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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剑网3【共12万字】剧情、故事(以时间线整理,非原创)纪念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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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上文中的混乱,是修改剧情时的疏忽造成的。后来唐淑燕出事回不来了,叶凡于是到唐门寻找,当然没找到,却遇上了她的妹妹唐小婉,一见钟情,于是带着她私奔了……
好吧,老剧情比新剧情更狗血,我们就抛弃老剧情,只看新剧情吧。
叶凡公元729年出走,730年到唐门遇到唐小婉,这年冬天出发到北方区找雪。一路都没看到,于是就一路往北走。
叶凡是个执拗的人,一旦许下诺言,就不会更改。好在他之前有当乞丐的经验,不会饿死。走啊走啊,就这么走到了西域的天山!这时已经是公元731年夏天六月了。


IP属地:重庆186楼2019-06-2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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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729叶凡流浪记
    叶炜刚离家出走还没多久,又有个家伙离家出走了。不过这回走的人,比叶炜还要更主角,出走的影响也比三哥更大。
    这个孩子,就是叶家五少叶凡。
    公元729年,藏剑第三次名剑大会,叶凡8岁。他想要四季剑法剑谱,但是家里人不给,于是他就赌气离家出走了!(他三哥出走还情有可原,他这出走的理由……)
    不过这个是新设定,之前似乎还看到过一个老设定,说是小叶凡跟人比武输了,被老爸数落了几句,于是离家出走。然后更无语的事情发生了。一开始他只顾乱走,离家越远越好。后来他后悔了想回家了,结果发现……不认识路了!
    路人有的见他长得很俊俏,还送点水和吃的给他,但是很快就遇到了人贩子。他们说,小朋友,你是哪里人,我们送你回家去啊。于是,叶凡被拐到了巴蜀,卖了。
    叶凡虽然年纪小,不过终于明白这里不是自己家(你可明白了!),于是夜里翻窗户逃走了。可是这里离杭州实在太远了,他不知道怎么回去,只好沿街乞讨,变成了一个小乞丐。想不到叶凡乞讨的效果竟是出奇的好。估计是因为他模样长得好吧。他就这样过上了温饱的小乞丐生活。但是,这就抢了本地丐帮的饭碗。大乞丐们还不至于为难他,但是丐帮同样有些小乞丐,就看不过眼了。


    IP属地:重庆187楼2019-06-2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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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6 08: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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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有一天,他被几个小乞丐包围,要他加入丐帮。叶凡有钱人家出身,哪肯进丐帮?于是他被打得鼻青脸肿。(五少你不是练过武的吗?)
      连续两天,叶凡滴水未进,又被淋了一场大雨,终于病倒在街头。(五少比幼年的李承恩还可怜……)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不过上天似乎也没给叶凡降什么大任(不过要是没叶凡,说不定就没现在的浩气盟了,这或许也是个大任吧),倒是给他降了一段情缘。
      他不知道,他倒下这个地方,正是唐门唐家堡的地头。


      IP属地:重庆188楼2019-06-2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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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章:730初见唐小宛
        这一天,有个贵公子带着他亲爱的妹妹小婉和心爱的狗狗大黄出来逛街。
        大黄可不是哈士奇,那是从吐蕃带来的大獒。现在我们称之为藏獒。性情凶猛,百米之内疾驰之速可超虎豹,端的是厉害非常。这个少爷是地方一霸,谁见了都得躲远。他要是看谁不顺眼,就放狗咬人还哈哈大笑。
        这天他又出门,结果发现有个小叫花子躺在地上挡路。他仔细一看,不得了!那小叫花子的容貌竟然比整个唐家堡最英俊的自己还俊三分!少爷大怒,二话不说放狗咬人。叶凡本来就伤病交加,被这猛犬咬了几口,一时就生命垂危了!这时候,少爷的妹妹小婉制止了大黄继续行凶。
        叶凡,多年以后,可还记得为你做媒的大黄?
        要是叶凡被狗给咬死那就是神作了。
        不过英雄落难,总会有美人相救。武侠小说中这种桥段,不过是自古以来的落难秀才遇佳人故事的延伸。
        唐无乐,唐门唐傲侠次子,这年他15岁。不知道为什么唐傲侠这么个老实忠厚的老爸怎么会生出这么个小霸王来的,总之他到处欺负男人,调戏女人。不过他有他的资本。他聪明,而且帅。


