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个。我就是意见表上当事人某些管理员。
首先是作为工作人员的话。
图书馆作为一个公共场所,环境需要读者和管理员共同维护。
读者的吵闹行为我们不能阻止其发生。但是会制止其破坏读书环境。
制止吵闹行为的态度太过强硬我已经有了深刻反思并且以自己的行为做出了改正。
对读者造成的困扰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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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作为我个人而言。
幸福哥和赖师什么时候在我当班的时候来图书馆看书了???
嗯???我怎么没印象???
拜托。。我高中就是他们的学生。你们这样写我很尴尬的。
而且意见簿里写的礼貌。
如果这两位读者真的有礼貌的话。。那是不是不应该冒名写这种东西呢。
还有那蹩脚英文。看得我都尴尬。
如果你们真的尊重我们工作人员。就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来写意见簿。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一些废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