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脚大象,你还是闭嘴吧,为虎作伥无异于与虎同恶谋财害命,这次懒财就是明目张胆的换标,它自己的解释根本是逻辑不通睁眼说瞎话,我自己遇到的两个例子,请问怎么解释?
1、还有两天到期的个人借款,明细是分成20多笔的个人借贷,借款人姓名、借款期限各自不同,但全在昨天换成了单笔的大连承运企业贷。请问,按他的解释,这20多个人都是借给了大连承运,又都拿着大连承运的企业贷做质押从懒财借钱,然后又都刚好分配给了我合并成单笔债权,然后又都约好了不还款?这几率比连中彩票头奖都小吧?
2、按他的说法,消费金融,个人消费贷等是有垫付的,底层不是质押的企业贷,但我懒计划中所有的消费金融、个人消费贷也在昨天全部换成了单笔的企业贷,现在60多万懒计划里一分个人贷都不剩了,请问怎么解释?
另外,说是监管要求,我不相信监管会蠢到连借款人和抵质押人都分不清,会有这么业余而且无意义的监管要求,如有,请提供相关监管文件。很简单的一个例子:我用国库券质押向懒财借了十万,这是国债,那你懒财能说借款人要换成国家,是国家欠你懒财十万块吗?!真踏马不要脸!