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反映材料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李国强,实际为刘新利)员工,原分别是临清市纤维板厂,临清市纺织机械配件厂,临清迅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单位员工,于2002年并入迅力集团改制成为现在的临清迅力液压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位于大众路更道街7号(原老纤维板厂院内)。
公司自2002年成立至今,我们全体员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在2017年8月公司以上级查环保为名,让我们暂时停工10天,回家听通知,然而,停工10天不到,公司又下通知继续停工,一直到今天都未等到复工通知。 我们体谅公司的难处,但,作为公司员工我们近2年在家等通知上班,公司非但没有丝毫消息,并且我们在停工期间的生活费公司都拒绝发放。后我们去劳动部门查询得知,公司在扣除我们应缴养老金个人部分的同时,已经78个月没有为我们缴纳养老金,我们将公司这一违法行为立即向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进行举报,监察大队向公司下达了限期补缴社会保险通知书,但公司在期限内拒不缴纳,2018年6月15日由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临清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临清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鲁1581行审30号,由临清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时至今日还没有结果。更令大家难以接受的是公司非但不发停工期间的最低生活费而且停工后期的医保费由我们自己全额缴纳。
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员工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公司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结合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函(2003)257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
我们作为企业员工理应享受国家对于劳动者的各种福利及待遇,但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无视法律尊严,对员工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拒绝发放落实。我们强烈要求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立即补缴拖欠我们78个月的养老金,以后按时足额缴纳。
* 将员工代企业垫付的医保金返还给我们,并按时足额缴纳。
* 补发员工停工期间的生活费。
* 补发欠员工的二个半月的工资。
*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们大都是参加工作几十年,50多岁的员工,劳动能力逐年丧失,再就业没人要,没有固定收入还要养家糊口,事关以后生死的养老医保被黑心企业拒绝缴纳,恳请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为我们及时解决以上问题,别让我们员工流汗流汗再流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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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附签名)
* 2019-7-26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李国强,实际为刘新利)员工,原分别是临清市纤维板厂,临清市纺织机械配件厂,临清迅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单位员工,于2002年并入迅力集团改制成为现在的临清迅力液压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位于大众路更道街7号(原老纤维板厂院内)。
公司自2002年成立至今,我们全体员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在2017年8月公司以上级查环保为名,让我们暂时停工10天,回家听通知,然而,停工10天不到,公司又下通知继续停工,一直到今天都未等到复工通知。 我们体谅公司的难处,但,作为公司员工我们近2年在家等通知上班,公司非但没有丝毫消息,并且我们在停工期间的生活费公司都拒绝发放。后我们去劳动部门查询得知,公司在扣除我们应缴养老金个人部分的同时,已经78个月没有为我们缴纳养老金,我们将公司这一违法行为立即向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进行举报,监察大队向公司下达了限期补缴社会保险通知书,但公司在期限内拒不缴纳,2018年6月15日由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临清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临清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鲁1581行审30号,由临清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时至今日还没有结果。更令大家难以接受的是公司非但不发停工期间的最低生活费而且停工后期的医保费由我们自己全额缴纳。
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员工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公司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结合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函(2003)257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
我们作为企业员工理应享受国家对于劳动者的各种福利及待遇,但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无视法律尊严,对员工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拒绝发放落实。我们强烈要求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立即补缴拖欠我们78个月的养老金,以后按时足额缴纳。
* 将员工代企业垫付的医保金返还给我们,并按时足额缴纳。
* 补发员工停工期间的生活费。
* 补发欠员工的二个半月的工资。
*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们大都是参加工作几十年,50多岁的员工,劳动能力逐年丧失,再就业没人要,没有固定收入还要养家糊口,事关以后生死的养老医保被黑心企业拒绝缴纳,恳请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为我们及时解决以上问题,别让我们员工流汗流汗再流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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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清迅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附签名)
* 2019-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