        IP属地:重庆189楼2019-06-2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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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帅外还有更帅的。唐无乐不幸遇到了叶凡。叶凡有多帅?多年后江湖上传说,绝没有女子能够抵挡叶凡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哪个少侠能抵挡叶五少手中葬月一剑。
          (古龙的小说中,这句话最让我起鸡皮疙瘩。不过那毕竟是江枫和燕南天两个人,现在叶凡一人独占,楼主感觉很冷)在男主角危机时刻,女主角唐小婉出现了。唐小婉,唐门门主唐傲天次女,唐老太太的心肝宝贝,这年她6岁。姐姐唐书雁已是绝色美人,唐小婉容貌更胜其姐。性格天真无邪,喜琴艺。不过小婉最厌烦习武,因此武功不强。
          关键是,小婉非常非常善良。她救小凡,是因为善良,不是因为小凡帅。(这是女主角的重要特征)就像现代很多女孩真诚地说:“我爱你不是因为你的钱,而是因为你的人。”于是感动了无数富家男孩。
          看到狗咬叶小凡,小婉急了,急忙制止大黄。别看大黄凶神恶煞,对小婉却是十分听话,就像它的主人。唐无乐嚣张跋扈,唯独对小婉这个妹妹疼爱有加,言听计从。
          小婉抽泣着说,哥哥你知道小婉见不得这样凶残的景象的。唐无乐一看妹妹哭了着急了,哄了半天都哄不住。小婉又说,赶紧带他回去治疗啊!唐无乐还不高兴,说干嘛要管这个小叫花子。


          IP属地:重庆190楼2019-06-2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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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两人在山里玩,树丛里一只幼虎突然扑向小婉。小凡剑锋一转,幼虎就趴下了。小婉从此更加依赖小凡,常常说,有了小凡自己不用练武了。(到底是多大的老虎呢?之前把小凡打得鼻青脸肿的小乞丐们莫非是丐帮高手?)
            总之,小凡在唐家堡这半年,两个人玩得非常开心。他们还有一个美丽的约定:长大了要一起去看雪。小婉从来没有看到过雪,其实叶凡也没见过。
            这年冬天,小凡没有冬衣,冻得直哆嗦。小婉把自己的貂皮大衣给他穿上,自己却病倒了。
            小凡看见奶妈守在一旁偷偷抹眼泪,他慌了,以为小婉要死了。
            小婉也以为自己快死了,但是出乎意料的,她这回却没有哭。
            小婉说,她现在的心愿,就是和小凡一起去看雪。
            小凡说:“小婉,你要等我,我到北方去带雪回来给你看。”
            小小的少年毅然离开唐家堡,向北方行去。


            IP属地:重庆192楼2019-06-2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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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731拜师王遗风
              公元731年,王遗风35岁,居住在天山小西天。
              王遗风是个没有快乐的人。
              从小他就早慧,而且有个特异之处,就是心思敏锐,能洞察人心。所以从小他就看惯了虚伪欺骗、人心险恶。其他儿童的无忧无虑天真快乐,他从来就没有过。所以他的内心很苦闷,却又无处可以诉说,倍感煎熬。
              知道得多也是件痛苦的事情。所以《黑客帝国》中叛徒塞弗对史密斯一本正经地说:“无知是福。”小王对人心知道很多,但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自己的困惑。他6岁起就钻进了家里的藏书中,想从书中寻找答案。
              十年后,他已阅尽全部书籍,却仍未能解心头之苦。红尘门派对人心的研究吸引了小王,他成为红尘一脉的传人。十一年后,王遗风武功修成,出来行走江湖。结果发现,修成了红尘心法之后对人心了解得更透彻,但是眼中的世界却更黑暗了。
              于是大王的抑郁症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更严重了,甚至有几次想要自绝一了百了。眼看王遗风都快被自己折腾成精神衰弱了,只好远离尘世,住到了人迹罕至的天山中。
              这里唤作小西天,那是个四面环山的深谷,谷底四季常青,王遗风从全国搜罗奇异花木栽种其中,从谷中向上不久便为雪所封,外人进不来。
              公元731年六月十四,天降大雪,王遗风出谷散心,看到在漫天风雪之中有个瘦小的影子。这种地方,这种天气,怎么会有一个孩子?王遗风有点惊讶。
              这个少年,就是一路走到天山的叶凡了。
              叶凡第一次见的雪,便是天山的雪了。这绝美的景象,让叶凡目眩神迷。
              更让他激动的是,他可以回去找小婉了。于是这傻孩子用手捧起雪,就往回走。可是手上的热量让雪渐渐融化,最后全都从手指间流光了。叶凡动了动脑筋,想出一个“好主意”,脱了衣服把雪包起来带走。


