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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项目水泥一捏就碎,鉴定非要等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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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项目水泥一捏就碎,鉴定非要等四年?亿元项目水泥一捏就碎,鉴定非要等四年?


1楼2019-08-05 13:57回复
    2013年,江苏省宜兴市的周顺奇将自己公司已经被发改委批准立项的宜兴市西郊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交给当地的建筑公司施工,但施工方使用的混凝土却因为添加了大量废弃钢渣,可能导致工程施工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随即这个价值1.7亿的项目被叫停。4年里,周顺奇拿着多份政府批示也没能得到处理结果,还因违约赔偿了大量日收租金和预订设备费用。
    对这样一个耗资巨大但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烂尾的工程,显然不能没有一个说法。周顺奇反复申诉的是宜兴市住建局,因为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住建局应对工程事故的性质、责任、损失全面调查处理;并且,成立一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还需要有经信委的立项,住建局的审批和环保局的环评报告。显然,对这样一起事件,不论是从事前审批,还是从事后责任倒查,当地住建部门都无法推脱责任,应该给申诉者一个说法。


    2楼2019-08-05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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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3 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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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遗憾的是,四年来周顺奇多次向宜兴市住建局申请鉴定和处理结果,一直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直到如今,当地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也还只是说,“这只是一起简单的施工事故和普通的合同纠纷,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且不说,四年都没有一个明确的鉴定结果,效率已经太低,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巨大,仅仅看这个回答,就自相矛盾:既然正在检测中,提供混凝土的企业有无涉嫌违法行为尚不确定,怎么就能认定“这只是一起简单的施工事故和普通的合同纠纷”了?这样的回答,无法释疑。


      3楼2019-08-05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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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检测结果,就不会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这其实不仅是针对大楼的所有者周顺奇来说,对混凝土提供方来说也是如此。
        根据提供混凝土的宜兴三木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缪幸福的说法,在混凝土中添加废钢渣是不少混凝土企业的常用手法,且其发现将废钢渣添加到混凝土中后会增加其硬度,因此才将废钢渣当做粗骨料与石子一起添加到混凝土中使用。对于出现问题后如何处理,他也在“等待权威部门的鉴定结果”,而这一等,同样是四年。
        从公平客观的角度来说,宜兴住建局及时对烂尾大楼给出一个鉴定结果,不论对哪一方,都是相当必要的:对周顺奇来说,可以明确混凝土提供方是否提供了不合格产品,如果是,就要给予其赔偿,相关方面也可以据此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对宜兴三木建材有限公司来说,其提供的水泥是否合格,对大楼建筑结构的可靠性是否产生了不利影响,也要有一个答案。如果没有以上诸种情况,也能证明它的清白。


        4楼2019-08-0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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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9-08-0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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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08-0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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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9-08-0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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