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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征集档案资料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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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档案馆是我县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是全县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为全面记录武城的发展历史,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服务,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反映武城各个历史时期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征集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解放前旧政权形成的御旨、诏书、手谕、奏折、公报、告示、嘉奖令、委任状等。
2.各朝代形成的重要契约、票据、证书、执照、货币等。
  3.记述武城县历史面貌的各种版本的志书、族谱、家谱、村史、厂史、文史资料、大事记、地图、墓志、碑文等。
  4.反映武城县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或自然灾害的资料、照片等。
  5.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革命群众团体、人民军队在武城进行革命活动(如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著作、讲话稿、传记、回忆录、照片等)的档案资料。
  6.记录武城县城乡面貌、工商发展、民俗风情、民间工艺、传统产品等地方特色方面的文字材料、新老照片。
  7.反映新中国成立后武城县历史面貌的报纸、书刊和“土地改革”“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期间形成的各种文字、报刊、漫画、像章、胸章、照片等。
  8.征集武城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劳动、工作以及生活(包括旧照片、介绍信、奖状、证件、徽章、回忆录以及有特殊价值的实物等)的档案资料。
  9.征集新中国成立前和新中国成立后曾在武城县生活过、在事业上有突出成就的和有较深造诣的专家、教育家、艺术家、企业家及获全国模范人物的档案资料。
  10.其他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纸质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等各种载体均可,凡个人、家庭和单位珍藏的文字资料、声像资料以及各类实物均可提供,有关档案资料必须具有原始性、真实性。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凡捐赠县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部归国家所有,由档案馆负责整理、保管和组织利用,并向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
  2.复印复制。经过鉴定对确有价值、本人不愿意捐赠的档案资料,县档案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复印(复制)服务,原件归还本人,本馆保存复印(复制)件。
  3.寄存代管。对暂时不能向县档案馆捐赠、移交珍贵的档案资料,但保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人同意,本馆可提供寄存服务,代为保管。寄存期间,其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于寄存者,本馆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和保密,寄存者可免费随时查阅。
  开展档案资料征集工作,是为了挖掘和抢救珍贵档案资源,保护好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衷心期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吝心爱,献出珍藏,与大众共享人类文明成果,更加彰显武城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凡向本馆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县档案馆将选择有代表性的档案向社会公开展示,并明确捐赠者姓名。个人捐赠的档案,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请明确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县档案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次档案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县档案馆常年接收民间档案。
四、联系方式
  档案持有者可以通过镇街区转交或邮寄等方式将资料交武城县档案馆,对于档案资料数量较大的,县档案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县档案馆与资料所有者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文据作为清点档案资料和交接的书面凭据)。
  地址:武城县振华西街51号县委办公楼一楼
  邮编:253300
  联系电话:0534-6211205
  邮箱:wcxdaj@dz.shandong.cn
武城县档案馆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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