              IP属地:重庆193楼2019-06-2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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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这时是夏天!他一下山雪就化没了,衣服也湿透了。王遗风跟在后面,不明白这小孩在干啥。后来慢慢看出来了,这小孩是要把雪带走。叶凡想了好几个法子,都没法把雪带走,于是就下山去了。王遗风笑笑,怎么有这么笨的小孩。
                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叶凡又来了!他继续研究怎么把雪带到蜀中去的办法。
                如此过了几天,王遗风终于被这个绝不放弃的小孩震动了,他上前跟那个一筹莫展的小孩聊了起来。
                叶凡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见到老王这么超尘绝俗的人物,真是疑为仙人。于是他从头开始讲述他和小婉的故事。老王对小凡产生了兴趣,想看看他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于是告诉他,想让雪不化可以,学我的《凝雪功》。于是,叶凡遂开始师从王遗风修习红尘一脉心法武技。
                事实上,在叶凡之前,老王应该还收了一个弟子,那就是叶凡和莫雨的大师姐丁丁。从后来的剧情看,叶凡一直在小西天修炼,出来后四处晃悠,没有和丁丁相处的机会。所以,当时丁丁很有可能就在谷中,老王他不是一个人。一起在谷中待了这么多年,叶凡又是这样一个大帅哥,丁丁不喜欢上这个师弟才怪。
                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


                IP属地:重庆194楼2019-06-2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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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6 0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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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王教叶凡一段时间,发现这家伙看起来笨,实际上却是块好料子,于是决定尽授所学。只是叶凡虽然材质甚佳,却一直想着小婉,心意烦乱,影响修行。
                  老王为了让这个徒弟安心修炼,于是自告奋勇,说我到蜀中去一趟,看看那个小丫头怎么样了。叶凡很高兴很感激,觉得王遗风实乃天下最可信赖尊敬之人。于是他告别师父,在谷中安心修炼。有丁丁照顾他的生活,他也不用为生计多虑。
                  想不到这一别就是十几年。


                  IP属地:重庆195楼2019-06-2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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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章:731雪魔诞生
                    公元731年,王遗风跑到蜀中唐门一看,唐小婉的病早好了,这才明白原来当初是两个不懂事的小毛孩自己瞎想。
                    老王哭笑不得,准备回天山去。路上,他经过了四川自贡。
                    前面有不少人问唐朝时候哪儿来的千岛湖。我想说的是,那时候也没有“自贡”这么个地方,那里应该属于泸州地界。王遗风对俗世本来毫无兴趣,能避则避。但是命运是无法避开的,该遇到的终将遇到。
                    他遇到了文小月。自贡有个桃香楼,文小月便是那楼中一名舞妓。
                    那天正飘着鹅毛大雪(小婉终于应该看到雪了),王遗风路经桃香楼旁,听到楼中欢歌不绝。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一直低着头的他偶然一抬头,看到了一双眼睛,呆住了。
                    那满天飞雪,雕廊画栋,便只凝成那窗中的女子。
                    当时,文小月罗衣半解,坐于恩客怀中,却目光清澈剔透,明亮如星,宛如从不曾为这尘世所染,从她眼中看不到一丝人世的污秽和虚假!
                    王遗风先是觉得不可思议,然后激动万分,这三十年的烦恼忽然有了一个出口,他胸中热血激荡,激动莫名,直欲纵声长啸,但深怕这只是梦境一场被他一啸惊醒,于是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


                    IP属地:重庆196楼2019-06-2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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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夜,王遗风便在漫天的风雪中静静站了一个晚上,他听那楼中软语温歌,看那窗内灯火阑珊,直到夜阑人静,万物息声,雪湿重衣。他决意要向这女子询问,为何能如此青莲独世,淤泥不染。
                      文小月天生目盲,不知道何为色彩,何为美丑黑白。她也不知道王遗风有多特别,再特别,也只是她人生中一个匆匆过客而已。
                      她只知道,那天起桃香楼来了一个新客人,一个饱读诗书、潇洒儒雅的高士,人们皆称呼王公子。王公子每次来桃香楼只点文小月相陪,如果有人先点了文小月,他就坐那儿等。
                      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王遗风。他与其他客人不同,每日来了之后不干别的,只与她闲聊。
                      文小月话不多,经常是王遗风说上半天,她稍微应答几句。听王遗风倾诉久了,她渐渐知道了他内心的折磨,对他无比同情,可是也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她却不知道,王遗风虽然滔滔不绝地说,但其实一直是在看着她的眼睛。


