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了通告的李特正在家炸鸡店前徘徊,炸鸡店的大幅宣传画上有他的照片,笑得天真可人,招牌酒窝被放大的一百倍都不止。李特不是饿了,而是在反省,他忘记自己是不是接过这个广告了,如果接过,作为代言人进去免费吃一顿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如果没接过,出于公民保护版权的正当权利,进去吃一顿也是没有问题的。他觉得这两种结果的不同之处是他能否狮子大开口要求外带。
少女饭似乎认出他来,渐渐围成个小圈。
“oppa,你这个广告我看了好多遍了,拍的真好。”
“签名,签名。”
“oppa,你现在在拍摄中吗?”
……
李特红了脸,支吾了半天,其实他从电视台逃出来时一分钱都没带,正不知何去何从呢。
“我……”
啊……听到偶像开口说话,人群中一阵尖叫,一小会工夫,李特手上就堆了七八个外带套餐。乖巧的说了谢谢,几个妈妈饭捏了他的脸,少女饭则一脸忧心的让他路上小心。
李特的想法是好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拦了的士停在金英云楼下,当下想起自己依然没办法付钱。
“可以刷卡吗?”眼看着英云公司的大门就在眼前,李特既心焦又心虚。
司机咳嗽一声,“我不要钱。”
李特开始紧张,乖乖递上了两个最优的套餐,“这炸鸡店很有名的,好吃!”
司机还是不要,掏出个小本子,“我女儿是你的饭。”
哦,李特一个机灵,“好好,我给她签三张,不带重样的。”
司机大叔高兴坏了,捧着签名一脸虔诚,“你一点都不像电视上那样那相处啊,多好看啊,像画里出来的人。”
李特的心咯吱一下,这话听的多了,却似被人无形中揪了两耳光,意兴阑珊。英云公司在三楼,因为自己来的多,早就被他下了逐客令,正门的保安在他踏出第一步时,就按下了对讲机,谍对谍的警惕劲,真当他李特是瞎子吗?
李特正对他们,粲然一笑,“我不上去,你们给英云送去,要他按时吃饭。”
两保安好半天都回不过神,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李特应该无条件想办法支开他们,然后趁他们不留神,直闯近三楼办公室。
难道是新招?
空气紧张的都能直接迸出火花。李特走了三步,又掉回头。两保镖架起人墙抵在电梯口。
“你们认识我吗?”
两个都点头。
“我是做什么的?”
两声洪亮的答案——“歌手!”“搞笑艺人!’
“会唱我的歌吗?”
一个点头,一个摇头。
“那唱来听听。”
一首抒情的love song的旋律……
李特急喊停,他讨厌这首歌,他练这首歌练到吐血,却还是被作曲家说没用天赋。“换一首。”
保安有点脸红,他一时想不起李特还有什么歌,嗯嗯了许久,终于唱了一首TROT。
李特微笑,拍拍手,移出一桶炸鸡放在保安手上,心情极好的说了声谢谢。
离开后走在街上极度无聊的李特开始观察人群,世上爱他的人不爱他的人总是一半一半,爱他的可以为他去死,不爱他的却不敢叫他死,从这个层面上看他是个很幸福的人,但同时也任性,多年前的某天,从他异想天开的要改变那部分不爱他的人种开始,他的人生就开始就向世俗所谓的歧路。苦闷和惆怅接踵而至,他却越战越勇,当然平常的李特是不会这么忧郁,可今天居然没由来的思考起人生,难道真是冬季脂肪囤积过多的原因?
结束了街头挺尸的休闲时光,李特打算步行回家消耗掉那部分不安分的脂肪。经过人群骚动,胡乱尖叫,迷路,问路,走路这些比较复杂的阶段,黄昏时分,李特出现在了家门口的小巷上。
看着熟悉的景物,他感动的几乎落泪,本打算保持着骄傲的心情小步享受这段路程,却忽然从路中段冲出个鬼祟的胖子。
“你TMD真是白痴。”
李特想着这声音耳熟,伸手拉开了那黑色的口罩,“英云?”
“你不会连我都没认出来吧?”金英云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不不,怎么会?你是我的英云啊。”李特将头埋到金英云的头颈里,却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吐了下舌头。他确实没认出英云,越是亲密的人越是不花时间观察对方,更何况是爱偷懒的李特,他现在看金英云全靠感觉,听声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