是蜀人,其父为巴人,事出于成都,与两浙路何干?
                      楼主立论高远,愚不解。


                      12楼2009-08-1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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