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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闻喜公安
2019年6月30日9时许,闻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镇中队民警张彦军带队在闻喜县礼元镇文典村铁路桥三叉路口(侯风线22KM处)疏导交通。期间,违法人李某明(男,49岁,山西省临汾人,自称记者)驾驶一辆沪C牌照白色本田轿车自东向西逆向行驶,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现场处理期间,李某明采取抢夺民警执法证、对执法证进行拍照、对民警现场执法活动进行摄录、无理纠缠、跟随民警处置事故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2019年7月2日,我局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中发现标题为“山西闻喜县交警中队长为什么怕在‘阳光’下执法?(一)”的不实报道,引发舆论炒作,给闻喜县公安局执法形象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明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正在调查之中。
闻喜县公安局
2019年7月3日


1楼2019-07-03 17:06回复
    持续关注中,必须严肃处理。如果道歉有用,拿法律来干什么!这种记者混淆视听,必须要得到法律的制裁!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07-04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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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9 14: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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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查


      IP属地:山西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9-07-0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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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玩自媒体,估计懂得记者这一行当吧。老百姓一般不会。但是很可能不是记者,吓唬人的。


        4楼2019-07-0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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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打击网络乱象,维护网络秩序


          IP属地:山西5楼2019-07-08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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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造谣,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IP属地:山西6楼2019-07-08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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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拘留,杀一儆百


              IP属地:山西7楼2019-07-0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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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打击,拘留


                IP属地:山西8楼2019-07-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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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19 14: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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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加大网上巡查,绝不允许这种网络违法发生,必须依法处理


                  IP属地:山西9楼2019-07-08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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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者必定要收到法律制裁


                    IP属地:山西10楼2019-07-0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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