                      IP属地:重庆197楼2019-06-2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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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着文小月进门,而王遗风转身走远,摸了摸腰间的斧头,深吸了一口气。
                        在道上混,就得心狠,这是江湖的铁律!
                        他抬手敲门,听到门内小月的声音:“王大哥么?”,声音里有一丝喜悦。
                        太好了,都不用破门而入。
                        他听着门闩吱吱拉开的声音,看到那个瞎姑娘婷婷而立,那双眼睛清澈无尘。她看不到面前的斧头。
                        夏大千翻遍了屋子,只有几两碎银!他想到,可能犯了个错误,谁能想到那王公子那么阔绰,却不给他的女人一点钱?真是个**啊!
                        现在杀了人,又没捞到钱,麻烦大了。不过他还年轻,有的是机会,想到这里,他就平静下来,悄悄出城溜走了。
                        夏大千是个小人物,他掀起了滔天巨浪,却始终是个局外人。
                        没有人知道他,也没有人制裁他。他依然是个混迹尘世的小人物。
                        以上是老剧情。在老剧情中,老王的悲剧纯粹是命运捉弄人。
                        王遗风本来就对这个世界绝望,当他看到自己唯一的心灵寄托也消失了,他的心碎掉了。


                        IP属地:重庆199楼2019-06-2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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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遗风疯了。当街上的居民、士兵看到一个疯子在横冲直撞,当然要上前制止。但是这时的王遗风,如何控制得了强大的内力?而且错乱的红尘心法,让旁边的人都心智大乱,全都陷入疯狂,甚至互相砍杀!
                          靠近的人皆死。于是人们开始自卫,开始攻击他,结果却更糟。
                          全程变成了修罗场,一夜之间,自贡百姓几乎无一生存,从此沦为大唐鬼域。
                          死亡数字也有多种说法,最少的也是万余人,最多的则是七万人!


                          IP属地:重庆200楼2019-06-2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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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章:731刘夕叶炜结婚
                            藏剑对叶炜出走没有太紧张,以为他又像以前一样出门晃悠。散散心也好,总比整天闷在屋里强。他们没想到叶炜是出去自杀的。叶炜站在西湖边,先把无双剑扔进了水里,然后自己也跳了下去。没想到天意弄人,就在那时,离开藏剑的柳夕遇到了他。柳夕本来觉得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叶炜原来在这儿啊。没想到他就跳下去了!柳夕大惊,可是她北国女子不会游泳。但是柳夕果敢利落,而且有钱。她当即重金悬赏,银子一甩,谁下去救?马上就有好几个人跳下去了,把已经昏迷的叶炜捞了起来。
                            不止如此,柳夕马上把一个客栈全都包了下来,把叶炜放到床上。当叶炜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衣服都是干的,显然已经换过了。柳夕做事实在是细致周到。
                            在编年史中,叶炜和柳夕公元728年成婚,但是在人物介绍中,叶炜公元729年才出走,731年两人成婚。不过这是小BUG,没什么影响。两人是私下结婚的,没回藏剑,也没回霸刀。身上带的钱,终究是会花完的,他们就租了便宜的街头小屋住着。
                            即便如此,柳夕还是鼓励叶炜重新修炼。
                            后来回忆起妻子,叶炜都会想起当年她们是如何相识,如何经历风雨。她是个奇异的女子,外表柔和,内心却刚强,多少次自己想要放弃,都被她的柔和坚定重新鼓舞振作起来。


                            IP属地:重庆201楼2019-06-2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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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6 08: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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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剑卓婉清,霸刀柳夕,都是何等伟大的女子,足以令两家的男儿们惭愧。有这样的老婆,就是一辈子买不起房子只能租破屋子住也值!
                              当两人相依为命之时,藏剑山庄也是大事不断。


                              IP属地:重庆202楼2019-06-21 11:12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