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招聘时间
2019年7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30--17:30
(二)招聘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454教室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2人,硕士及以上学历计划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在北京师范大学现场报名。
报名时所需资料:《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学生证;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三)招聘方式
幼教中心组成5人专家组在北京师范大学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可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幼教中心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单位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单位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一)招聘时间
2019年7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30--17:30
(二)招聘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454教室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2人,硕士及以上学历计划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在北京师范大学现场报名。
报名时所需资料:《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学生证;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三)招聘方式
幼教中心组成5人专家组在北京师范大学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可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幼教中心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单位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单位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