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交警大队、电动车管理协会通过不同渠道向广大市民发送《给全县电动三轮车车主的一封信》,告知广大三轮车车主,从7月15日开始至9月14日,将对电动车进行备案登记。
电动三轮车为何要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不备案登记的后果将会怎样?带着广大电动三轮车车主的疑惑,记者专门采访了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
电动三轮车频频违法伤亡事故上升危害大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电动三轮车成为人们使用的重要交通工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大约有2万多辆电动三轮车,主要用于拉货、载人等,其中部分车辆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段前明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县电动车事故接警6100多起,相比去年下降了5.4%,但是涉及电动车(含二轮、三轮)的交通死亡事故占有一定的比例。
今年4月15日以来,县交警大队早晚期间安排140余人次警力在主城区23个重要路口开展电动车违法劝导工作,至6月底共劝导电动车(含二轮、三轮)违法行为5000余起。同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电动车(含二轮、三轮)1.18万余起,其中逆行2275起,闯红灯145起,违法载人3800余起,占用机动车道行驶5500多起。
电动三轮车为何“敢”频频违法?据分析,主要是其没有纳入到机动车范畴监管,因为没有牌照,驾驶人往往只顾自己的需要或者按照自己的意图,随意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占道行驶等,因为没有罚款、记分等有效方式约束,等于没有违法“成本”,因此任意行驶成为常态,并演变为道路交通中的“病态”因子。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隐患,今年上半年二轮电动车实行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后,有人看到二轮电动车被整治得好好的,但电动三轮车既不用上牌也不用备案登记,反而堂而皇之任意行驶。因二轮电动车不能违法载人,少数人动起歪脑筋,购买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近日,记者途经穆王路与凤凰路岔口,一辆小小的电动三轮车坐了5名男子,转弯时整辆车都歪了,隐患程度可想而知。
备案登记可用两年半三种车不予备案登记
针对电动三轮车“病态”式的存在,交警等有关部门不得不采取措施整治。
段前明介绍,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和二轮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几乎差不多,按照“遏增量,减存量”的原则,禁止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及上道路行驶,逐步减少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的存量,为2021年年底全面淘汰无机动车号牌电动三轮车打好基础,备案登记就是要做好过渡期管理,从而大幅减少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做好电动三轮车备案号码牌和备案登记准备工作。
对已购买的电动三轮车,车主应于7月15日至9月14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我县10个警保服务点中任意一个(如图)办理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单位在受理备案申请后,将对申请者开展不少于半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对符合要求的电动三轮车免费办理登记,发放备案登记号牌,粘贴反光条。鼓励备案登记的电动三轮车购买保险和报考相关驾照。经备案登记的电动三轮车使用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对厢式载人三轮或四轮电动车、“双排座”电动三轮车、残疾人营运车不予备案登记,且不准上道路行驶,若有发现一律扣车。
9月15日起,交警在道路上发现电动三轮车无备案号牌、不符合登记标准的、有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律扣车。对扣留车辆,符合备案登记标准的,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依法处罚并办理备案登记后放行;不符合备案登记标准的,车辆存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发现是盗抢嫌疑车辆,扣车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9月15日起,市民发现生产、销售单位存在非法组装、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电动三轮车的,可向经信、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严查,坚决切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流入市场。
电动三轮车为何要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不备案登记的后果将会怎样?带着广大电动三轮车车主的疑惑,记者专门采访了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
电动三轮车频频违法伤亡事故上升危害大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电动三轮车成为人们使用的重要交通工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大约有2万多辆电动三轮车,主要用于拉货、载人等,其中部分车辆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段前明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县电动车事故接警6100多起,相比去年下降了5.4%,但是涉及电动车(含二轮、三轮)的交通死亡事故占有一定的比例。
今年4月15日以来,县交警大队早晚期间安排140余人次警力在主城区23个重要路口开展电动车违法劝导工作,至6月底共劝导电动车(含二轮、三轮)违法行为5000余起。同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电动车(含二轮、三轮)1.18万余起,其中逆行2275起,闯红灯145起,违法载人3800余起,占用机动车道行驶5500多起。
电动三轮车为何“敢”频频违法?据分析,主要是其没有纳入到机动车范畴监管,因为没有牌照,驾驶人往往只顾自己的需要或者按照自己的意图,随意闯红灯、违法载人、逆行、占道行驶等,因为没有罚款、记分等有效方式约束,等于没有违法“成本”,因此任意行驶成为常态,并演变为道路交通中的“病态”因子。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隐患,今年上半年二轮电动车实行备案登记和注册登记后,有人看到二轮电动车被整治得好好的,但电动三轮车既不用上牌也不用备案登记,反而堂而皇之任意行驶。因二轮电动车不能违法载人,少数人动起歪脑筋,购买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近日,记者途经穆王路与凤凰路岔口,一辆小小的电动三轮车坐了5名男子,转弯时整辆车都歪了,隐患程度可想而知。
备案登记可用两年半三种车不予备案登记
针对电动三轮车“病态”式的存在,交警等有关部门不得不采取措施整治。
段前明介绍,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和二轮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几乎差不多,按照“遏增量,减存量”的原则,禁止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及上道路行驶,逐步减少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的存量,为2021年年底全面淘汰无机动车号牌电动三轮车打好基础,备案登记就是要做好过渡期管理,从而大幅减少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做好电动三轮车备案号码牌和备案登记准备工作。
对已购买的电动三轮车,车主应于7月15日至9月14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到我县10个警保服务点中任意一个(如图)办理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单位在受理备案申请后,将对申请者开展不少于半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对符合要求的电动三轮车免费办理登记,发放备案登记号牌,粘贴反光条。鼓励备案登记的电动三轮车购买保险和报考相关驾照。经备案登记的电动三轮车使用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对厢式载人三轮或四轮电动车、“双排座”电动三轮车、残疾人营运车不予备案登记,且不准上道路行驶,若有发现一律扣车。
9月15日起,交警在道路上发现电动三轮车无备案号牌、不符合登记标准的、有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律扣车。对扣留车辆,符合备案登记标准的,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依法处罚并办理备案登记后放行;不符合备案登记标准的,车辆存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发现是盗抢嫌疑车辆,扣车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9月15日起,市民发现生产、销售单位存在非法组装、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电动三轮车的,可向经信、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严查,坚决切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