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任振鹤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08.03 咸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8.06 咸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其间:2009.03-2010.01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2010.03-2012.01中央党校思想政治专业研究生学习)
2012.07 咸宁市委书记
2012.08 咸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5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12 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
2017.02 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兼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
2018.05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察委副主任、代理主任
2019.01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2008.03 咸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8.06 咸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其间:2009.03-2010.01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2010.03-2012.01中央党校思想政治专业研究生学习)
2012.07 咸宁市委书记
2012.08 咸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5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12 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
2017.02 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兼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
2018.05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察委副主任、代理主任
2019.01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