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驾驶小车直行在靠左第二车道,四车道的马路,未压线未超速,左侧第一车道的一辆摩托车(无牌无证)突然向右变道(变道同时打的转向灯),因为距离很近,我下意识踩了刹车,对方碰撞我左前门倒地,下车勘察发现对方(大概50多数的男子)多处擦伤,右腿膝盖有点肿,马上报警报120报保险,反正按正规流程走了。他在家属护送下先去了医院,我跟交警去了交警大队,行车记录仪视频拷给了交警,然后交警叫我去医院一起吹波波,说程序要这么走,双方没有酒驾。然后交警就说有事先走了,要我们协商下。交警一走,对方就要我垫医药费,我说没钱且责任认定书没下来。对方几个人一顿说,我烦了叫朋友开车过来接了我就走。后面一直没联系(当时有互留电话),过了几天,对方家属不知道是不是交警和他们说了什么,打电话过来说能不能协商下,让我多认点责任,反正我有保险,这种情况要妥协吗?预估责任是主次责,对方主责,我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