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张开嘴——
“真是的,像个小孩子一样……呼呼。”
先他一步,那个可爱到黏腻的声音呢喃着笑了起来。
这些日子以来的迷惘、忧郁、烦闷、退却、冲动……都在这个笑声间从一个自以为成熟的男人变成了享受青春的男孩,全都成了青涩的情感。
其名为“恋爱”。
拉克萨斯一半是后悔一半是庆幸。自己当初对恋爱小说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情爱小说也只当做工口文学光顾着看黄段子——可惜当时没有进一步了解,幸好当时没有去学着纸上谈兵——他才得以第一次面对“恋爱”这回事。
——像笨蛋一样。变得不像自己了。
——恋爱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那三个家伙说得很对,恋爱就是这么一回事。
即使变得不像自己了,自己却还愿意继续下去——
这就是不成熟的他的恋爱。
“露西。”
“嗯?”
“我……”
但却说不出口。
无论如何也……
明知道只要跨过这一步,一定会有更多让自己幸福的事。
但拉克萨斯无论复述几次同一句话的口型,喉咙却制止着他的心声。
她看不到,她不会知道这一刻他想说什么。
是的,这就是恋爱。
就是在这种距离下的,距离感。
“露西。”他只能顺利地为这声呼唤发出声音。
“……嗯?”
那个比他更耀眼的金色脑袋点了下。
尽管没有回过头来,他却如此满足。
“露西。”他又呼唤道。
“嗯……?”
“露西。”
“嗯……”
“露西……”
“……嗯。”
此刻万一有哪个醉醺醺的同伴从这里路过,绝对是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拉克萨斯却觉得这样也好。不过是会被当作笨蛋情侣的地步而已。
只要她能回应他的呼唤,多少次都可以。
当个几次笨蛋又算得了什么。
恋爱,就是这么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