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云南的屯垦开发*
洪武十五年(1382年)云南平定,为了加强对西南边疆的管理,明朝随即开始了对云南的大规模移民。移民形式主要为军屯、商屯、民屯。
早在云南平定之初,由于云南山高路险,粮秣转运多有不便,仅靠内地运粮无法解决大批军队的补给问题。1386年平西侯沐英给洪武帝上奏说“云南土地甚广,而荒芜居多,宜置屯,令军开耕,以备储”。明朝在云南广设卫所并下令“置军屯田,兼令往来递送,以代驿传”,留下大批军队驻屯,并让入滇官兵携带家眷或亲人前往,所谓“有妻解妻,无妻配妻佥妻,卫军无妻者辄革罢”。并下令民入军籍世代不能更变,违者治罪。
以每卫5600人,每所1120人计,明朝在滇共设置了20个卫,18个所,3个守御千户所,则屯军有143360人,加上他们的妻子儿女亲人,就是143360户,以每户4人计,则约有60万人。众多的汉族军户在云南开荒种田,且军户开垦的土地三年不缴纳赋税。在这种政策的鼓励下,到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即屯田435036亩,获粮336007石,这些粮食不仅养活了军队,还增加了政府税收。到了正德五年(1510年)屯田进一步增加到1276630亩。而到了万历年间,云南在籍耕地也不过三百多万亩,可见屯垦不仅解决了兵食还增加了政府收入。
《明史.食货志》载“其制移民就宽乡,或招募,或罪徙者为民屯”。洪武十七年(1384年)“始移中土大姓以实云南”。洪武二十年(1387年)洪武帝又下诏“湖广常德、辰州二府,民三丁以上者出一丁,往屯云南”。沐英父子驻守期间也先后从江西、南京移民万余到云南。政府给民屯者提供牛具、种子鼓励开荒,他们与军屯一起在各府、县屯垦。现今云南遗留下来的地名中,凡称“卫,所,屯,堡”皆为军屯,民屯多称之为村。由于人口增多,许多地方由村落发展为城镇,极大的促进云南边疆地区的发展。
商屯,明代首创。《明史.食货志》载“明初,募盐商于各边开中,谓之商屯”。“开中”即“召商输粮而与之盐”又叫“中纳”,即国家于需军粮之地,为了补充卫所驻军粮食之不足,招募商人在一定地方屯田,收获的粮食折换成食盐价后,交给国家急需军粮的地方再由布政司或都指挥司发给凭证“盐引”(提盐票据,一般大引400斤,小引200斤),以此凭证到指定的产盐处按价提取食盐使盐商得以贩卖牟利。实际上,盐商自己并不开垦,而是以少量资金募一些贫苦农民去开荒种殖。他们利用这些农民生产的粮食

洪武十五年(1382年)云南平定,为了加强对西南边疆的管理,明朝随即开始了对云南的大规模移民。移民形式主要为军屯、商屯、民屯。
早在云南平定之初,由于云南山高路险,粮秣转运多有不便,仅靠内地运粮无法解决大批军队的补给问题。1386年平西侯沐英给洪武帝上奏说“云南土地甚广,而荒芜居多,宜置屯,令军开耕,以备储”。明朝在云南广设卫所并下令“置军屯田,兼令往来递送,以代驿传”,留下大批军队驻屯,并让入滇官兵携带家眷或亲人前往,所谓“有妻解妻,无妻配妻佥妻,卫军无妻者辄革罢”。并下令民入军籍世代不能更变,违者治罪。
以每卫5600人,每所1120人计,明朝在滇共设置了20个卫,18个所,3个守御千户所,则屯军有143360人,加上他们的妻子儿女亲人,就是143360户,以每户4人计,则约有60万人。众多的汉族军户在云南开荒种田,且军户开垦的土地三年不缴纳赋税。在这种政策的鼓励下,到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即屯田435036亩,获粮336007石,这些粮食不仅养活了军队,还增加了政府税收。到了正德五年(1510年)屯田进一步增加到1276630亩。而到了万历年间,云南在籍耕地也不过三百多万亩,可见屯垦不仅解决了兵食还增加了政府收入。
《明史.食货志》载“其制移民就宽乡,或招募,或罪徙者为民屯”。洪武十七年(1384年)“始移中土大姓以实云南”。洪武二十年(1387年)洪武帝又下诏“湖广常德、辰州二府,民三丁以上者出一丁,往屯云南”。沐英父子驻守期间也先后从江西、南京移民万余到云南。政府给民屯者提供牛具、种子鼓励开荒,他们与军屯一起在各府、县屯垦。现今云南遗留下来的地名中,凡称“卫,所,屯,堡”皆为军屯,民屯多称之为村。由于人口增多,许多地方由村落发展为城镇,极大的促进云南边疆地区的发展。
商屯,明代首创。《明史.食货志》载“明初,募盐商于各边开中,谓之商屯”。“开中”即“召商输粮而与之盐”又叫“中纳”,即国家于需军粮之地,为了补充卫所驻军粮食之不足,招募商人在一定地方屯田,收获的粮食折换成食盐价后,交给国家急需军粮的地方再由布政司或都指挥司发给凭证“盐引”(提盐票据,一般大引400斤,小引200斤),以此凭证到指定的产盐处按价提取食盐使盐商得以贩卖牟利。实际上,盐商自己并不开垦,而是以少量资金募一些贫苦农民去开荒种殖。他们利用这些农民生产的粮食






無慾天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