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代简直蠢得1B。。
6-3,强行让托宣失败,引出越狱犯。最后保住越狱犯证词的理由是,看到的人影其实是雕像。那么,看到的人影是雕像的话,那么托宣不就没错了吗?不就直接用托宣打败了成步堂,不就不用让越狱犯作证了吗?
6-4,纸牌顺序被调换这简直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辩方提出来的时候,那由他还一脸懵逼,智障吗?后面纸牌的疑点很多,谁变更了顺序,谁放置的纸牌。还有,凶器是什么,这些控方都解释不清。控方在这么多疑点都解释不清楚的情况下,仅凭被告是唯一存在行凶可能这一点,就强行认为被告是凶手。疑点归被告,这是基本法律精神。如果仅凭状况证据或者排除法就能认定凶手,那法庭也太儿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