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有参照法。
假设一个参照,某人上坡速度为3,返回速度还是3,那么他的平均就是3(一直没变速)。
把这个人去的时间看成1份,则返回时间还是1份,总时间为1+1=2份。
小李与假设的这个人比。
去的速度相同,时间也相同,是1份时间。
返回时,速度的是去的5/3倍,时间是去的3/5,即往返总时间为(1+3/5)份。
两人总时间比为(1+1):(1+3/5)=5:4
两人平均速度比为4:5
所以小李的速度是3×5/4=15/4(千米/小时)
参照法二,也可以假设某人往返速度都是5,则他的平均也是5.处理手段与前一种参照方法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